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网络论坛:民意表达的新渠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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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论坛:虚拟议事广场

(一)网络论坛的概念与特征

“网络论坛”的核心概念是“论坛”,其英文翻译是“forum”。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对其含义的解释有两个:1公共讨论场所;2(古罗马)公共集会的场所。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论坛”是指“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网络”则是对讨论场所的进一步限定,强调其媒介特征。由此,可以将“网络论坛”界定为:以互联网作为媒介的讨论平台。在该平台中公众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参与其中,并就共同关心的话题展开讨论。最主要的网络论坛即通常所讲的BBS,BBS的英文全称是Bulletin Board System,翻译为中文就是“电子公告板”。每个注册用户都可以在上面发布信息,提出看法。早期的BBS存在于个人计算机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BBS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领域,出现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BBS。于是政府机构、商业公司、计算机公司建立起自己的BBS,使其迅速成为全世界电脑用户的信息交流园地。BBS现在主要通过万维网(WWW)进入站点,这是一种利用在浏览器里以超文本传输方式来参与互动的方式,这种方式带给大家的是最简单的操作和最方便的交流。只要有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网络论坛的地址,就可以方便地与人交流了,如复旦大学日月光华BBS。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网络论坛也就是采用这种形式,本书所研究的网络论坛也主要是基于这类方式。

网络论坛包括三个方面主要特征:一是开放性。网络论坛把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充分发挥。首先是指其对用户的开放性,使自由表达意见不再是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的专利,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真正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网民不受时间、地域、职业乃至阶层的影响或制约都可以对任何感兴趣的话题以自己所愿意的任意身份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观点。其次,开放性特征暗含言论自由原则。关于言论自由的原则,一般来说是禁止政府“压制”不利于当局的言论。正如桑斯坦所说:“政府不仅不该处罚言论,反而应该补助言论。”网络论坛的开放性特征使得网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加入论坛中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还可以自由听取和了解他人的言论,不受他人的干涉,因此网络论坛中可以听到各种社会阶层发出的声音。二是互动性。互动性特征是对网络论坛中的网民交流方式的界定。网络论坛的交流方式是以一定的主题为中心的群体交流。早在1995年,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一书中就预测,由于网上论坛的出现,将使人们以极高的效率进行交流。因此组织活动变得轻而易举,志同道合者可随时随地在网络上集会,不必担心花费或活动的规模,而且由于避免了人与人之间交流时常有的尴尬,网上讨论者更易畅所欲言、踊跃参与。三是身份半公开性。网络论坛是一个虚拟的公共社区,要“入住”这个社区,用户首先得申请一个用户名(ID),对于老资格的网民而言,其ID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某个领域往往具有一定的专业权威性,一些论坛甚至拥有自己的意见领袖,他们往往可以传播一些不为人知的新闻,或可以对一些新闻事件发表自己独到的看法,有些意见领袖可能在一个很大的圈子内都有名气。但是多么出名的“领袖”,一般大家知道的仍旧是ID,而不是真实身份。

(二)网络论坛的分类

网络论坛可以分成很多类型,根据所涉及的内容不同,网络论坛可分成专业论坛与综合论坛。根据针对不同地域开设的网络论坛又可分为地区性论坛、全国性论坛和全球性论坛。根据知名度又可分为知名论坛与一般论坛,知名论坛是指在全国、甚至在全球都有相当名气,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和统一论坛、天涯虚拟社区、新浪论坛、网易社区等。本书主要研究的是依托影响力较大的网站所建立起来的论坛。这样的论坛又分为传统新闻媒体建立的新闻网站所设立的网络论坛和商业企业网站所设立的网络论坛以及传统媒体与商业企业相联合成立的网站上所设立的网络论坛。专门从事新闻采编、发布、出版的国家新闻媒体机构或改编为事业单位的官方型或半官方型新闻媒体机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国家政治功能的表达而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网站下开设论坛。由于这类网站主要以自上而下的新闻发布成为党和国家的“喉舌”,其开设的论坛政治性较强,如由传统新闻媒体独办的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和“统一论坛”,在国内具备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商业性企业网站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而建立的网站,例如门户型大型网站,它致力于提供一种应有尽有的一站式服务,努力成为用户上网的“门户”,并由此可以进入其他网站。这类大型门户网站建立的论坛如新浪网的新浪论坛、搜狐网的搜狐社区、腾讯BBS、网易的网易社区等等。门户型网站并不能算是新闻媒体,而专门以一家商业企业或多家联合建立的网站主要是为了宣传企业的商品、文化,开设的网络论坛,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企业知名度,但不少企业的网络论坛却逐渐发展成为全国知名乃至全球知名的网络论坛,如由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天涯网络社区”已经成为全球性中文论坛。还有一类论坛是由传统新闻媒体与其他商业性公司参与的合营网站开设的论坛,如千龙新闻网开设的网络论坛“千龙网—互动中心”。总的来说,网站开设的论坛可分为官方性网络论坛、私有性网络论坛,以及半官方性网络论坛。

