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满清十大酷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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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这项技术后来发展成了‘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非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莫属了,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勉强凑齐了十族。)

很惨!

第十四刑:烹煮

这里有个典故:请君入瓮。

第十五刑:骑木驴

女性专用刑法,你懂的。

第十六刑:梳洗

梳洗指的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还是我们的朱八爷-朱元璋。大家注意到没有,咱们朱八爷不但打天下有一手,就连琢磨怎么整人都站在了历史的前沿。不得不说,朱八爷不愧为一代君王啊!太猛了!

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异曲同工。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第十七刑:缢首

岳飞大哥就是这样死的,和大人也是这样的死的。不过用的工具不一样,大哥用的是弓弦,和大人用的是白绫。两者没有任何可比性,但有一样却是相同的,他们在国外有一个相同的名字:绞刑。

第十八刑:刖刑

关于刖刑,有很多种说法。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据《周礼·司刑》注,周改膑作刖,从而可以认为是第三者。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孙子膑脚。――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第十九刑:斩腰

其内涵和字面一样简单,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第二十刑: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这时候有人会问了,不是说满清十大酷刑吗?!怎么你说了二十个?!这个问题度娘也无法回答你,你最好去咨询一下专家。我不是专家,所以我保持沉默。我所能查到的就是二十个,二十就是二十,但他为什么叫十大酷刑呢?!我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

赵一恒没有见到满清十大酷刑,刘全只是随便说了说,这丫全招了。

李侍尧不干了。不是说好了谈谈就放回了吗?!这一去都快一天了怎么还不见半个人影?!难道……..不好……..

李侍尧急了,他要去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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