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陆母的约法三章(2 / 2)
那二夫人早就觊觎大房的财产,想私吞,所以一直就将萧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如果让秦二夫人知道萧雨未婚先孕,不守妇道,肯定会将她交到族里,沉塘的。”
“啊,后果这么严重?那不是必死无疑吗?”
虽然,林逸雪早就从一些杂记上看过介绍,说北燕的风俗,就是将一些不守妇道的女子,塞进用竹子编造的猪笼里,再塞进大石头,扔进池塘,称之为沉塘。
但是,乍然听到要对一个柔弱女子动此极刑,仍然感到心有不忍。
她都况且如此,更何况是一直深爱萧雨的陆远了。
“是的,如果被众人发现,确实只有这一条道可走。
看着雨儿孤立无助的样子,我动了侧隐之心,毕竟那是我一生深爱的女子啊。
于是,我回去和母亲商议,想娶雨儿为妻,结果母亲却死活不同意。
然后,为了救雨儿脱离困境,我只能以死相逼,在母亲房门前不吃不喝跪了七天七夜,直到最后昏死在了母亲的院子里。
等我醒来后,母亲迫于无奈同意了这门亲事,但是却约法三章。”
“约法三章?想到应该很苛刻吧?”
其实,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陆母如果不趁机反将一军才怪。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为了一个狐狸精,一而再,再而三的忤逆自己。
本来,萧雨是黄花大闺女的时候,她就不同意,更何况现在又突然有了身孕,不知道从哪弄了个野孩子,为儿子戴了这么绿油油的一顶帽子。
也就难怪陆母后来会下此毒手了,看来不只是单纯的为了秦姨娘着想,而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必将其处之而后快。
“第一条是,成亲的第二天,就将表妹秦芳以贵妾的身份纳进府。
第二条是,除了新婚夜,表妹秦芳有身孕前,不得见萧雨,更不能去她屋子里……歇息。
第三条是,无论何时,发生何事,都不得将秦芳赶出府,休弃她。
现在看来,有些要求,确实是挺极端的。”
天啊,结婚第二天,丈夫竟然就要和别的女人结秦晋之好,唧唧我我,你侬我侬。
这对一个女人来说,真的是最残酷的处罚了,简直是死穴了。
别说萧雨本来有病,又是个孕妇,就算是没病的正常人,估计也要气出病来了。
“但是,迫于当时的情况,你还是答应了你的母亲?”
“是的,为了能救雨儿,为了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能活下来,我当时想都没想,就咬牙答应了。
婚后第二天,为了能早日见到雨儿,我就白天黑夜的待在秦芳那里。
终于,事情还算顺利,在三个多月后,秦芳终于怀孕了。我终于可以去见雨儿了。
可是等我赶到雨儿那里,却大吃一惊,雨儿竟然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人也非常憔悴。
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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