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波仑之战(改)(2 / 2)
他们的族人确实有几分本事,在如此狂暴之中还能稍微遏制住这些野兽的本性。可是似乎芬瑞斯似乎忘记了,这块战争的土地是个河谷地,为什么埃塞尔伯特无法拜托他的追击只能选择和他决斗也是因为波伦这块土地是块河谷地。
在这里就连行军都必须要小心翼翼,更何况是暂时的撤退。
森林猎手们不会让对手安然离去,正如追杀者是芬瑞斯的话,他们所做的毫无二致。
重甲的誓言勇士确实不是很好的追杀者,可是两翼身着轻甲的猎人们在大陆上却是数一数二轻步兵。
他们不用弓箭,用着灵敏的举止,手执半尺长的猎刀能够很轻易的就能将陷入泥潭的战败者给割去了脑袋。
即使波伦在泥泞,奔跑对于猎人们而言似乎并无艰难。在这里他们追得上重甲的蜥蜴人,追的上慌乱的风翼氏族之民甚至他们的步伐还能赶得上已经渐入疲惫的地龙骑士。
毕竟这些动物嗜血,且不听号令,他们执拗的想返回战场却也让猎手们给逮住机会。
一如以往在森林狩猎一般,投矛,弓箭和捕网让这里彻底划入了北方的猎场。
这将会成为北方猎人们有史以来最盛大的狩猎,他们的猎物是同样危险的地龙和驾驭着地龙的凶残氏族战士。可是氏族战士被那些被勒令下马的中部平原的骑士们对付,他们穿插到已经接近崩溃的蜥蜴士兵们的左侧,用全副武装教会了那些长得怪模怪样的野兽什么叫做礼仪。
在平地上,这些贵族老爷们又有几个打得过嗜杀残忍的地龙骑士。可是这是山地,这是坡地,这是河谷地。
箭矢拉开了这场战争序幕,箭矢同样也将彻底的终结这场战争。科斯特敏锐的像只狼一样盯住了他的目标,其实他盯了很久了,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猎取暴掠氏族酋长芬瑞斯的脑袋。
他十分的清楚,要离开现在这个幻境只能借助精灵的夜莺,用规则铸就的神器往往能够毁灭规则,而夜莺因为这个世界也必定存在。
战争年代,他必须拥有正当的军令才能获得前往精灵森林的权力,然而这军令便是重铸阿尔弗雷德之刃。
在真正的历史中,西方战场上,阿尔弗雷德之刃已经被苍穹之咬咬伤。是那位骑士,那位在洛肯和他比剑的骑士,克洛维爵士获得重铸断剑的殊荣,而他获得这个殊荣的原因也正是因为他斩杀了暴掠氏族酋长芬瑞斯。
然而,现在的科斯特决定了,今日要由他来剥夺这个荣耀。他顾不上河谷地无法进行合适的疾驰,当然同样他也顾不上这是安德烈最喜欢的西方战马。
最灿烂的蔷薇花的旗帜像是一朵热火搅动了兽人们本已混乱的黑色的战阵中。
克洛维,他看到安德烈那个命定的对手之时,这个男人两手的双剑像是风车一样为他扫尽了一切前行的通途。这是谦让,在华丽的剑舞舞步结束之时,克洛维爵士还有时间向他表达了骑士的敬礼,毕竟能够如此深入敌阵不是高贵的骑士还会是什么?
科斯特当然也以长剑回礼,虽然他的本性是那么的邪恶,但是这是骑士们的礼仪。之所以中部的领主们不同于北方蛮人的所在,便是他们会在战争中也能保持足够的优雅。
很近了,很近了,他很远就看到那个蹲坐在老狼上的兽人,华丽的盔甲是根本无法辨认错的野兽。他露出嘴巴的尖牙上挂着两个金灿灿的圆环,当然酋长也是驾驭着战狼准备和科斯特来一场骑士的搏杀。
芬瑞斯现在选择逃跑就不是愚蠢所能评定的,那是傻瓜。更何况现在他失去了对部队掌控可是他仍然不失为一个善于恶斗的勇士。
决斗中最蠢蛋的决定就是将他的后背留给敌人,这个追上来的小兔崽子一定会要了他的命,芬瑞斯知道的。
然而战神护佑,暴掠氏族的战神护佑!
这是骑战,极高速度的冲锋,需要的不是强大的战力,而是一分捕抓一瞬的洞察和九分十足的幸运!
命运之神眷顾着科斯特,不要忘记了他是精灵,他的眼睛能够捕抓最细小的一瞬间。同样也不要忘记了法兰泽尔的皮谢尔不会让安德烈死的这么突然,在他的长矛捅入芬瑞斯的胸膛同时,闪光射断了芬瑞斯狂暴的战斧。
精灵最强大的风矢之力,似乎他应该要向救他命的这位精灵表示感谢,除了因为安德烈是为精灵外,为了重铸阿尔弗雷德之刃,他必须要有个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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