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欧陆新秩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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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吉尔一篇新年献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当时便在欧洲大陆上挂起了一阵风暴。一众欧陆诸侯忙不迭的再度派遣使者前来。表示自己愿意服从埃吉尔的安排和旨意。可不想要让埃吉尔挑选自己,当成了立威的靶子。而埃吉尔也顺势。发布了他的第二道声明。

“自罗马帝国衰亡以来。欧罗巴诸侯并起,烽烟不休。墨洛温王朝昙花一现,内外交困,不足道。加洛林王朝分封臣民,割据严重,亦不足道。由是五百年。诺曼帝国兴起。朕上承天命,下应黎民。创建诺曼帝国,斯卡德拉格里姆松王朝。自英伦三岛至俄罗斯,尽入囊中,归朕所有。列国臣服,四海宁静。朕当于今曰宣称,朕为欧罗巴之皇帝。为欧罗巴列国宗主。列国国王,公爵,皆为朕之臣仆。列国国王,公爵之子民,皆为朕之子民。须得听从朕之命令,遵守帝国之法律。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无朕命令,不得擅自动员封臣或者直属部队,不得擅自雇佣佣兵,更不得以荼毒生灵。任何纠纷皆须听从朕调节。列国之间不得随意串联,结盟,订立条约。更不得私下订立密约。一旦发现,必定重责。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不得私自分割或者拓展领土。不得通过姻亲关系继承他国领土。列国储君继位,必须得到朕的首肯,否则视为非法。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当消除边境关卡。不得收取来往商贾赋税。使得列国之间贸易通行无阻。征收商品税,当效法诺曼帝国商业法。不得私自征收杂项赋税。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期,当派遣使者前往诺曼帝国,学习诺曼帝国之礼仪制度,学习诺曼帝国之科条法律,学习诺曼帝国之政治制度,军事制度。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当以诺曼语为官方语言。以诺曼文字为官方文书。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当以诺曼钱币为官方货币。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当每半年派遣使者一次,进入克拉科夫觐见。每四年一次,君主亲临克拉科夫觐见。

朕御下列国,自今曰起,但凡朕有征召,便当筹备兵马,粮草,器械随朕出征。

这样,总共八条条款,完完全全的将欧陆列国当成了他的封臣看待。规定了严格的制度。要他们撤出海关关卡,使用诺曼文字,钱币和法律。并且对封臣的领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剥夺了封臣的外交权。这样子,虽然算不上非常苛刻。但是不能不说是非常严格的,该有的封建制度和封建义务几乎全都提到了。

当然,埃吉尔也不会只是索取而不给予。毕竟,他要的是一个稳固的后方,以及一群支持者,和必要时候能够抽调几十万大军跟他出去打仗的封臣。可不是一群心怀怨恨,随时准备着,当诺曼帝国虚弱的时候就扑上去咬一口的白眼狼。

诺曼帝国,同样的,对于他的封臣们也有相应的义务。埃吉尔同样在他的通告中正式声明:

朕同样知道,欧陆列国之中有强有弱,有贫有富。各国之间颇有矛盾,各国内部毅然。朕作为欧罗巴共主,自当为群臣着想:

朕保证,当朕的某个封臣陷入内乱之中,朕当派遣军队帮助他维持秩序。

朕保证,当朕的某个封臣被他领地内的暴民,或者其他贵族推翻,朕当出兵,为他复辟。倘若其人死于战乱,则拥立其子嗣。倘若其子嗣死于战乱,则从亲戚血脉最近支选择亲眷拥立。倘若亲眷死绝。当使贵族子弟身家清白者改嗣,以义子身份继承领跌,使得传承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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