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离间(1 / 2)

加入书签

新历137年11月15日,一支满载粮食的商队出现在潇湖军的据点附近。商队打着朝昕国的旗帜,他们不紧不慢的穿过联军的包围圈,来到潇湖军的据点前。

这样的商队,大概每隔两周就会出现一次。由于运送的是足够十万人马食用一个月的粮草,运货的马车、牛车有五六千辆,驾车的伙计和随行的护卫加在一起超过两万人。这么多人每天消耗的粮食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他们从本国风尘仆仆的赶到战场,足足要用半个月的时间,运粮的成本可不是一般的高。

拜伦斯王国可以买天价建材,潇湖连通也可以买天价建材。这批粮食每三十公斤的平均售价高达500文泰容钱,是市价的十倍以上。换而言之,这支驻扎在外的潇湖军每天都要烧掉潇湖连通很多钱。

可能有人会问了,潇湖连通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潇湖连通现在最需要的是时间,他需要拖延联军的脚步,能多拖一天就赚一天。他把这十万人撤回本土,只能增强本土的守备,但在这之后麦尔就能安心发展,消化战果,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组建一支更强大的联军继续攻打潇湖家。

现在他让这十万人孤军深入,以极大的代价切断两国的联系。他这样做不单是为了断绝泰容王国的外部补给,还能在麦尔的势力腹地埋下一颗钉子。麦尔在没有拔掉这颗钉子之前,是无法对潇湖家展开下一阶段的侵攻的。

击败这十万人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联军在运气爆棚的情况下,才在两个月内拔掉了其中一个据点。而第二个据点已经消耗了联军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如果麦尔选择现在强攻,他至少还要等上两个月才能攻下这个据点。

也就是说,麦尔现在至少要在这十万人身上耗费半年时间。在拔掉潇湖连通埋在腹地的钉子之后,麦尔还要面临要给问题,那就是俘虏的处置。这些潇湖军都来自潇湖家本土,只要麦尔把他们放回去,潇湖连通就能再次把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去抵抗外敌;如果麦尔不放他们,那麦尔就得养活这些战俘。

麦尔在遥林城的作为,让他有了“仁慈者”的称号。同时他还打着“解放泰容人”的口号,如果他屠杀泰容人战俘,或是把泰容人战俘卖给厄古斯王国做奴隶,就等于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到时候不用潇湖连通做什么,泰容王国自己就会乱起来了。

如果麦尔让这些战俘给他干活,潇湖连通也可以借此机会大做文章,说麦尔是“打着解放者旗号的奴隶主”。就算麦尔给了战俘们最公正的待遇,潇湖连通也可以混淆视听,让不明真相的泰容人以为麦尔是在骗他们。只要大多数泰容人是这样认为的,麦尔就很难获得泰容人的支持了。

如果麦尔策反这些战俘,潇湖连通就更有文章可做了。他会散布消息,说麦尔一直在挑拨泰容人之间的关系,想让泰容人自相残杀,亡族灭种。就现状而言,泰容人确实面临亡族灭种的危机——至少在泰容贵族统治下的泰容人是这样认为的,而且麦尔确实在让泰容人打内战,所以不了解麦尔的人很容易相信这种流言。

说一千道一万,麦尔的种族是最大的问题。在面临重要抉择的时候,人们往往愿意相信关系和他们更近的人。亲族、同乡、同族在所谓的“外人”面前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的谎言往往比所谓的外人的实话更容易被人相信。

当然了,例外也是有的。有些时候,比起亲族中的晚辈,长辈们更愿意相信同辈人。这其中有很复杂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所谓的“长辈的尊严”。

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也许不是所有人都听长辈说过类似的话,但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面对晚辈时是这样想的。在这些人眼中,晚辈的想法永远比自己幼稚,晚辈的思想也永远不及自己成熟,正因为抱着这种“他一定不如我”的想法,他们才会更愿意相信外人的话。就算他们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他们也不会后悔当初没有听从晚辈的建议,而是会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外人身上。

我这么信任你,你却把我给骗了!这是人干的事吗?!

在抱有类似想法的同时,他们会不动声色的把自己的错误抹去。对于这种人而言,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错误都在别人身上。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是永远也不会错的。

总而言之,不管麦尔是胜是败,做了什么选择,他都是要吃亏的。这乍一看像是把十万大军送到联军嘴边的行动,实际上是肉里藏着刀,咬上去就得受点伤,放点血。潇湖连通敢这么做,就是因为麦尔是外族人。如果对手是腾源,他肯定会把部队撤回本土,最多在敌后留些散兵游勇,让他们伪装成不法分子扰乱敌占区的治安,给腾源制造些麻烦。

潇湖连通的手段还不止这些。他联系朝昕国买粮,但是朝昕国没有足够的余粮卖给他。于是潇湖连通就鼓动朝昕国去拜伦斯王国或拜伦斯王国周边的国家买粮,他开出的高价可以让朝昕国有足够的资本收购粮食,这样一来他就能抬高拜伦斯王国以及周边国家的粮价,让本来就很缺粮的拜伦斯王国雪上加霜。

在杂交农作物还没有投产之前,拜伦斯王国确实在这方面吃了大亏。别看现在拜伦斯王国的粮价很稳定,每三十公斤小麦的城市售价能稳定在45文泰容钱左右,浮动差在不超过2文泰容钱。在杂交农作物没投产的时候,每三十公斤小麦的城市售价始终高于60文泰容钱,这还是拜伦斯王国高价收粮,赔本卖出的结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