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馊主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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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乓”的一声巨响,把正背靠着墙壁闭目沉思的赵启明惊得浑身一颤,他抬眼一看,是班上有名的母老虎胡雪怡,拿着根桌腿,用力砸在一位同学的桌子上,那同学睡得正甜,让这一棒子差点给吓成了神经病。

中午会留在学校不回家的没几个人,赵启明今天也是第一次不回去,因为他打算借着午休时间给冷战中的女友兰梦雨买件生日礼物,为此还他破例从倒腾邮票的资金里挪用了一百块钱。只是左思右想了良久,他还是没想定该送个什么好。

他暗暗的笑了笑,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靠着,准备看这场即将上演的好戏。这个胡雪怡性格一贯难以捉摸,平时不太跟同学们来往。说具体点,即使她的长相是一流的,但终究也没什么人能忍受她这种类似变态的性格超过三分钟。

“你神经病啊!!”那同学正巧也姓胡,叫胡传兵,是个从外校转来不久的插班生。不过他性格直爽,虽然个头不小,但人很厚道,很少和其他同学发生矛盾,来了没多久就有很多朋友了。

抬头一看是胡雪怡干的,他满腔怒火登时消了一半,不为别的,跟这种人计较,自己落不着什么好,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过。胡传兵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抬脚踢开课桌,气呼呼地走出教室。

切!真没劲!赵启明见两人没吵起来,心里很有点失望,那个胡传兵也真他妈不是男人,对这种泼妇,居然也能忍得下去。算了,没戏看了,还是去商场逛逛,随便挑个什么好了……

有气无力的抬起头来,无意看见胡雪怡那张因为得意而神采飞扬的脸,赵启明突然有种莫名的冲动。那份冲动就象突如其来的大浪,把心中兰梦雨那本来就已经有些模糊的影子一下子冲得毫无痕迹。

赵启明那时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喜欢低调的自己会突然挑起事端来,满脸不屑的冲胡雪怡说道:“喂!胡雪怡,除了欺负老实人,你还会干点别的吗?”他歪着脑袋,双肘架在两边的课桌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乐意怎么着,关你屁事!”胡雪狠狠的白了他一眼,把手里的桌腿扔在地上,捉弄了胡传军,她心里正得意着,却被赵启明一句意料之外的话说得心里老大不爽。

“干什么不好,非要搞得像个母老虎一样人见人厌,又何必呢?”赵启明仍然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还轻轻把腿跷到了桌子上。

“你……再说一遍?谁是母老虎?”胡雪怡一向最恨别人这么说自己,寒着脸喝道。

赵启明一脸的蔑视:“就是说你呢!又怎么着?”扫了胡雪怡一眼,干脆转过脸去,看也不看她。

他话刚落音,胡雪怡冷不防抓起身边的凳子,隔着几排课桌就向他扔了过来。赵启明急忙直起身来,一抬手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凳子,手臂传来一阵巨痛让他倒抽了口凉气。凳子“咣”的一声落到了旁边的课桌上。

他握着手臂活动了一下,还好,除了有点酸痛倒没什么别的感觉,忍着疼痛,赵启明勉强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咧着嘴笑道:“哟,妈的,你还真敢呀!”

“就砸你了!怎么样?”胡雪怡刚出手时还有些担心,真砸伤了人就麻烦了,可赵启明的笑容实在是招人恨,既然对方没事,她胆子又大了起来。

赵启明自打升学到了这个班,一年多来跟胡雪怡最多只说过几句话,全班五十多号人,大部分相处的都不错,只有胡雪怡是少数几个没打过交道的人,也难怪,过去他的心思都放在了兰梦雨身上。这会看着胡雪怡横眉冷对的表情,忽然觉得她还真有点意思,心里又动了动,笑道:“行,算你狠,总行了吧!”

他的笑容有个特点,嘴角总是微微歪向一边,一副吊而朗当的样子,让胡雪怡看着就有气,旁边唯一能和胡雪怡谈得来的肖静拉了拉她,“算了,雪怡,咱们出去走走吧!”

