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12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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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霄和莫行之将剧本看完,突然心有感触,抬眼看了看对方。

世界上有千般种不同的恋爱,但无论哪一种,都充满着酸酸甜甜的味道。你想着他的样子,就莫名微笑了起来,复而又开始陷入焦虑,他会不会喜欢我呢?还是觉得我这个类型不是他的菜?

然后打开衣柜,站在镜子前,忐忑的换上你认为他会喜欢的衣服首饰,装作不经意地经过他可能会经过的地方,期冀着一场不期而遇。

等见到对方的那一刻,微笑着说上一声嗨。

哪能想到,对方竟会和你是一样的心情呢?

你们都特意装扮成了对方的风格。

傻的可爱,全身上下都可爱。

那无疑是最美的你。

就站在一株盛开的花树之下。

刹那永恒。

作为一个简短的爱情——不,不能说是爱情故事,更确切的形容应该是暗恋故事——这个剧本真的描写的很细腻了。

如果再加上一个前提,这是一个汽车广告呢?

“我们的构想是,在很多固有的观念中,玄鸟这样酷炫的跑车,就应该是那种个性张扬的富家公子们开的,他们无所事事,最爱出风头、耍帅,实际却缺少了一种精神内涵,显得比较浮躁。”

“而苍龙这样的车型,比较大气稳重,通常开它们的会是一些成功人士,古板冷硬,缺乏活力,大气有余而时尚不足。”

“这款广告是想通过你们俩的造型变化,很直观的告诉观众一件事,那就是开车的人实际可以千变万化,但车会永远不变的陪伴着你。无论玄鸟与苍龙,都具备着高度的包容性——一身潮牌的富家公子开着玄鸟,个性张扬,非常炫目。当他向他一见钟情的成功男士形象靠拢时,开着玄鸟,同样毫不违和,自有另外一种更加内敛的气质。”

“所以是人赋予了车独特的气质,而不是车在驾驭人。”

“广告想要传达的东西,不可能是提着观众的耳朵硬灌的,最好让他们自己‘品’出来。在我们来说,想拍摄出这样的效果,首先,你们两个的变装、融合,就得非常的有说服力。”

以上这些,是负责此次广告大片拍摄的冯导对王子霄和莫行之解说的。

这个中年男人平时十分沉默寡言,但当聊到作品的时候,他又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变得十分健谈。

无论是拍摄电影电视剧还是广告,导演最应该做的,就是让手下的演员了解自己的拍摄意图,当他对自己需要做什么了然于心时,演出来的效果会比懵懵然时强得多。

王子霄和莫行之听得很认真,也适当地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双方沟通完毕,广告片开拍。

先是试装。

王子霄的头发先染成一种嚣张的金色。

搭配一件黑色宽松卫衣,脸上的妆容也偏重于艳丽,当他斜靠在玄鸟红色的车身上时,浓重色块的碰撞,就像一缕不羁的风,实在过于炫目了。

冯导细细地看过,将造型师叫过来,让他将王子霄的头发颜色调成哑光的,最后出来的效果是一种非常有质感的金属色,看着少了一点轻佻,肆意张扬的恰到好处。

终于美的不再有隐隐的劣质感了……

一见钟情说白了,颜值合心意的比例起码会达到八成以上。当换了装束妆容的王子霄坐进红色玄鸟中时,他透过车窗斜斜看出来,现场所有人对上那个目光,都禁不住心脏砰砰的跳——要老命哦,片中的莫行之会对这样的王子霄一见钟情,真的太合情合理了,哪怕他们俩看上去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搞定了王子霄,下面造型师开始给莫行之上妆。

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扣子系的一丝不苟,袖口的袖扣,上衣口袋的方巾,任何细节都妥帖有型。他的发型是很正统的西装头,没有染发,妆容上只是稍微做了点修饰,让他看上去更是完美无瑕疵,一看便是24k金的成功钻石男。

当莫行之坐进那辆龙图苍龙中时,你会觉得,这男人与这辆车真是相得益彰,彼此均因为彼此的存在,而更加尊贵不凡了。

就像莫行之对王子霄一见钟情理所应当一样,这样的莫行之,被王子霄一见钟情,任谁都不会提出质疑吧?

