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远处的战争(1 / 2)
韦德·威尔逊,身高六英尺两英寸(188cm),体重210磅(95kg),有一头姜黄色的长发,胡茬凌乱,和鬓角连在一起,他有着中部人特有的大鼻子和宽额头,胸毛茂盛的像达拉斯一望无际的牧草,他的手掌骨节很大,虎口上有又黄又厚的老茧,手枪和刀剑的握柄来到这里,就像咸湿客来到了脱衣舞俱乐部,只有四个字,那就是如鱼得水。
他是最优秀的突击兵,最优秀的雇佣兵,最优秀的混混和催账者。
他在吐血。
“艹!”
韦德艰难地从沟里往上爬,被炸弹震松的黄土地,窸窸窣窣地往下抖动石块,他的耳朵嗡嗡响,他的眼睛被血和尘土迷遮蔽,什么也看不见。
他感到耳蜗里有些温热,他翻过身,用沾满泥土的右手去摸,又黏又湿,他的耳朵在流血,他的眼窝在流血,他的嘴在流血。
“草,七窍流血。”
韦德两条腿托着他的身体,往土坡上蹬,他将手中的冲锋枪举起来,对着敌人的大概方向扫射,炽热的子弹钻进柔软的肉体,响起了咩咩的叫声。子弹没有击中敌人,而是放倒了一群向韦德奔过来的山羊。
在山羊的蹄子踩到自己的脸之前,韦德敏捷地翻过身来,往前匍匐前进,大群大群的山羊尖叫着在他身边经过,跌进干涸的沟渠,然后再一瘸一拐地跳出来,不时有一只几十斤的白毛畜生,狠狠地一脚踩在他握枪的手上,韦德只得咬着牙,他不能吭声,他只能往前爬。
奔腾的羊群让他想到了Discovery探索频道的纪录片,大草原上漫山遍野的瞪羚,趟过遍布鳄鱼的汛期河流。
水中的野兽寻找着觅食的机会,想将一只稚嫩鲜美的瞪羚拖入旋涡,而癫狂奔跑的偶蹄畜生们强劲的四肢,也常常踩在鳄鱼的脸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让它灰溜溜潜入身泥沼之中。
猎物?猎手?不知不觉间,很可能就会异位。
韦德本以为自己是猎手,他没想过自己其实是猎物。
他看到了对面腰上搀着子弹的敌人,他忽然从羊群中站起身来,冲锋枪的子弹呼啸着离开枪膛,穿过炽热的空气,越过对方躲避的颓墙,钻进敌人缠着头巾的前额,鲜红的血液绽放,染红了整块洁白的头巾。
韦德迅速俯身,跟着羊群移动,对方的子弹扫射过来,几只山羊哀嚎着倒地,无辜地舌头伸长,在嘴边抽搐着。
他听见远处的山坡顶枪声咆哮,大口径的狙击弹将敌人的掩体击碎,顺便掀翻了一个身穿绿色夹克的敌人,他的半个身躯被子弹击碎,将一块雕刻着古朴图像的石砖染红。
真巧,那片雕刻的内容,是关于鲜血和献祭,死亡和杀戮。
钢鬃,来自委内瑞拉的狙击手,留着一头野猪鬃毛似的脏辫。看来叛徒不是他,他依然可以信赖。
韦德隐蔽地发出信号,他知道钢鬃可以透过瞄准镜找到他。
这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的杂种,这个麦士蒂索人混蛋,这个长着四肢的健达奇趣蛋。他足足有三百磅,他的手粗的像钢筋,脚胖的像大象,肚子鼓的如同怀着四胞胎的******徒。他比韦德还像一个典型的美国人,即愚蠢又肥胖,热爱肥皂剧和垃圾食品。只有一点将他与那些蠢蛋区分开来——钢鬃有一双鹰似的眼睛,还有哈瓦那大学的数学硕士文凭。他只需要用他十根肥香肠似得手指,转动枪管,轻扣扳机,然后就能欣赏到这个世界上最华丽的演出。
他不是个好战士,但他娘的是名绝好的狙击手。
钢鬃果然收到了韦德的信号,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狙击枪有节奏地响起,将任何可以阻挡在韦德逃生路上的敌人掀翻,韦德从羊群中爬出来,带着一身羊屎味滚进一根柱子后面,敌人的子弹犁过他面前的地面,泥夯的柱子尘土飞溅。
但随即,敌人躲藏的地方迎来了几如炮弹的狙击枪点射,敌人的攻击立即哑火,如同被迫击炮轰炸过一般,血肉狼藉。
韦德从柱子后尝试着探头射击,敌人的反击并不迅猛,他们在慌忙地更换掩体,韦德已经用扯下的内衣擦干净了眼睛,他看清了敌人的装备和服饰,简直像一个万国展览馆——北约武器、中国武器、美国武器、苏联武器、俄罗斯武器、自制武器……从老旧的越战时期的M16突击步枪,到使用新材料制造,极具未来感的辅助瞄准步枪,敌人的武器无所不包,应有尽有。如果把他们的装备全部扒下来,可以就地建造一间近现代轻武器博物馆,顺便还再建一个世界民族展览馆。
该死,他们的人来自世界各地,为了同一个梦想来到这里,那就是干死我。
韦德在战火中吐槽,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冲出自己的掩体,在一行子弹的伴随下冲入一道明显是人工修建的深沟。
韦德猜测,这条沟道应该是这座颓塌建筑的下水设备,基于的理由是他在这里发现了古老的亚麻布、鱼骨以及粪便。
当年运作顺畅的下水系统,如今早已被尘土和黄沙堵塞,韦德不敢停留,他听见脚步声从两边传来,头顶的敌人准备包过来,将他瓮中捉鳖。
镗啷啷!
韦德听见有东西撞击古老砖块和地面的声音,他咬着牙全力往前冲,将头深深低下,埋在胸前。不用回头,他都知道那是什么,这声音太熟悉了,他在军队中服役时,常常要抱着它们睡觉,士兵们情切地叫它“油炸马铃薯“。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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