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兴利除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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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徐央也要随着庄潜他们一起前往林家堡。

所以,得知消息后的徐央,既感到兴奋,又有些不舍。

毕竟这十几天得到了宛如的精心照顾,她们之间的感情益发深厚。

但是这个孩子却非常明白事理,知道暂时离开们是为了学好本事,将来能够更长久的留在李翊和宛如的身边,所以也没有表现出万般不情愿的样子。

反而是宛如因此眼泪汪汪的,颇有点舍不得他离开。

忙完了这一切,李翊又开始盘算起资金来。

这次虽然捐出了七万两银子,又给了林庆良一万两,但是李翊手里还有四万三千两。

建设秘营和孤儿们的吃喝用度,已经交给了林家堡三万两白银,还剩下了一万三千两银子。

李翊打算拿出一部分钱来筹建一所慈善机构,起了个名字叫‘慈济总会’。

以官府的名义,花了九百两银子购买了一所规模较大的临街宅院。

聘请了告老还乡的,原驿馆驿丞杜然担任会长,招募了一些有志于慈善事业的当地士人,很快就组建起了本地最大的慈善机构。

‘慈济总会’的首期注资达到了八千两,全部都是以李翊的名义捐赠的。

接下来,李翊的心思又转移到云南的各项事务上来。

这个年代,所谓的官员们,其实是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休假制度的,除了重大节日、生病和家里的红白喜事之外,所谓的休沐时间也很有限。

其它的时间都要耗在公务上,大量繁杂事务和会议占用了宝贵的休息时间,工作成效也高不到哪里去。

为了改变这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李翊和林易商量了多次,经过几易其稿,终于制定出了规范官员事务管理程序的‘云南官府办公规程’。具体内容就是:

首先是会议制度,今后对于各方面的事务,每个月只举行一次会议,而且都要分门别类的进行,不再一个会议讨论所有问题。

比如,军事会议在每月的初三日举行;经济会议在每月的初六日举行;民事会议在每月的初九日举行;医务会议在每月的二十日举行;教育会议在每月的二十一日举行;法制会议在每月的二十二日举行;每月三十日举行当月总结会议,并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遇有紧急情况,由宣抚使下令,宣抚使府的主薄负责召集,可以举行有针对性的紧急会议。

其它各县、各关防的主官,每三个月要到宁州向宣抚使述职一次。

汇报各地方的发展规划和军情、民情,并听取宣抚使和各职能部门的指示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每年岁末的时候,由宣抚使府的六曹官员到各地去,查考地方官员的政绩、政声,和具体工作的安排进展情况。

其次是工作和休假制度,每天的工作时间从卯时三刻开始,中午休息一个时辰,下午到未时三刻结束。

特殊情况由宣抚使府的主簿宣布工作时间调整安排。

在工作时间内和中午休息时间,任何人不得饮酒娱乐和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旦发现,轻则罚俸、重则降职、撤职。

每月工作时间是二十七天,其余的时间由本人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休假。

每年除重大节日外,可以申请连续休息十六天。

再次是官员任免制度,正七品以上官员,依照旧制,由宣抚使提名,申报朝廷任命。

免职时,由宣抚使根据情况可以直接免职,再向朝廷申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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