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福手福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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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乾虽然说不过高士廉,但他是绝对不想处罚武元庆的,就在李承乾想理由准备将这事情拖下去,拖到不了了之的时候,洛阳那边又有诏令传来,并且皇帝也准备返回长安了.

皇帝回长安还有段时间,因为皇帝答应了并州的父老回长安途中一定要到并州到晋阳看一看的,所以路上流连时间会花费不少.

但是传回来的那道诏令却是不容迟缓,要立即传至各州县知晓,并严格执行的.

七月,皇帝在洛阳任命长孙无忌为司徒,房玄龄为司空,这两个职位虽然只是虚衔,是种荣誉,但给这两位挂上这样的职衔,无疑是皇帝李世民开始再次准备对朝臣进行调整的一个预兆.

房玄龄,长孙无忌年纪到不小了,该荣升一下然后给其他人让一让位置了.

并不说就不让这两人主掌参与朝政了,只是挂上虚衔后慢慢的就开始退出具体朝政的处理上,而变成总掌大局,只对朝政提建议,却不怎么参与具体的运行处理了.

就跟魏征,李靖他们的特进职衔一样,虽然具体的职务交出去了,但没谁说他们不是朝中顶级宰辅重臣的,只是他们的身份不同了,不在有具体的事务要管理了,属于那种想管就能管,但不想管也就不用管自会有人管,完全不存在玩忽职守什么的事情.

他们以后的身份更多的就像那种有着决定权的顾问一样,别看掌管的具体事务没有了,但真正的决策还是他们这些人做,国家的走向还是他们这些人最后参与决定控制的.

李世民在逐步的让上了年纪的大臣退出具体事务的处理,让更加年轻一点的官员走上台前.

朝中大臣几乎一段时间就要调整一下,大家的习以为常了,并且也和普通人,中下级官员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大家不关心.

大家关心的时候就在两位重臣职务调整后的两天后,皇帝下的那个全国都要执行的诏令.

李世民下制令:“从即日起有自残身体者,依法加重罪行,并且仍要交赋服役。”

这个命令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从命令发布的这一天起,但凡有人自己伤害自己的身体,比如砍手砍脚,意图逃避徭役征召的人,依照新颁布的法令加重处罚,并且处罚以后,你砍掉了手,砍掉了脚依然逃不了徭役,依然要交税赋,接受国家征召去服徭役.

皇帝为什么会颁布了这么一条命令呢,这就要从隋朝末年开始说起了.

隋朝,特别是从隋炀帝上台后开始大兴土木修建洛阳城,修建大运河等等多项工程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完成,那时候征调的役夫人数不知凡几,死伤不知多少,征召几百万,可能就要死伤几十万.

接受征召去服徭役就跟去送死没什么区别,百姓自然不甘心这样送死.

然后不想死就要想办法逃避征召,隋朝那时候的律法规定如果身患残疾,就是比如说手脚不灵便的,最好是手脚有问题没有手,或者没有脚的,这样的情况是不用接受征召服徭役的,不但不用接受征召,甚至还能免除赋税.

这个政策说起来相当的人性化的,但人性化的政策却并没有给百姓带来福音.

因为隋朝的百姓碰上了一个好大喜功完全不知道体恤民情的皇帝,隋炀帝.

这位皇帝上台后,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抱负,也为了享受,骄奢淫逸,大兴土木导致赋役繁重,三征高句丽征调几百万民夫死伤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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