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公安局的通缉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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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李姐的老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还受了伤?”坐下后,我迫不及待的问许锋。

许锋没有立刻回答,却从他一直拿在手里的文件夹里拿出来一张有点显陈旧的纸,递给我。

我接过纸,一眼看到上面的字和照片,就忍不住惊得“啊”了一声。

BOSS也看到了,虽然比我平静很多,但看他的样子,也觉得意外。

那张纸竟然是一张通缉令。

上面写着:“通缉令,李香莲,女,25岁,1989年5月生,G省X县人,于2014年8月在G省H县残忍杀害孕妇胡某,导致胡某及腹中7个月胎儿身亡,行凶后逃逸。X县公安局通缉,2014年9月15日。”

通缉令上面正中有张照片,虽然照片有点模糊,但那清秀的容颜,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正是我们认识的李姐。

我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自己心中的震惊,将通缉令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都仍然无法平复。

对李姐我其实是怀着很复杂的心情的,虽然她身体里寄宿着的那个灵魂犯下那么多罪行让人觉得非常可恨,但是她的身体毕竟是被王碧华的灵魂支配的,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无辜的。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真正的李姐会愿意让别的灵魂住进自己的身体里,即使是自己的灵魂因此要灰飞烟灭,难道她竟然不担心别的灵魂会借着她的身体干尽坏事吗?

一个人到底要经历过什么,才会变得对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毫不珍惜,就好像丢弃一件自己厌恶的东西一样随意的送给了别人,即使别人是拿来做十恶不赦的坏事也无所谓。

我对于真正的李姐会这么做的原因,想象过无数种可能性,却唯独没有想到过这一点。

毕竟那具身体长得那么好看,是孱弱的、阴柔的,甚至是带点病态的,如果忽略王碧华的灵魂不想,其实是很难得把拥有这样一具身体的人跟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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