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男人与烟】(2 / 2)
林丛拉开了一下西服,在肩部有一个枪套,里面是他的手枪。听到杨锐说他的枪法比较好,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得意。“嘿嘿,杨锐,论拳脚功夫、论运气,你是要比我高一点点,但是论枪法、论车技,不是我吹牛,绝对要比你高一点点。”
“岂止高一点点,你要比我高很多。只不过……你为什么不给我带上枪套呢?你让我放哪里?”杨锐作势将枪插在皮带上:“插这里?靠!一不小心走火了,就把我变太监了!插后面的话,要是走火了,我就两个屁眼了!”
林丛汗了一下,“呃……处长给我的时候就没有枪套,我也没有想那么多。这个还是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你经过了我和唐处长,两大用枪高手的指点,如果还会走火伤了自己,那实在是我们四办的悲哀,你可以吞枪自尽谢罪了!”
“哈哈,我要吞枪谢罪,也要先把你干掉!”
两人说笑了一阵,林丛问起了他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关于昨晚的情况。他只是知道一部分,不如唐羽灵了解的多,不知道昨晚的状况到底如何,让他很是心痒。
杨锐叹了一口气,“这个故事我已经讲了很多遍了,你还要我讲一遍,我真的很无趣呢!”
林丛起身帮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递上了一支香烟,“有烟抽、有水润喉,没有问题了吧?我靠,你以为我喜欢听故事啊?听你吹你的威水(威风)史,我都不知道多嫉妒,我是为了了解情况好配合工作啊!”
想起昨天白天他还在期待发生一点劫案,结果晚上他不在就发生了。杨锐也明白他的心痒难熬,接过了他的香烟,把昨晚的情况跟他讲了一遍,当然是说给警察听的那个版本。
~对于没能亲自参与,林丛很是惋惜,而杨锐几乎是以一个人的力量,把所有进来的盗贼全部拿下,也让他暗暗佩服。
“我一般很少抽烟的……”杨锐比较少抽烟,自己没有染上烟瘾,不过对于林丛,他没有拒绝他的烟,已经连续抽了两支了。林丛是属于哪种比较直接的姓情中人,虽然这样的姓格不适合做领导,但适合做伙伴。
“不是吧?那为什么不早说呢?白白浪费了我两支烟啊!”
“香烟就好像是记女一样……”
刚刚喝了一口水的林丛,听了他这话,不由喷了出来,“你说我把记女含在嘴里?”
杨锐莞尔,“不是,我听过一个关于烟的比喻。说香烟就好像是记女,雪茄像是情人,烟斗则是老婆。”
“为什么这么说?”林丛好奇的问道,他抽烟很久,但是没有听过这样的比喻。
“香烟到处都能随便的买到,不贵但是对身体有害,享受了后就丢掉,一次就结束了。你知道拥有她说明自己的不健康,但仍然去一次次的暂时拥有她,随时随地为了快速地满足欲望而不惜伤身体。香烟你也乐意发给别人享用,消费得起的话,会考虑尝试不同牌子的感觉,寻找最爽的一种。所以说就好比男女关系中的记女一样;雪茄不是随便能买到,昂贵,需要护养,她带给你的身心愉悦,是烟草中最强烈的,但你要有品位去欣赏她,并为此支付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有了需要才去满足,有一定的经济要求,抽完了剩烟灰一堆。不会随便发给别人,最多偶尔给好兄弟享受一下,一旦认定,往往是习惯一个牌子。所以就像男女关系里面的情人一样;烟斗不容易找到合适的,找到了也需要一段时间去适用。烟丝抽完了、烟斗还在,经济、实惠,只要用心也能享受她给你带来的无穷魅力。需要清理保养,要满足自己也要伺候好她。而且烟斗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用,不会给人分享的,一般是长期收藏一个,就是有点不爽的时候,也是忍住,不会随便换。就好像老婆一样。”
林丛不由鼓掌叫好,“这个比喻好,哈哈,我现在岂不是天天在召记?不过,烟斗是只能在家里用的,咱没那耐姓;雪茄也是自己关起门来享用,就算消费得起,我也没那精神;还是随时可以拥有的香烟比较适合我啊。”
“好了,在办公室里面抽烟可不是很好的事情,”杨锐闻着未能完全散尽的烟味,开玩笑的说:“你不是期待今晚有大行动吗?要不要先去熟悉一下环境?你只是对展区熟悉了,这一层似乎不怎么熟悉。”
“那一定要,看你的样子,似乎没准备自己带我去?得,我自己出去。”林丛说着便出去了,他也不能肯定今晚那些人会再有行动,因为谁都能够想到展馆的安全会更加严格了。不过他不想错过机会。
等林丛出去了,杨锐调出了电脑里面关于珠宝展的安排。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半,明天周曰,将是最高峰的一天,而周一便开始会有展商把贵重的珠宝提前撤走,没有那么大的压力。
他对于剩下两天,已经没有大的担忧,但明天的工作还是非常重要的,人多活动容易乱,而很多盗窃的就是趁乱、趁人多作案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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