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章(1 / 2)
相见恨晚。
飞天蛤蟆只觉得相见恨晚,“多好的人啊,我从没见过像笔马温这样高尚的人,就是老爷也比不上他。”蛤蟆眼里都是星星。
“你这绿皮蛤蟆,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还是不要这样了。”笔马温当即道,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因为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感到不安。“当狗习惯了,我很喜欢低调,可你们这样让我很为难哎。”
噗!噗!噗!噗!蛤蟆皮上迸起一团团血雾,上面居然长出很多眼睛来,都是绿豆似的小眼睛。每一只小眼睛都目不转睛,盯着笔马温。
雾草。笔马温当即道,“都说了,你别这样,我好害羞。”说完,笔马温将飞天蛤蟆给扔了,是的,是给扔了,因为他真的很害羞。
“这就是我的意中人啊。”飞天蛤蟆道,“我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他了。虽然他并没踩着七彩神虹,可我知道他有一杆大姬姬!”
“尼玛!”笔马温冷酷道,“低调,你就不能低调些吗,我有大姬姬这件事都被你看穿了吗,难道你想让我和你一样,不做人了吗!不,我还是要做人的,因为我喜欢御手洗大人,比任何人都要喜欢他。”
“超嫉妒的!”飞天蛤蟆道,它的蛤蟆皮上长出的眼睛,都在流泪。真个是泪流满面,只是飞天蛤蟆的眼泪都是一颗颗的,像是晶体,每一颗有米粒大。
“观天珠!是观天珠。”臂鸽蚌惊奇道,“你一次居然能产生这么多的观天珠!而且都没待在井里。我的眼光果然没有差,小子,你是能成为飞天蛤蟆王的蛤蟆啊。”
刷!
臂鸽蚌化为一道流光,遽然冲至,落在飞天蛤蟆之前,并且他放出很多手臂,去抓蛤蟆皮上的观天珠子,尽管很小,可毕竟是观天珠,价值不可估量。臂鸽蚌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了,还是首次见到眼前这样的奇葩。“这等奇妙的蛤蟆,无论如何都要将它带在身边啊。”臂鸽蚌喜道。
将全部的观天珠子都给收集好了,臂鸽蚌还不死心,将蛤蟆给拎了起来,“不要停,再多释放一些珠子,我想知道你的极限。”
“极限吗。”飞天蛤蟆冷漠道,“老爷,你之前都不帮我的,如果不是笔马温大人,我都是死蛤蟆了,你现在反而想知道我的极限在哪里!”
怒火冲天。
飞天蛤蟆相当生气,因为它觉得自己被臂鸽蚌无视了。“我虽然看淡了生死,可老爷你这样对我,还是让蛤蟆很恼火的。”
话语落,飞天蛤蟆皮上的眼睛都闭上了,再没有任何观天珠了。
“嗯?”臂鸽蚌冷笑道,“你不要忘了是谁赐予你新生了。”
锵!
忽地,胜利长枪刺了下来,锋利的气芒飚射而下,落在蛤蟆皮之上,将其刺穿。“呱!”飞天蛤蟆痛苦不已,“老爷,你不但本事不如笔马温大人,气量也不如人家。完全被人家比下去了。”蛤蟆像是不知死活,仍道。
“呵呵。”臂鸽蚌冷笑道,“好啊,你敢与我犟嘴。”
嗤!嗤!嗤!胜利长枪的枪尖,陡然分出三道极细的红色光芒,犹如长针,分别刺在飞天蛤蟆的脑袋、背部以及蛤蟆腿之上。
钉住了。
飞天蛤蟆被钉在了空中,血流不止。
笔马温想了想,忽然觉得飞天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不舒服,故而他选择沉默,也就没去救它。上次,笔马温也是顺势救了蛤蟆而已。“没有下次了,我又非慈善家。”他心道。
“我要表现的强势些,否则不会引起笔马温大人的注意。”飞天蛤蟆暗道。
呼!
绿色的蛤蟆皮忽然涌动,像是碧浪迸滚,崩!崩!崩!三道钉住飞天蛤蟆的红色光芒都被震碎了,化为红雾,遽然散去。
呱。
飞天蛤蟆又是大叫一声,它的左眼之中涌出了金色的泪水。
哗啦!金色的蛤蟆泪向臂鸽蚌涌了过去,金光飚射,戾气迸荡,吞噬这片空间。而在金色的泪水之中还藏着三粒观天珠,这三粒珠子也是金色的,所以很难被人察觉到。
可臂鸽蚌是什么人,他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很久了,对它们再熟悉不过。“有观天珠的气息传了过来,虽然藏得很严实,终究逃不过我的眼睛。”臂鸽蚌的鸽子头冷笑道,那双小眼睛闪烁着寒光,觑定飞涌而来的金色泪水。
呼。
蚌壳之中,一条手臂飞出,拍向那道金色的泪水,将其拍散,同时将泪水里的三粒观天珠都给抓了出来。
“难看啊。”笔马温忽然想道,“胜利之枪的器灵,格局太小,这样的人不值得结交,若非他还有利用价值,我立刻杀了他。”厌恶,笔马温已对臂鸽蚌心生厌恶之情。
一旦生了厌恶之心,要向再改变笔马温的心意就难了。
咔嚓咔嚓咔嚓,骨头迸裂的声音响起。是蚌壳里飞出去的那条手臂炸开了。而三粒金色的观天珠,迎风就长,像是三个金色的太阳,悬在空中,哧哧哧哧哧!一道道金芒迸扫而出,贯穿虚空,刺向了臂鸽蚌的蚌壳与鸽子头。
哈啊!臂鸽蚌惊愕不已,“疯了,飞天蛤蟆你疯了吗。之前你只是蝌蚪,是我喂给你观天珠,让你成长为现在的样子,可你居然攻击我!呵呵,是我给了你仁慈的错觉吗。”
轰。蚌壳陡然阖上,可鸽子头还在外面,臂鸽蚌并没将脑袋收到蚌壳里的打算,刷刷,两道寒光自鸽子眼里扫出,斩向金色的观天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同样的,蛤蟆要是不为了自己,难道还为了别人吗。”飞天蛤蟆冷笑道,“我之所以认你为主,还不是因为觉得无聊,因为你比我强。现在不同了,更强势的人出现了,他就是笔马温大人,我的心永远属于笔马温大人,老爷,你就放手吧,我还不想与你决裂。”
哗!一道金色的长流,迸射而出,将鸽子眼里旋出的寒芒都给撞散了。“你居然还有理了。”臂鸽蚌惊奇道,“脑子是好东西,然而不是所有的飞天蛤蟆都有,像是你就没有!”
臂鸽蚌本来就有些忌惮笔马温,再加上飞天蛤蟆又多次拿他们作比较,并认为笔马温更胜一筹。这无疑加重了臂鸽蚌的嫉妒之心。
“等我摄取了笔马温的基油之后,就将他杀了吧。”臂鸽蚌心想。“地池俊美的小鲜肉无数,我不会因为笔马温一个七等杂役就停滞不前。”
有时间的话,臂鸽蚌还想去一趟天池。
胜利长枪是守护犬龙一族的圣器,而犬龙一族又是帝狗族的守护兽,所以臂鸽蚌还没离开过目叶城,始终待在地池之中。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命运石之门那么大,臂鸽蚌想出去走走。
嗖!
一道红色的长绳扫了过来,将胜利之枪给缠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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