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2 / 2)
周杰伦的粉丝群非常庞大,而且各个年龄层分布很广,林鹿做事细致贴心,按着年龄段分发产品小样,大批粉丝用下来反馈超好,六成以上用完产品后都回购了。
这些粉丝尤其细心,因为林鹿的这个举动,很多人都将她穿着一次性雨衣在雨夜里扫码赠送荧光棒和小样的画面拍了下来。
这不,又成了微博上感人的举动,许多路人瞬间转粉。
“鹿鹿无为”的粉丝飙增到三十万,粉丝们在那篇花纪使用心得下盖起了高楼,“如果我是时敛森,我也非林鹿不爱”这句话已经被统一阵型刷了十万条。
时敛森在这一刻优越感油然而生,不无傲骄地想,可惜只有一个时敛森,哈哈哈哈哈……
这顿夜宵就算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时敛森都没有摆出臭脸,他反而没有刷够微博,觉得这等位时间再长一点也无妨。
夜里,时敛森拜托王天天帮他申请了微博账号,注册完之后,他也不发微博,第一件事就关注了“鹿鹿无为”。
王天天是帮时敛森实名注册的,微博小助手再敬业不过,隔天早晨就帮他认证成功了。
时敛森从昨晚的0关注,直接变成了拥有百万粉丝的大户,一眨眼翻了林鹿好几个跟斗,他有些小得意。
只是,他的出发点不过是默默无闻申请个微博而已,偶尔等林鹿发新的状态就恶作剧留几条评论,没想到打的如意算盘半路夭折了。
时敛森依然只关注林鹿一人,而林鹿的微博下半分动静也没有,粉丝们好着急,简直替时敛森操碎了心,一分钟好几百人同时@鹿鹿无为和@时敛森,求林鹿互粉时敛森。手机震个不停,他连忙重新设置了不看@,就是心里甜得冒起了泡。
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相爱的同时,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时敛森独自赶到机场候机,今天就要把林鹿接回身边了,这次的离别格外漫长,虽说期间历经千山万水才见过一面,可转念又是匆匆一别,怎么能够过瘾。
在候机厅里,黎潮江又一次妥妥地守株待兔逮到了时敛森,自来熟一般亲切问候:“时总,见您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
时敛森牵起嘴角,淡漠地回了一句:“所以你总是选在机场堵我吗?”
黎潮江哈哈大笑,像是赞同时敛森的幽默,随后也不拐弯抹角,直抒来意:“时总,想来我的诚意您也看到了,可我跟您助理约了好几回时间,您怎么总是躲着我不见呢?”
他的诚意?
曝光同父异父的黎潮生低微不堪的出生,拿出黎潮生官商勾结的证据,以及放出他将公司内部的资产转移至海外的消息……
时敛森才懒得去管黎家那些无聊的家务事,偏偏黎潮江孤注一掷般,将全部的筹码押到时敛森这座大靠山上。
对于黎潮江抛出的橄榄枝,时敛森可以说是兴趣全无,可他态度一直不明朗,给他一点希望,又没让他看见实际的利益。
可黎潮江不傻,他花了重金调查过时敛森,这家伙不简单,而他那位刚愎自负的名义上的大哥却一再轻敌,自视甚高,像极了他家里那位目中无人的父亲。
黎老头最不是好货,贪婪好色,见风使舵。
黎潮生表面上得宠,不过是因为他头脑好能力强,懂得表现自己,倒也确实将莎莉管理得井井有条。
黎老头欣赏他重用他,却并不给他过多的实权。说穿了,黎潮生不过是他养的一条狗,手中的一颗棋子。他只需要黎潮生为他所用,替他卖命,并且得绝对忠诚。
然而,虎父无犬子,黎老头提防黎潮生的同时,黎潮生也在想着谋权篡位一事。除了公司账面做假,资产转移之外,他私下里不遗余力收购莎莉股份,目前已经是莎莉集团第二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仅次于黎老头。
相比于黎潮生的少年老成,黎潮江则是出了名的草包司令,但在时敛森看来,他不过是蛰伏于暗处,伺机行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装疯卖傻这么久,眼下是最好翻身的时机。
他是成是败,全在时敛森一念之间。
所以,眼前这位爷,只要他一声令下,让他跪舔,把他当狗,他都认了。
登机前,时敛森说:“明天早上去我办公室等。”
黎潮江点头哈腰,赔着笑:“是!”
