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婚礼(二十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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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之外,又似在意料之中,狂妄的男声响起,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自大:“呵呵,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呢,苗小咪小姐。你说,我该怎么回报你的大恩大德呢?像你这样等级的美女,杀了又未免太过可惜了,但是你的能力却又让我感到几分忌惮,你说我要怎么办好呢?”刘子飒此时已经一改之前的狼狈与虚弱,蛇毒已解的他脸色不再像当时落慌逃跑时的苍白泛青,反而红润光滑,连身上的衣服都换了套,似乎就连身高与体型也略微有了些变化。

更高了,也更健壮,帅气了些。如果说原来他的身高有一米八二左右的话,现在至少有一八五。而身型更是明显的起了变化,从原本的略显削瘦,变成了现在的高大健壮。不过短短一天,这样的变化还是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的,只是,为什么呢?

因为异能进化了?看得出来,他的整个气势上确实要比原来强上几许,但连体型与相貌也发生了这样的变化,似乎有些不太正常与诡异。

虽然不可否认的,他现在的模样确实很俊美帅气,如果换种心性,这样的男人要是在末世前,一走出去能引起诸多花痴女的尖叫与围观。要说他原本的长相伪气质走出去,回头率是百分之八十的话,现在应该已有九十五了。

可惜……“我也很意外,你居然没被毒死!人渣!”苗小咪冷笑道。

“哼……”刘子飒哼笑出声,带着三分鄙夷,七分怒意也冷声回道:“还真是牙尖嘴利啊,这么爆烈的野猫儿,不知道当你仰躺在我的胯下时,会是何般美妙滋味呢?呦,安然,没想到短短时间不见,你倒也醒过来,没有变成丧尸呢!还有睿铭,你这眼神我怎么看着那么不太舒服呢?哈哈哈……”刘子飒得意张狂的笑着,只要一想到曾经让他不得不摆出百般讨好忍耐姿态的安家人现在皆沦落为了可以任由他生杀凌虐的连狗都不如的东西时,他就忍不住兴奋得想要大笑。

如果不是现在没有那种时机,他真想宣告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看呐,曾经在S市威风不可一世的安家,现在也就都是连一条流浪狗都不如的存在,安彦斌了不起吧,别说S市的市长,就连再高一层的省长见了他也要客客气气的,但他还不是轻易就让自己给杀了!再看看他那个精英天才的科学家儿子,以前都拿鼻子看他的,现在却在他的注视下,敢怒不敢言。

再看看曾经高高在上的安家大小姐,他的好未婚妻,这凄然哀绝的俏模样,看着他就想好好的疼爱一番,还有那个一直在他们之间挑拨离间,英杰大学曾经的天才校花苗小咪,很快也只会是在他刘子飒胯下卑微求欢的**!

TMD这世道真是好啊,好一个末世,好厉害的异能。哈哈哈……安家算什么,很快的,他要将全世界都给征服了,让所有人全部匍匐在他的脚下!醒掌这天下权,醉卧那美人膝!

刘子飒想得很美好,可惜他可能没听过这样一句在网络上颇为流行的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也许是实力在短暂间迅速的上涨让他已经开始彻底的迷失了本心,连带的智商也是迅速下降,虽然当中有很大部份的原因与他短时间里食用了太多的晶核所以导致心性受影响过重有关。但……不得不说,以他现在的状态来说,除了实力上确实让人需避其利外,在场的甚至不需要苗小咪或安睿铭出场,只是秦雨或周猛之中一人肯花些脑子,便能轻易解决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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