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兴利除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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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七品以下官员,由宣抚使直接任免,报朝廷备案。

其它无品级人员由当地主官任免,报宣抚使府备案。

最后是奖惩制度,根据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的原则,通过功过议叙、处分条例。

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失职、失察、不当作为、不作为等行为进行适当处罚。

特别是对弄虚作假、渎职、打击报复、徇私舞弊人员要加倍处罚,影响非常恶劣、造成损失非常严重者可由宣抚使签署命令,直接处以死刑。

以上制度借鉴了以前的旧制,也掺入了李翊的一些现代思想,是两个时代结合的产物。

当然李翊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还有很多设置不合理的地方,也没有那个能力将它整合完善。

所谓‘存在即合理’吗!在这个时代必然有符合这个时代精神的产物。

要想彻底弃之如蔽履,可就不是自不量力的问题了。

制度是建立起来了,可是要想保证它落到实处,就要有一定的组织保障。

但是目前除了中央朝廷有必要的监察系统外,地方上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空白。

所以李翊处心积虑的考虑了一阵后,发觉这种监察系统还是不能随便建立的。

究其原因就是,首先,朝廷没有授权地方建立这种系统,也不会随意授权地方这么做,任何朝代也没有将监察权下放的,这就是这个历史时期的局限性使然。

其次,一旦有了这种监察系统,必然会触及到一些权力部门的利益,肯定会得到各地方、各部门暗地里的抵制,其作用的发挥就会大打折扣。

再次,这种系统建立后若是没有相应的制衡力量,权力就会无限膨胀。

就像明朝初年建立的锦衣卫一样,到时候其发展方向就有可能发生偏差,甚至产生重大的灾难性后果。

虽然有这么多的副作用,但是没有它就无法保证各级权力的运用是正确的和有效的,也无法满足打击腐败、制约权力的需要。

所以,李翊和林易思忖了数日,终于决定,还是在宣抚使府衙门里先设立一个考功司,直接隶属于主薄管辖。

其部门主官司功参军的品级暂定为正八品,暂时由录事参军事何守杰兼任。

.其部门人员都是从其他部门抽调过来的,挑选的都是严格办事、作风严谨的官吏。

还有一个问题也困扰着李翊,这就是各县的县令目前大都空缺。

除了会泽县县令郑文重是实授县令,钱聪代理东川县令外,其它各县事务都暂由各县主簿署理。

而且云南各县级别都是属于下县,县令也不过从七品的品级,虽然李翊有权直接任命。

但是由于对各县人选都不大了解,还没有机会接触他们,这是他迟迟没有下决心任命他们的主要原因。

再说,李翊还想培养一批自己信得过的新人,以便为己所用,所以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另外,钟续、林通他们从出发时算起,已经接近两个月了,而朝廷却迟迟没有诏令下来,也让李翊有点忐忑不安。

按说,遇到平定叛乱这样的大事,朝廷肯定会及时与云南取得联系的,怎么说也该有个说法了。

可是迟迟得不到朝廷的态度表示,实在让李翊有点猜不透,就连简铮、钱士塘这样的老资历官员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且李翊最终又派出了几个人到京城里打探消息,至今也没有回信,所以现在能做的,就只能是默默的等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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