他值得任何人为之怦然心动。

当镜头对准两辆车时,剧本中的情节便开始依次展开。

自信又张扬的龙图玄鸟。

尊贵又霸气的龙图苍龙。

当他们第一次在拐角处相遇时,那一株花树还是萌发的状态,树影婆娑,暗香浮动。

意境当然是很美好的。

但实际拍摄下来,对剧组中所有人都是一场残酷的折磨。

“美感!一定要注意美感!”

“你们的相遇不是谁在处心积虑,而是命运的安排,所以时机已经要找对!还有情绪不要爆发的那么快,得有一个很微小的时间差……等等,要你们留下微小的时间差,不是让你们迟疑啊!当一见钟情的心弦被波动以后,那种感觉就像是火山喷发一样,轰隆隆隆,摧枯拉朽懂不懂?!”

“注意人物性格啊!不要跑偏!”

“不对,刚才的光线有问题,灯光!注意调整!重来!”

王子霄和莫行之被折磨的生不如死。

一见钟情其实不难体会,但重要的是他们的拍摄必须得在车内,要一边驾驭着他们的座驾,一边将人物层次表现出来,还得该爆发时如同火山喷发般摧枯拉朽……

那拍摄起来真是一会儿一个问题,搞得大家头都大了。

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王子霄和莫行之的表现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他们不厌其烦,每一次导演说了咔,都会耐心地去看一遍回放,争取下次不再重复犯错。

冯导的很多要求,在剧组其他人看来,都有些过于吹毛求疵了。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若自己站在王子霄和莫行之的位置,那么大牌的两个大明星,说不定早提出质疑了。

再不济,也得表现出一点不满来吧?

可王子霄跟莫行之却付出了无比的耐心,你要求高,我比你要求还高,拍不出最好的效果就不算完。

成功的人有千千万,但说到底,他们不都是具备着这样非同常人的特质吗?

等这部广告大片拍完前半部分,冯导将最佳的版本播放出来回放时,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服了气:累是累了点,出来的效果真令人震撼啊!

你看着片中的两个人一见钟情,就好像自己也经历了一场完美的邂逅一般。

鼻端处都仿佛嗅到了那氤氲在空气中的甜涩香味。

你会跟着那两位一起陷入彷徨的境地。

偶尔傻笑,偶尔怔忪,偶尔眼神放空。

你曾经也这样暗恋过一个人啊。

那个人也许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在你眼中,他无疑是最明亮的那个,有他在那里,你的眼睛里再也见不到其他人。

冯导看完回放之后,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将刚刚拍完的这一段存档,然后让造型师给王子霄和莫行之分别换装,准备拍摄广告大片的下半部分。

王子霄的一头哑光色的金发被黑蓝染膏覆盖——多么神奇,只是换了一个发色而已,感觉整个人的气质就不一样了。金发时像一个肆无忌惮张扬明媚的大少爷,换成黑蓝色之后,立刻纯良又无辜起来,他的皮肤质地非常的莹润透亮,金发能hold住,颜色变深之后则更能凸显出那种玉琢般的质感,简直恨不得上手揉一揉戳一戳。

另一边的莫行之,他是没有耳洞的,剧中那位成功男士原本也没有耳洞,剧本中设计这一段时,打算让男主角直接用碎钻耳钉按过去,他手上会有一点殷红色的血迹,刚好和正面火红的碎钻彼此呼应,给他得气质更增添一份耀眼的邪魅。

剧组给莫行之准备了一枚假耳钉,不需要他真的给自己按上,只需要做一个动作,后期再将画面连起来就行了。

但莫行之想了想,拒绝了这个提议。

“一个小伤口罢了,我想来真的试试。”

以现代的医疗水平,抹上药,这种小伤几天就能彻底愈合。

只是痛一下而已。

因为是真刀真枪实上,这段戏最好能一次性过。

莫行之对着镜子,身上已经换好了新的装束,他毫不犹豫地就用那枚尖尖的耳钉刺穿了自己的耳垂。

血迹染到拇指上。

他用食指覆盖住,看着镜子,嘴角勾起来,一时间竟然分外的魅惑邪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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