胡雪怡翻了赵启明一眼,和肖静一起走了。赵启明目送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

上课的时间快到了,赵启明始终坐在那里想心事,对胡雪怡的那种感觉,使他似乎已经忘记了兰梦雨,更忘记了买礼物的事。他所在的这个班,成绩不是最好的,却是全年级公认的美眉班,他今年入校报名的那天,就看中了兰梦雨,几经波折,她终于答应了和自己交往。

可私下里约会了两次之后,赵启明几乎是忽然之间就对兰梦雨失去了感觉,原先心里那股子兴奋与激情怎么也找不着了,他不再主动和兰梦雨约会,而是在自己的迷茫中渐渐疏远了她。

他不知道兰梦雨是什么感受,这位个性鲜明的女孩子依然故我,就好像两个人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很长一段时间里,赵启明也经常会怀疑自己这种反常的心态,当初追求她的时候热情如火,按说从约会开始,自己应该更加投入才对,为什么自己竟然一点心情都没了呢?无聊的他决定找个适当的时机恢复和兰梦雨的关系,顺便想想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这样一直坐到快上课,同桌的姬鸿雁把书包塞进了课桌里,看赵启明坐在那发呆,问道:“赵启明,给兰兰买的礼物呢?”

姬鸿雁和他是好朋友,两人在初中的时候就是同桌,关系一直都很好,几乎无话不谈,在兰梦雨的事情上,她也是帮了大忙的,听说赵启明准备和她重修旧好,很是支持,一来就问起了这事。

“礼、礼物呀……”赵启明挠了挠脑袋,没了下文。

姬鸿雁瞪了他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把课本和作业本从书包里取了出来,没再搭理他。

整个下午,每堂课的课间十分钟,赵启明都趴在桌子上装作打瞌睡,他知道兰梦雨那满怀期望的目光有意无意会偷望向这边,但他就是能装作没看见。好不容易煞到放学,赵启明抓起书包就跑出了教室,连一秒钟都没停。

刚走到学校门口,就看见陈致远和几个家伙蹲在校门外的花圃边上,不知道又在打谁的主意。

“哥几个等谁呢?”赵启明远远地冲陈致远打了个招呼,这家伙穿着件时下最流行的茄克衫,怀里探出个刀把,看那副样子就知道准没什么好事。

陈致远歪着嘴角笑了笑:“你们年级三班有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昨天和我一兄弟过不去,我们找他聊聊。走你的吧!”他可不想让赵启明掺和,要是这家伙的朋友就不能不给他三分面子。摆出这么大阵仗,回头要是没动手就收场,自己这个老大在兄弟们面前可不大好看。

赵启明根本没打算理这事,脚下一步没停:“我先走了,你们小心点,回头可别让校警抓着!”看对方的意思,他知道今天要有个家伙要挨刀子,和现在不同,那年代拿刀子在学校外砍人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个星期都能见着几起打架事件,干得头破血流都算是轻的。

陈致远斜了他一眼,鄙视地伸出了中指。在古老的一九九零年,这个若干年后非常流行的手势还没普及,他也不知是从哪学来的。

赵启明转脸走了,撂下一句话:“明天的事情可别忘了!”其实他知道陈致远是不会忘的,这牵涉到他们两人的利益,比打架砍人要实惠多了。

这家伙住在的学校附近的闹市区,虽然年纪不大,却跟校外的一帮混街面的烂仔有交情,在学校里一向是声名狼藉。赵启明会和陈致远合作,始于陈致远去年的一次意外收获:

有一个和陈致远同年级的呆头鹅,居然蠢到不知道他在学校里的大名,给他的女朋友写了份情书,结果让陈致远给知道了。

也是在一天下午放学之后,陈致远带着几个兄弟抓住了这小子,那家伙是个老实人,被他们吓得差点没跪下,陈致远给了他几耳光,让他拿三百块钱了事,不然就让他爽到住院。这在当时可是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呀!一个穷学生,就是去卖血也来不及弄到这么多钱,这小子实在没有,又怕挨打,就自己提出一个条件:从自己集了多年的邮票中拿几套给陈致远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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