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剑为一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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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当初,那名青涩剑客是否也害羞得不敢与她对视?

第一眼是她占据了眼眶。

“就是你,为什么偷看我?”

“我......”

“好吧,看你也不算奇形怪状,就给你看看咯。”

没想到一看,就看了那么多年,他还嫌不够。他愿余生都看着那张脸。易迢苟成名之前,曾受波斯贵族“金武氏”长女垂青,两人一见钟情,在琉璃城私定终身。后来易迢苟远赴西域各地,成就威名,归来之际,却没有发现那位姑娘。

原来波斯皇室联姻,金武氏长女被逼婚,金武氏不从,竟用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刎颈而死,死后被查出已经临盆,便被冠上“不受贞洁”的臭名,在注重女子节操的波斯王国,她被处以极刑:尸体在烈日下暴晒三天三夜,首级悬在刑台七日之久,死时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易迢苟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已是两年后。

当时易迢苟的剑术在茫茫西域位列“第三”,波斯皇室怕他复仇,所以早已埋伏一万精兵,更以重金召来当时的“第一”与“第二”,欲将易迢苟彻底抹杀。

但从此以后,易迢苟成了“西域第一剑客”。

没有人能形容当时战斗的情景,只看见皇宫内堆积如山的尸体。一个血人遍体鳞伤,他砍杀敌人时发出的声音令人胆寒,“第二剑客”被活活吓死。这个人竟在一万精兵的厮杀中抱走了爱人的尸骨。那个时候,他吹开了软剑上的尘土,波斯皇城,他就那样一路杀出去,竟没人敢留下他。

疯魔?痴心?

佳人成骨,血刃十里。

他为一个人成为“第一”剑客,回首一瞥,那人竟已不在,他为何还攥着剑?

或许是他爱得太深,至今她的一颦一笑还在不断回响。

“我喜欢的人绝对是个不平凡的人。”

“怎样才算不平凡的人?”

“至少也要第一,你觉得自己哪里最有本事呢?”

“剑。”

“那就做第一剑客好啦,到时候你若不带着这个名头来娶我,我就恨你一辈子。”

“你相信我吗?”

“嗯。”

“你敢将一生幸福寄托在默默无闻的流浪少年身上?”

“相信自己的爱人是女人的特权,但证明自己则是你的责任。”

他终究还是独自登上琉璃城顶,看着烟花烂漫,是否有千万根针刺痛着自己的心?“我们约定的是第一剑客,现在我只做到了一半。”他强忍住咳嗽,不想自己的血染污美丽的烟花。他绝不会死!在与名动江湖的“夺剑人”一战之前,他绝不会死。

他与她必须遵守的约定。

天地惊鸿掠影,漫天黄沙席卷而过。

忽然天生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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