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1 / 2)
乡下的酒宴不怎么讲究,就是在家里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附近厨艺好的师傅烧一顿比家常菜好一些的佳肴而已。
新郎新娘要一桌桌挨个敬酒点烟,一餐饭从傍晚进行到了天黑。
林成有些坐不住,拿着林鹿的手机刷她微信朋友圈打发时间,他喜欢点开各式各样的图片看。
林鹿有两个同学正巧去了上海迪斯尼玩,一圈下来,刷屏了二十几条内容,有图片,也有小视频,真叫林成一饱眼福。
林成每点开一张图,就要问林鹿:“姐,这是什么?”
“旋转木马。”
林成是好奇宝宝,问个不停:“那这又是什么?”
“城堡。”
“这个呢?”
“加勒比海盗。”
……
林成虽然仍旧不懂,但他对于迪斯尼的向往不言而喻,林鹿许诺:“你想去玩吗?”
“想!”
“想什么时候去玩?”
“明年!”
“那好,明年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带你去好吗?”
林成高兴得摇头晃脑,回去的路上还在又蹦又跳,兴奋地问:“姐,我能不能头上也戴个大耳朵?”
林鹿笑着纠正:“那是米奇。”
其实,在没去沙川市之前,林鹿也和林成一样,对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她是名副其实的井底之蛙,对于外界的认知,完全来自教科书。她甚至没有一点闲钱用来买课外书,好在她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都处得不错,偶尔遇到感兴趣的书,她会问同学借来看。
对于安徒生、对于格林、对于迪斯尼……她全是去到沙川市读了大学后才有所了解的。
四年里,她接触了许许多多新鲜的事物,音乐、美学、文学、电影……太多有关于美好的事物以各种方式呈现在她眼前,目不暇接,数也数不清,那些都是秋水镇上没有普及给她的另一个世界,她热烈追随,喜欢至极。
秋水镇是落后的,是闭塞的,在林鹿十八岁之前,都没听过一首周杰伦的歌。
现在的林成就是曾经那个被禁锢在笼子里的自己,所以林鹿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带父母和林成去见见秋水镇以外的世界。
同样的夜晚,时敛森带着王天天去她和林鹿租借的小屋收拾东西,王天天指了指林鹿的小房间:“鹿鹿东西很少的,要不你帮她整理一下,能带多少带多少得了。”
时敛森想想也好,别让她再踏入这里半步了,这个破旧的屋子楼层低矮,他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若是长久地生活在这里,心要压抑死了。
林鹿的房间面朝西,冬冷夏热,屋内连个挂壁空调也没有。
房间不足五平方米的大小,床、衣柜和化妆柜全挤在一起,身高腿长的时敛森站在屋内,显得这间屋子更加局促狭小。
他蹲在衣柜前,将林鹿叠挂得整齐的衣物收拢在行李箱里,衣服很少,三两下就打包完了。只不过,林鹿的衣柜里藏着一件黑色的男士针织衫外套,挂在所有衣服的最里侧,唯独这件是泡过柔软剂的,散发着淡雅的松木香。
这件衣服是时敛森惯穿的品牌,设计简约,价值不菲。他当然记得,这是他回国的第一天就遇见林鹿的那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他们不约而同帮助了一个走失的小女孩。只是好心办坏事,最后将自己牵连进了警察局,待言子承将他带出去之后,已是清冷的深夜。
当时的自己,怄气又愤恨,为了以示不满不公,直接将这件衣服扔在了警察局,却不料这件衣服居然会原封不动躺在这里。
时敛森双手捧着这件衣服,凑到鼻尖闻了很久的香味,他想不出林鹿这么做的原因,但他相信直觉,也许林鹿在那时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个认知,叫他心潮澎湃,他应该收回之前对林鹿说的那句话了,他曾说不知道为什么就会喜欢上她,但就是喜欢上了,或许他从来都是知道原因的。
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好了,好到叫人很难不去喜欢。
喜欢上她,不过是跟着自己的心在走罢了,没有太多的目的,亦不需要太多的缘由。
林鹿的梳妆柜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她居然有全套的花纪产品,难怪能写出那么多的心得来,时敛森对此表示心服口服。
看到这些,他不禁想起林鹿在微博上被黑一事。
这两天,他还收到匿名邮件,全是林鹿和梁奇抱在一起的照片。依然是那次游轮上的花絮,时敛森平静地看完一张一张引人遐想的照片,其实就是普通的拥抱,但拍摄角度和房间光线很有讲究,看着就成了不明不白的偷欢照。
早前,林鹿就向他坦白过这个拥抱,所以他确实没放在心上。这样就想离间他和林鹿,也真是亏他们用心良苦,又是找与林鹿长得相似度极高的替身,又是叫来所谓的青梅竹马梁奇演这么一出苦肉戏,真假掺半,让人尴尬。
王天天整理出来的东西是林鹿的四五倍,时敛森作为搬运工,大包小包帮她扛下楼。
作为回报,王天天请他去吃夜宵,附近有一家广东人开的粥铺,食材新鲜,味道绝美。她和林鹿去过几次,生意非常好,每次去都要排很久的队。
今天也不例外,在他们前面还有四五桌人在等位,王天天怕时敛森不适应这样杂乱的环境,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没吃过路边摊吧?不喜欢的话,我们换一家?”