(三)网络论坛的规则与管理

网络论坛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维护秩序。有序的讨论和交流是网络论坛生存发展的前提。网络论坛的规则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由国家颁布的关于互联网使用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健康、成熟的网络论坛必须依照这些法律、法规来开设、运行。另一方面则是由网络论坛本身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专门适用于各自论坛的规则。如在天涯虚拟社区中就有针对全体使用者的《社区基本法》,并针对不同使用者制定了不同的规定,如针对管理员的《管理员管理规定》、针对版主的《版主管理规定》、针对社区一般成员的《处罚规定》,此外还有《社区删帖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则。这些规则有利于维护各网络论坛正常的秩序,形成自己的特色,对吸引更多网民参与是十分必要的。

网络论坛的管理结构是金字塔形的,位于论坛管理层最上方的是总管,其次是管理员,再次是各个版面的版主,这些人构成了网络论坛的管理体系。总管和管理员层在网络论坛中是一种责任制,即管理员层必须做好网络论坛的日常工作,根据论坛的规则安排负责管辖内的社区事务,问题解答,版主审批、考核,内容编辑等工作,并负责社区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社区公告、协调社区管理团队工作等事务。他们与现实生活中的管理人员并无多大区别。版主是网站论坛最主要的管理人员之一,由于汉字输入的缘故,在网上版主往往又写成“斑竹”。斑竹即某一子版块的负责人,也就是一个版块版主的意思。斑竹在论坛中属于半管理人员式人物,负责所辖版块,常有权适当编辑帖子、删帖,查看与核复被隐藏的帖子,转移不符合所属版块规定的帖子到其他板块,将某个帖子封存限制其回复等。斑竹权力不大,一般由经常在某一版块中发帖,具有较大名气的网民经申请获得。一般意义上,斑竹属于精英网民层。

二、网络论坛的公民参与功能:塑造网络民意

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到近年来的“黄静”案、厦门“PX”案、华南虎案、天价香烟案、“躲猫猫”案……无数的网络事件皆是起源、热议于网络论坛,引发全社会关注。作为网民讨论的公共平台,网络论坛在网络参与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网络论坛同时作为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过程途径之一的主要作用是为公民提供了言论充分表达的公共空间,在这里公民自由表达自己的偏好和意见,逐步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网络舆论经过不断汇聚和集中转化成网络民意,网络民意通过传播与扩散进而向党和政府释放信号并进一步推动政策议程的确立,影响公共政策过程。

(一)理解“网络民意”

为理解“网络民意”,首先必须对与其相关的一个概念“网络舆论”进行详细界定。舆论,在英语中为“public opinion”,可译作公共或公众意见。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其名作《乌合之众》中把舆论明确界定为“群体的意见”。美国学者凯茨认为: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民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展开相互讨论;二是这种讨论向上传递给权力拥有者。《新闻学大辞典》将舆论界定为“社会或社会群体中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是某种公共性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思潮的公开表露”。陈力丹教授给舆论下的定义是:“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舆论的本质特征是公众的共同意见或者主导意见。根据舆论的含义,可以推论所谓网络舆论就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当前社会问题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

我们认为,网络舆论是网络上公众的意见,是民意的体现。在英语中“舆论”和“民意”都翻作“public opinion”,但在汉语中民意和舆论是两个不同的词汇,有自己不同的适用语境,不能相互替换。譬如“顺应民意”就不能用“顺应舆论”来代替。从这点差别推敲发现,民意具有方向感,有明确的指向,“民意对于社会管理的目标起着决定性的‘定位’作用”。而舆论则呈现出不确定性,舆论与民意的区别是:第一,民意具有自己的发展方向,不可以引导;舆论没有明确的方向,可以引导,可以说“舆论引导”却不可以说“民意引导”。第二,民意指向性单一,意见集中,影响力较大,而舆论指向性不强,方向分散,观点也分散,其现实影响力相对较小。第三,民意是多数意见讨论、交锋后聚集的结果,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取向;舆论虽然关注的人数较多,但并不一定达成了一致,相对处于原生的“议论形态”,不一定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从外延上看,舆论大于民意;从规模上看,舆论的范围可大可小,民意则是较大范围内的民心倾向;从存在形态上看,舆论能直接被感知,是显性的,民意则有时未必能察觉,因此才会有领导者要善于“体察民情”、“倾听民意”的劝告。有研究者提出民意应包含在舆论之中,并把舆论区分为上层舆论、下层舆论、群体舆论,民意相当于下层舆论。这种认识基本是符合当前我国对“民意”的语义理解的。

由“舆论”与“民意”的关系可以推论网络舆论是网络民意产生的基础和先导,网络舆论的发展和集中可以形成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是各种网络舆论产生、碰撞、汇聚和达成一致的结果,具有意见上的多数优势,比网络舆论具有更强的指向性和意图,有更大的社会干预能力。因此,网络民意就是人们借助互联网对公共事务或社会现象自由发表评论和意见聚合而形成的公开的民意表达,是现实生活中民众对公共事务或社会现象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的综合反映。网络民意以互联网与网络传播技术为技术载体,以网民为主要表达主体,以公共事务或社会现象为主要关注对象,其本质是现实民意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其更多时候表现为对政府行为或公共政策的评论和要求。

(二)网络民意的公共政策意蕴:影响政策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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