再过不久,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时敛森无心理会黎潮江,到了点就走向登机口。
十几个小时后,秋水镇的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头,林鹿等在镇上的车站,脚边放着四只装满了蔬菜瓜果的蛇皮袋,是林爸爸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到这里的。
天色渐晚,林鹿将林父劝回了家,他也有顾虑,并不愿马上见到时敛森本尊,总觉得为时过早。他的思想传统又守旧,若是今日与时敛森打了照面,他这辈子就认定他这个女婿了,所以在林鹿的催促下就离开了。
林父走后,梁奇的商务车经过这里,他将车停在林鹿跟前,问:“等人?”对于感情之事,他向来敏感。
这是种很奇异又微妙的感觉,他预感自己和林鹿的关系正在慢慢破裂,却并不想这一天这么快到来。
所以,他总是在她面前舔着脸,奢求继续维持他们这段关系。
“是啊,你也要回沙川市了?”林鹿问。
“嗯。”梁奇其实想说,要不要带你一段,但他张了张嘴,一个字都问不出口。
“怎么不多待几天?”林鹿留恋家,一待就是一周,所以这样问他。
梁奇随口敷衍:“今年的假不多了。”
秋水镇的夏天幽美而静谧,进入夏季,天色暗得渐渐晚了,此时天光透出一点点亮,是撩人的月色,是斑斑点点的星光,是熙熙攘攘的灯火。
他们没人再说话,静默里藏着千言万语,但已经有些无从说起。
婆娑的风拂过他们的脸庞,让人记起多年以前的时光,那是梁奇去沙川市念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暑假,他回来时给林鹿带了一套福尔摩斯全集,一套总共是厚厚的三本。
那么贵重的礼物,那么沉重的心意,林鹿至今感激不尽。
她永远铭记那年的夏天,懵懂而青涩的自己,她从梁奇的口里得知沙川市的风,沙川市的雨,沙川市的街名,沙川市的F大……
从那时起,她在心里爱慕、向往沙川市的一切。
到后来,梁奇与他口中的那个沙川市背道而驰了,而林鹿在他口中的沙川市里遇到了时敛森。
世事无常,当你遇见一个人时,注定要弄丢另一个人。
梁奇从后视镜里看见由远及近的那辆SUV,终于打破沉默,率先与林鹿告别。
“他来了,那我先走了,再见。”他说得很平静,内心却波涛汹涌,待林鹿与他道了再见,他踩下油门,离林鹿远去。
林鹿在他那辆商务车的反光镜里缩成了一个黑影,这一次,梁奇知道,他彻底失去了林鹿。
时敛森的车内没有开空调,山间的风舒爽清透,吹得他神清气爽。
他看见林鹿的时候,眼角眉梢尽是笑意,他仿佛等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爱人,等得心力交瘁,等得苦不堪言,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那些苦痛等待全都消弥了,有的只是满腔的呼之欲出的爱。
时敛森下车,给了她一个浓情蜜意的拥抱,他们在星空下接吻,缠绵悱恻,唇齿缱绻。
他们没有多逗留,林鹿将时敛森带来的ipad交给杂货铺的老板娘,让她转交给林父林母。
时敛森则弯腰将四只蛇皮袋一一扛进了后备箱,他凭着感觉摸索了一下,有西瓜、菜瓜、玉米以及很多的有机蔬菜。
这些量够他们吃一个月的了吧?
也就是说,他可以享受到林鹿一个月亲自做菜给他吃的待遇,光是想想就美得他不要不要的。
林鹿上车后,时敛森急不可耐地问:“林鹿,咱妈给做牛肉酱了吗?”
林鹿眉骨跳了跳,她没听错吧——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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