时敛森不在意:“没关系,等一会儿吧。”
王天天觉得,作为富家公子,他非旦不骄纵跋扈,而且能屈能伸。她起初还认为他脾气阴晴不定,林鹿与他在一起必定要受委屈多一些,可才短时间接触下来,她改变了对时敛森的第一印象,他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时敛森话很少,若非别人先起话头,他多半是会沉默到底的。
王天天是坐不住的性子,受不了冷场一般的气氛,翻出手机,点开微博热搜给时敛森看。
“你今天看微博了吗?#林鹿,我们F大挺你#的话题上了热门,很多校友都帮林鹿澄清了之前的谣言。”
时敛森接过王天天的手机,在这个热门话题里面,他一条一条,一字不漏得看下去。他的表情寡淡虔诚,波澜不惊,但王天天知道,时敛森的心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他看着的时候,嘴角是微微上扬的。
林鹿在F大算不得风云人物,可也小有名气,她成绩好,人品好,富有爱心,喜欢运动。她在F大和同学一起创办了喂养流浪小动物的公益社团,F大校友晒出很多她在树荫下投喂流浪猫的照片,同时也晒出林鹿带着不同的病猫病狗去宠物医院看病的画面。
林鹿也代表F大参加过沙川市的马拉松比赛,她是唯一一个坚持跑完了全程的F大学生,最后还摘得了第三名的桂冠,市体育局还为此给F大颁了个奖杯。
时敛森看得入迷,这些统统都是F大学生自主发的贴,没有他的半分功劳在其中。
他唯一插手的只是叫人曝出点别的新闻盖过林鹿的头条而已,如今这个局面,时敛森在心里为林鹿感到自豪。
清者自清,根本不用她自己站出来辩驳一字一句,大家已经还她清白了。那些畜意抹黑在这些事实面前,显得完全不值一提,太廉价了,像个天大的笑话,此时早已无人问津。
再看下去,有一个微博认证、粉丝上百万的公众人物也替林鹿伸冤,他晒出女儿的照片和病例卡,说林鹿曾在两个多月前帮助过她的女儿。据女儿口述,她在街边走丢后被电瓶车撞倒,围观超过百人,却只有林鹿和一位年轻男子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及时将她送进医院。
粉丝百万的公众人物,影响力又力压F大的那些贴子,下面的评论炸开锅了,大家纷纷猜测年轻男子可能就是时敛森。
网友为此脑洞大开,编了无数个比言情小说更狗血或更唯美的故事,全然忘记两天前,他们刚在“鹿鹿无为”的微博下谩骂抵毁。
时敛森越看越投入,根本停不下来,可他怎么也想不通,周杰伦的大票粉丝居然也力挺林鹿。
带着不可思议,他看完一条粉丝的长微博,方才后知后觉,原来林鹿背着他,为了花纪,任劳任怨付出了那么多的心力。
就是两周前,林鹿作为实习生,任职于花纪市场部,为了壮大花纪的粉丝群,她下了班之后去跑地面宣传。
那四天晚上,正赶上周杰伦巡回演唱会来到沙川市站,林鹿眼光超前,早有准备,提前在网上订制了地表最强的粉色荧光棒。
她去演唱会场馆外派发荧光棒和花纪的产品小样,只要扫一扫花纪的公众号就能免费得到礼品,可见她花了多少精力去做这样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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