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宣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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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众人的议论,沈荷无奈得叹道:唉,怎么什么时候都少不了喜欢是非之人呢!

不理会众人的议论,她跟随衙役走进了县衙大堂。

大堂内,陆御端坐在正中,堂上高高挂着“清节堂”的匾额,原本为“清正堂”,乃是陆御到来之后改了名,他当时说了一句:清正不易,而气节更难。便将匾额上的“正”字改为“节”字。

现在,沈荷走到堂上,对陆御行礼。

站在堂前,看着坐在堂上的陆御和堂下的杏花、宋氏兄、阿牛等一干人犯,沈荷忽然觉得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

是了,前世的她也曾和杏花一同对簿公堂,当时也是陆御主判。不过当时她是人犯,杏花是原告。而现在,她不再是受人唾弃的人犯、丑妇了。

现在的场景与当时何其相似,只是地位发生了变化,沈荷不禁又一次感慨世事无常。

陆御看着堂下众人,当堂宣判:

永A县槐树村村民娄杏花,指使宋氏兄弟,将同村女子沈荷略买到临A县城,与阿牛为妻,并导致沈荷受到重伤,依《刑统》,略卖人为妻妾者,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现致人重伤,脊杖三十,流四千里,配役五年。

永A县南坪村宋虎、宋豹,伙同杏花劫持女子沈荷,并将其略买他人为妻,依《刑统》,脊杖二十,流三千里,配役三年。

临A县猎户牛氏,为儿子阿牛买良家女子沈荷为妻,并将沈荷打成重伤,依《刑统》,当施以绞刑。鉴于沈姑娘为其求情,改为脊杖三十,流放三千里,配役五年。

牛氏之子阿牛,买他人为妻,本应也服刑役,但鉴于沈姑娘求情,加之其未对沈姑娘有伤害,且行为痴傻,故改为监外候审,以观后效。

宣判完毕后,大堂上,杏花面带恨意的看着沈荷。

杏花只恨当时没有将她赶尽杀绝,现在落到服役流放的下场,她没有归结于自己的错误,而是将错都归于沈荷身上。

阿牛娘早已知道自己所犯之罪,可是她如果入狱,剩下阿牛一个人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她忽然跪着来到沈荷面前,沈荷被吓了一跳,周围的衙役以为她又要有何不轨行为,赶忙上前拦住她。

阿牛娘看着沈荷道:“沈姑娘,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请你不要怪罪阿牛好不好?”

沈荷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放心,我不会对阿牛再做追究”

阿牛娘道:“那沈姑娘,能不能求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小翠在旁边嚷道:“你把我们家小姐害的那么惨,还给我们小姐提要求,小姐不要理她”

沈荷道:“小翠,让她说完”

阿牛娘留着泪道:“阿牛自小可怜,小时候没了父亲,又不似常人能自己养活自己,所以我才出此下策,给他买了媳妇”

阿牛见阿牛娘如此,也过去抱着她,跟着哭道:“娘,阿牛乖,娘不哭”

阿牛娘继续道:“现在我入狱,留下阿牛一个人我怎么放心得下,所以我想求沈姑娘,能不能收留阿牛?”

小翠听了一蹦三尺高,叫道:“你别妄想了,害我们家小姐受了重伤,现在还要我们收留你的傻儿子,你做梦吧”

阿牛娘流着泪看着沈荷道:“阿牛只是有些痴傻,但他的心地并不坏,求沈荷姑娘收留他,等服完刑役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沈荷看着阿牛娘的样子有些心软了,加之阿牛在山上的时候对自己一直很好,在遇到官兵的时候没有自己逃跑,反而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沈荷犹豫片刻,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

小翠听了着急道:“小姐,你怎么答应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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