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章(1 / 2)
王子霄拿到的角色,正是金国小王子杨康。
一个悲剧人物。
“你们俩这回都是王子啊!”卫士锦靠坐在沙发上,呼了一口气,“不知道子霄看没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这个杨康虽然是配角,但人设上,真的非常丰满。而且更重要的是,《射雕英雄传》的续集《神雕侠侣》,主角正是杨康的儿子杨过,正所谓一见杨过误终身,书上写的是,这父子俩长得非常非常像,所以你拿到了杨康这个角色,在争取杨过上,就占了先手。”
杨康是配角,杨过是主角,卫士锦相信以王子霄的实力,演完杨康之后,到时候拿下杨过,不说十拿九稳吧……至少他想不到有更好的机会,能让他这么顺利就能三级跳,直接过渡到大制作男主角的地位上。
“真该好好感谢感谢冷枭啊!”
卫士锦拿了一块肉干,一边小心地递给那只越来越大的猎鹰,一边小心地用另一只手凑上去,试图给它顺顺毛。
男人天生就对凶猛的动物感兴趣,冷枭越是拒卫士锦于千里之外,卫士锦就越是看它心痒痒。总是试图“勾引”它,可惜无论大家多熟,这只猎鹰就是不鸟他,黑豆眼盯着他时,如同在看傻逼。
卫士锦只好自己把那块被嫌弃的肉干吃掉了。
“据说,徐大财主先看上的是冷枭,接着才留意到子霄。猎鹰跟雕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物种,但除了体型有差别以外,一般人也分不出来它们之间的区别。再说,星变之后,猎鹰成年之后也能长得一人多高了,到时候咱不玩特效,带真鸟进剧组……绝对大杀器啊!”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你想得也太远了。”王子霄低头看剧本,朝冷枭招了招手,大鸟就屁颠屁颠的过去,跟刚才在卫士锦面前的高贵冷艳截然不同,别提有多乖巧了。
“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训练的……”比狗狗都要听话啊!
不过卫士锦没敢把后面这句说出来,冷枭通人性的很,好歹现在鸟大爷不啄他了,他若敢“挑衅”,就怕它当场翻脸,大翅膀给他掀下沙发……
“近期的工作呢,一是先去试镜。行之那部《帝王路》,估计是等《蛮蛮于飞》上映了,才会开机。而子霄的《射雕英雄传》大概会稍微晚一点,但也晚不了几天,反正都是在八月份吧。所以这闲着的一个来月,你们俩除了跑《蛮蛮于飞》的宣传以外,还记得那首《玫瑰的名字》吗?我已经联系好了拍mv的导演,咱们要玩一票大的了!”
莫行之将手中的剧本合上,双手十指交叉,若有所思地看着卫士锦。
“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
“就是《玫瑰的名字》的mv,你拿过来的剧本,背景是西方的中世纪风格,两个角色,一个是美艳绝伦的吸血鬼公爵,一个是穿着白色祭袍的圣洁主教。创意还可以,但为什么不让我来演主教,让子霄演吸血鬼呢?”
“可是、可是,歌是子霄唱的啊!”
玫瑰的名字这首歌,站在演唱者的立场上,他喜欢的人才是娇艳的玫瑰,而他自己才是对玫瑰珍而爱之,宁愿在圣堂下跪地俯求的那个僧侣吧?
“你的想法还是太保守。”莫行之谆谆善诱道,“知不知道什么是反差美?按正常的思路来分配角色,观众看着,还能有惊喜吗?只有这样‘出人意料’,他们才会思考,才会推敲,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隐喻?比如,主教才是被公爵珍视的玫瑰,而公爵为了主教,甚至宁愿跪伏在‘仇人’的圣台前,撕掉所有的放浪形骸,好像一个禁欲的僧侣,护持在他左右……”
卫士锦目瞪口呆地看着莫行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总觉得你这是在忽悠我?”
莫行之十分诚恳地看着他:“怎么会呢?好了就这么定了吧,别忘了跟导演说一下。”
卫士锦又看一眼王子霄,发现他虽然还在低头看剧本,嘴角却早就翘起来了,一副心情十分明媚的样子。
这位未来的金牌经纪人突然就恍然大悟了,呵呵,原来这特么是在秀恩爱,是在发狗粮啊!
他现在越发佩服王子霄了——这才多久啊,就让莫行之这样的人,都忍不住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来“讨好”他了!拍个mv而已,都不忘了隐晦的示爱,狗屁的反差美吧!
卫士锦悲哀地想到,自己比他们俩大了十岁有余,结果却一直单身狗,虽然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可愣是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你来我往式的纯情恋爱……实在是羡慕嫉妒恨啊!
