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落荒而逃(1 / 2)
1999年开始其乐曲销售大幅降低。于2001年与吉本兴业签约,但低迷情况仍持续著。2001年闪电结婚但在隔年即离婚,并被迫支付约7亿日圆的赡养费,因无法一次付出而采分期付款。离婚后于2002年11月与长久以来的恋人兼同事KEIKO结婚。2004年在海外投资钜额损失约70亿日圆后撤退。
2008年11月1日,他在NACK5的广播上对自己十年际遇无奈描述:“98以来这10年曲子好像怎么都写不出来呀……”
5亿日圆诈欺嫌疑(2008)编辑
2006年8月6日,他以10亿日元代价协议出售自己的806首歌曲版权,并称“著作权扣留在前妻ASAMI手中,为解除扣押,需先收取5亿”。但他迟迟未将歌曲版权实际交到买方手中。因其实歌曲版权是在经纪公司爱贝克思手上,小室并没有移转的权利。
于是,买方在2008年2月提出了包括已支付的5亿元加上利息共6亿的求偿。而小室在期限的2008年9月30日仍未能付出6亿元赔偿金。2008年11月4日,检调单位以诈欺嫌疑逮捕了小室及其同事共三人。另有两家公司拟对小室提告。
小室哲哉在被逮捕之前,就因怕连累KEIKO而主动和她协议离婚,相关人士透露,因为不希望让女方背负十几亿日币的欠债,也希望解除娘家经常接到讨债电话的困扰,因此快刀斩乱麻结束六年夫妻生活。KEIKO所属的经纪公司对于这次事件做出回应:“她(KEIKO)因为受到的冲击太大,无法表示任何意见”。但其实2人仍感情要好,因此,KEIKO在家人劝导下,已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小室被捕当日,各界皆无法联系上KEIKO,甚至有媒体称“失踪”,所属公司发言人指她因受到极大打击留在家中休息。直到11月5日晚,KEIKO终于透过所属公司发表声明:“我知道我俩前方的道路将会是多么崎岖难行,但我已经有和他一同走到最后的觉悟。”
11月21日,妻KEIKO与所属公司爱贝克思合资3000万日圆的保释金将其保释。法院于2009年1月21日一审判决诈欺成立,二审于2009年3月12日,此时小室已将6亿5千万的民事赔偿付清[2]。刑事部分三审始于2009年4月23日,检察官求刑五年,5月11日定谳,判决有罪,判刑三年,但可缓刑五年。
在复出之后,小室哲哉一直非常的低调,这一次还是被TBS电视台邀请参加三家电视台举行的电视节的。
“小室桑,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朱紫向小室哲哉微鞠躬表示自己的敬意。
“朱紫社长,实在是太客气了。你这样让我实在是受之有愧啊。”小室哲哉显得有些拘谨。
“万一我以后想要进军乐坛,我还要指望小室桑为我创作单曲呢。”朱紫笑道。
“一定一定。”
朱紫目光转移到了秋元康的身上。
“秋元老师,你觉得你这次能获奖吗?”
秋元康推了推眼镜:“我就是冲着那些奖金过来的,听说要好几百万呢。”
“想的倒是挺美的。泉水姐姐,你和秋元老师这老家伙坐在一起干嘛?他现在可是只知道赚钱了。”
坂井泉水嫣然一笑:“你忘了吗?我比秋元先生小不了几岁呢。怎么说我们都是同龄人。”
“说的也是,可是秋元老师看起来就像是已经六十多岁的人了。”朱紫笑道。
“朱紫君,你赶紧和其他人打招呼去吧。你的几百万还没拿到手呢,我的名声都快被你给毁了。”秋元康开始向朱紫下逐客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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