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公选前夕(捉虫)(2 / 2)
卓欢顾不得再跟她嫂子计较,匆匆应了一声,赶去了院门口,只一开门就看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手里提着个布袋子,身后带着七八个跟卓欢现在差不多大的孩子。
卓欢扫了一眼,那些孩子她差不多都能认出来,倒是这个壮汉她不认识,至少原身的记忆碎片里没这么个人。
而她嫂子居然也跟着她到了门口,笑盈盈地在她身后对壮汉说:“林二哥,我家卓欢就拜托你了。”
林二哥!
卓欢吃惊地差点没叫出来,她不可置信地看过去,这难道就是那个要买她做小妾的林家老二?
正好林家老二也向她看了过来,看她看他,暧昧地朝她一笑,卓欢顿时恶心得不行。
当着这么多孩子的面,林家老二跟她嫂子自然不好说什么做什么,更没有办法直接对卓欢做什么,随便客气了几句,林家老二很快领他们离开,一路出了村子,上了大路。
只一刚上大路,林家老二就把自己提着的那个布袋子放到了卓欢的肩上,对卓欢说:“卓欢,这是大家的早饭,你没带早饭,就用帮大家背早饭的辛苦来换吧,总不能到时候我们吃你干看着。”
你家不到十个人要吃二三十公斤重的早饭啊!
卓欢肩头一沉,龇牙咧嘴地差点没当场骂出来,但想了想,她只是默默开启了力量光环。
这会儿她心里算是透亮,为什么她嫂子会那么肯定她连童子都不会被选上了。
排除掉资质这个因素,能不能被选成童子这根本就是件看脸的事,简单来说就是谁看上去更顺眼一点就有可能中选,再往细里说,这要看一个人的五官长相、衣着整洁、精神面貌什么的。
其中五官长相什么的不提,十二三岁青春年少,只要不是太丑又或者太好看,看上去终归都是差不多的;衣着整洁方面大家更是没什么区别,谁也不会故意穿得破破烂烂的来;剩下唯一可以拿来比较的就是精神面貌了——她这二三十公斤的东西,一背就是一夜,到了地头,不累毙特么就是好事了,还指望能有一个好的精神面貌?
这还不算之前她连续累了多少天,根本就没得到过休息的事,之前那一整个白天,她也在不停地干活。而其他孩子,大概跟她一样命苦的并不多,只怕早几天就准备好了,白天更是在家休息了一整天,虽然也赶了一夜的路,但轻装上阵,怎么也比她强吧。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到时候两厢一比较,到底还会有哪个不长眼的会挑明显疲惫不堪的她!
卓欢冷笑,这当真捅得一手好软刀子,偏偏看上去还是在照顾她,毕竟拎个几斤重的东西换顿早饭什么的,听起来还是很合算的。
当然了,她可以选择现在就揭开这一切,打开袋子,把这二三十公斤重的东西都扔到他脸上去,看到这些东西大家自然就会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都不需要她过多说明。
但是撕破脸以后呢?
保不准他还会想别的办法来对付她,她还真不一定就是对手。因此还不如就维持现在这个样子,有力量光环在,她应付起来并不费什么事,而且这样也符合原身的性格,不然他们大概也不会用这个法子来对付她。
卓欢打定了主意,便闷声不吭,低头赶路。
正好以她这个高度,一旦低着头,林家老二就不可能看得到她的表情,她都不需要过多的演技,只需要偶尔踉跄一下,装出自己当真不堪重负的样子来就行。
慢慢一夜过去,不知道是卓欢的演技的确比较过关,还是林家老二太托大,他竟然真的从头到尾都没看出问题来,也没再额外给卓欢找麻烦。
等晨曦微露,一行人终于踏上了最后一段路。
路的尽头就是他们的目的地,那是一个由巨大青石板铺就的广场,尽头处是一个略高一点的高台,一路有楼梯可以走上去。
此刻已经有不少人到了这里,一排一排整整齐齐地排着,一眼看过去,没有上百个,也有七八十。
卓欢用眼角余光瞥到这一幕,终于抬起低了一夜的头,对着林家老二露出一个轻松写意的笑容。
而后,她在他不可置信的神色里,将那背了一夜的布袋子扔到了他的脸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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