“行,我去跟导演沟通。”不想继续被喂狗粮了,卫士锦难得没有留下来再蹭一顿饭,脚步匆匆就走了。
没过几天,王子霄和莫行之分别去了各自的剧组试镜,本来两个剧组的导演没见到真人之前,都有点担心他们俩年纪会不会太小了,可等上完妆,试演了几个镜头,立刻满意的不能更满意,当下便签好了合同,只等《帝王路》和《射雕英雄传》筹备好,他们俩就会跟着进组。
好消息是,因为取景上都包括古代的宫殿、街道民居,《帝王路》和《射雕英雄传》的取景地都在月球的古韵影视城,所以尽管王子霄和莫行之势必不在同一个剧组,他们俩距离也不远,有空了串个门什么的,方便的很。
试镜结果刚刚下来,《玫瑰的名字》那边也准备好了,包括服装、道具,和其他的配角们。王子霄还看见了一个老熟人,就是曾经在《龙战于野》合作过的小夏哥。
小夏哥在服装道具这一块,做了好几年了,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审美很够得上。因为创意这方面弱了点,所以当初想做个设计师什么的,根本混不出头,干脆凭着祖传的好手艺,专门跟着剧组做服装、道具,只要你能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他就能给你完美的做出来,相当厉害。
王子霄和莫行之借着《龙战于野》的东风,一战成名。小夏哥也跟着熬出头来了,干脆成立了一个工作室,口碑有了之后,找他们的剧组还真不少,这回正好又给卫士锦挖了来,大家得以再次合作。
“小夏哥,你这刮了胡子之后,至少年轻十岁啊!”
王子霄先是跟小夏哥拥抱了一下,他还真不是恭维他,小夏哥当初一直是留着满脸的胡子,加上本人黑且瘦,看着别提多沧桑了。现在胡子刮掉,换了个十分精神的潮男发型,身板挺得直直的,还真别说,颇有几分清秀耐看呢,让王子霄差点没认出来。
“主要还是有你做榜样啊!”小夏哥唏嘘道,“当初刚见时,你就是个不起眼的土豆精,咱俩水平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可后来再看你的新闻,嚯!差点把我眼珠子吓掉,变太狠了!我就想着,哥们儿可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你看连王子霄都能变身大帅哥,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奇迹是不能发生的?”
王子霄囧着脸看他。
小夏哥哈哈大笑道:“当然啦,我能有今天,除了有你激励我,最重要的是,我找了一个超级棒的女朋友啊!”
“就是那位化妆师吧?”
“没错,叫丽丽,我们俩这工作室说白了就是个夫妻店,卫哥一叫,我们俩二话不说就过来了。对了,丽丽还是你的粉丝呢……”
小夏哥朝丽丽招了招手,看着很有几分小白兔气质的女化妆师就赶紧小跑过来,抿着嘴朝王子霄乐。
打过招呼,签了名,接下来就是忙正事儿了。
小夏哥给王子霄跟莫行之带来了一共十套衣服,每人五套,严格按照尺寸缝制,每一件都精致华美——王子霄的主打中世纪风格的西装、燕尾服、斗篷,各种蕾丝、缎面,贵族的奢靡之气迎面扑来。至于莫行之,主打的就是雪白绣金色花纹的祭衣和黑色教士袍,权戒和权杖,以及各种精美的十字架装饰。
当然,道具中更少不了各种各样的玫瑰,甚至他们其中一个取景场地,就包括了一个种满玫瑰的温室花棚。
现在王子霄和莫行之已经分别换好了衣服,接下来就是上妆的时间了。
王子霄出演的角色是吸血鬼,面色肯定要更加苍白一点,化妆师丽丽细心地给他上着粉底——这个小姑娘方才还十分腼腆的样子,到了工作的时候,却专注又自信,眼中带着几分陶醉,就像是在创作一副完美的艺术品一样。
“你皮肤真好啊……这样上出妆来肯定非常漂亮。关于发型,我想将你的头发往后梳,用发油固定,将额头都露出来。你的眼睛,眼尾长得尤其漂亮,微微强调一下,上镜时就有一种魅惑的感觉。唇色是接近鲜血的颜色,但我不会给你弄的太红,那样会显得太突兀……好了,接下来是犬齿的部分,放心,已经经过彻底的消毒了,使用的材料也是可食用的凝胶……”
丽丽化妆的时候,还喜欢跟着说话,也不要求王子霄回答,她自言自语的挺开心的。
小夏哥刚好忙完了,凑过来看,丽丽将最后一把刷子放进自己的工具箱里,让出后面的镜子:“就是这样了,看看哪里不满意,可以继续修改。”
她转身看见自己的男朋友正张大嘴巴,一副白痴相,遂笑眯眯地走过去在他眼前晃了晃。
小夏哥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哀嚎一声:“还有没有天理啦!丽丽你相信我,就半年前!我刚认识这人的时候,他比我长得还丑啊!”
现在镜子里这妖孽,真是当初那枚土豆精?
这变化的也太大了!
尤其穿着他精心制作出来的华美服装,再上了妆之后,就看着镜子漫不经心地那么一笑……饶是他一个有了女朋友的直男,都不禁心脏怦怦跳,就跟传说中被吸血鬼迷惑了的可怜人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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