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1 / 2)
胜利之枪,太阳之盾,它们都是犬龙一族的守护圣器。
如今,两件圣器的器灵都现身了,出现在这座平淡无奇的园子里。
身为园主,千山愤怒不已,因为他的两个红绳都被太阳之盾的器灵毁掉了。“老家伙们,你们不该与我呼吸同样的空气。”苟太阳淡淡道。
好霸道的器灵。飞天蛤蟆心道,这人就是太阳之盾的器灵吗,看起来比臂鸽蚌还恐怖几分。“可我能抱住笔马温的巨腿,这才是是三生有幸。至于臂鸽蚌,呵呵,他这个老爷当得也太失败了,不值得我为他效命。”
呱!
飞天蛤蟆大叫一声,它周围的空间都在坍塌,而臂鸽蚌也飞了出去,因为他现在懒得理会蛤蟆。“我的好基友来了,与他联手,先清除掉园子里碍事的人,占据枯井,这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其它的都是小问题,无关大局。”
呼。
蚌壳之外,陡然长出一双翅膀来,翅膀扇动,将臂鸽蚌带向苟太阳。
苟太阳看上去就是一正常的汉子,拥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眸光冷湛,唯有见到臂鸽蚌,他的眼神才会融化,才有正常的色彩。因为基情所致。
是的,不会错的,苟太阳与臂鸽蚌有牢不可破基情。而且两人的感情真挚,历经岁月的考验,基情沉淀如同美玉,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啊,我的好基友!”
“基友!”
苟太阳、臂鸽蚌异口同声道,他们很有默契的。
“看不下去了,简直看不下去了。”飞天蛤蟆道,“你们如果喜欢秀恩爱,请到别的地方去,不要闪瞎我的蛤蟆眼。”
哗!哗!蓦然间,飞天蛤蟆的一双眼睛起了水雾,将臂鸽蚌、苟太阳的身影都给隔绝了。“老爷啊,我的好老爷,你真是太让蛤蟆失望啦。”
砰的一声,一只手按在飞天蛤蟆的脑袋上,将它的颅腔都给抓爆,登时,脑浆迸出,它的两只蛤蟆眼都飞了出去。这下,飞天蛤蟆想看臂鸽蚌与苟太阳秀恩爱都做不到了。
颅腔迸裂,脑浆飚射,眼睛飞出,可飞天蛤蟆还活着。咕噜!它的碎颅有一团蓝色的酱油涌出,而在酱油之中,赫然有一座假山,缓缓升起。这座假山只从外表来看,更像是人手,有五指之风。
不是别的,形如假山的东西正是飞天蛤蟆的灵台,而那团蓝色的酱油也并不纯净,里面还掺杂着它的识海。
“你是谁!为何打碎我的脑袋,呱!”飞天蛤蟆的吼声传了出去,而蓝色的酱油迸起数百丈高,并且散发着恐怖的气息。
“我是谁,重要吗。”偷袭飞天蛤蟆的人冷笑道,“你的父母并非地池的土著蛤蟆,它们来自天池。可它们背叛了自己的家园,所以死不足惜。”
天池的人,这人是从天池来的。飞天蛤蟆警凛道。
这可是天大的秘密,飞天蛤蟆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它以为双亲死后,只有它才知道这件事。可哪里想到,马上就有人跳出来,狠狠地拆穿它的秘密,并且打碎它的颅腔。
“哼。”那人不悦道,“连祖宗都能丢掉的蛤蟆,不要也罢。”
刷!
那人的右手如同蝴蝶飞过百花,翩跹而至,再次拍向飞天蛤蟆的身体。他第一次出手就抓爆蛤蟆的脑袋,这次是要撕裂飞天蛤蟆的皮。
呱。
飞天蛤蟆叫道,它的腹部怒鼓,像是绿色的球。与此同时,它的蛤蟆皮上也有血水涌出。
砰!
那人的手如约而至,拍在飞天蛤蟆的背上。啪!血水迸洒,而飞天蛤蟆的背脊也碎了,瞬间塌陷,蛤蟆之腹也瘪了。
珠子。
从蛤蟆皮上飞出数千粒珠子,珠子有大有小,颜色各异,有的鲜艳,有的却很朴素。这些珠子都是观天珠。
“你很有天赋,可惜是背祖忘宗的蛤蟆,吾辈不能留你。”那人道。
“我知道你是谁了。”飞天蛤蟆忽然道,“你是飞天女一族的人,可你是汉子……”
“哈哈哈。”来人大笑,“你想说,汉子不能在飞天女一族居于高位吗。真是有够迂腐的,来到地池,你的脑浆都被烤熟了?”
如飞天蛤蟆所料的,两掌重创它的人正是飞天女一族的高层,还是汉子。
在飞天女一族,汉子的地位极其低下,可来人能够拥有实权,而且说话时也是一副傲慢无比的样子,显然是颐气指使惯了的人,并非小人物。
哗啦!
忽地,飞天蛤蟆断颅涌起的酱油,有一道飞出,陡然扫向了来人。
呼!呼!而之前飞出的蛤蟆眼也转了过来,正视偷袭飞天蛤蟆的人。视觉共享,两只蛤蟆眼与它们的本体仍能做到视觉共享。
“好妖的汉子。”飞天蛤蟆惊道。
“嗯?”来人不悦道,“你为何知道我的名字。”
飞天妖。
来人正是飞天妖,飞天女一族的高层,他此行前来,除了调查枯井的变化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必须完成,即杀掉笔马温。
笔马温是叛徒的事已经在飞天女一族传开了。
飞天妖与被笔马温杀掉的那个小部落里的族长还有些关系,所以他才会主动请缨,灭掉敌人,扬他飞天女一族的威严。
刷刷。笔马温望向飞天妖,“好强,这人比我杀掉的任何一人都要强。”飞天女一族的七等杂役暗道,他很忌惮飞天妖,“此人的名头不小,听说他是某位强势主母的情人。”
天池,飞天女一族,女人才是实际上的统治者,而大部落的族长都被手下称之为主母。
“你如果足够聪明,见到我的瞬间就该自裁,那样还能死的更痛快些。”飞天妖道,“现在你没机会了,因为我会将你剁碎,还会抓出你的灵台,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飞天妖拿出丝绢,轻轻拭去手上的血水与脑浆。“这只小蛤蟆,这样吧,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飞天妖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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