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玄青(1 / 2)
这场战斗不知持续了多久,巨大的动静引起了各方人马的关注,也不知引来了多少窥探的视线。
等到叶清歌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他那被吹得东倒西歪的墨绿帐篷内了。周围寥寥的白烟和浓郁的羊奶腥味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叶清歌眼泪汪汪的望着模糊的景象,抬手便想揪起袖口往眼睛上抹了,然而手指却摸了个空,身上的感觉也不太对头。
一惊之下,他连忙随手抹了把,待到看清楚,才发现身上的那件衣服已然从藏蓝的长袖衫变成了黑的皮毛短褂。
……
没想什么处境之类,叶清歌首先想到的,便是他在昏睡时被人扒光看光的囧事,顿时大窘,不仅是耳尖默默红成了一团,连脖子都有些发烫。
死命的摇了摇头,将脑补的换衣画面甩开,叶清歌坐起身子,开始打量起如今所身处的地方。
空间不是很大,看得出是一个大帐,而那些花色繁多颜色鲜艳的挂毯、木质的器皿、以及骨质的饰品和类似于青藏少数名族的衣物,却彰显着这里的主人那会享受的作风。
这是一个游牧人的家,叶清歌看着四周,微微皱了皱眉,因为怎么看,这间帐篷除了那些享受的用具以外,竟然没有制作食物的器皿。
这是很不正常的,叶清歌在心底暗自说道。
他拎起一旁的衣物,是件外袍,略旧的式样,藏青色的底上绣了点花卉,毛边被磨掉了不少,却很是干净。
大概是给他穿的。叶清歌想着。
用手比划了下,叶清歌遗憾的发现这件给孩童穿的衣服对于他来说还是大了点。
在确定了此时的安全后,叶清歌终于可以好好的梳理下自昨日来此到今日醒来所知晓的线索了。
印象最为深刻的,那两个超出了叶离认识范围的人的斗法显然占了大部头。想到昨夜所看见的,叶清歌不由有些庆幸。
在如此大的冲击之下,他居然还活了下来,还被人捡到,且不说那捡到自己的人的打算是好是坏,光是如此活着,他便是天大的好运了。
不其然的,他想到了上辈子时看的那些玄幻类的小说,心中猜测那二人便是书上所说的修真者。
不可否认对于这可以上天入地呼雷唤雨的东西,叶清歌本人还是非常感兴趣和兴奋的。对于新鲜的、未知的事物,他一向喜于探究和追寻。
不过一想到这未知领域的危险性,叶清歌便有些牙酸。
这可真是一不小心便被灭成渣渣的节奏!
自然而然的盘腿坐在毯子上,叶清歌拉开系统,毫不犹豫的将还在外头晾着的里飞沙收进去,也不管是否有人在一旁了。
反正他在这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怕啥?叶清歌翻了个白眼。更何况这个世界如此玄幻,把匹马变不见很正常嘛……
不死心的点开地图,让叶清歌舒了口气的是,他发现,有一张新的地图代替了原本的大唐地图。毫无疑问的,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地图。
早在看见两个人一个飞天一个放电的时候,叶清歌就做好被碎三观的准备了,然而真正看见的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定力还是远远不够。
尼玛,这丫地图也太庞大了吧?!
看着还分了人界、仙界、魔界、神界、妖界还有个地府六个版面的地图,叶清歌眼神死。
一次性给他看全部,这视觉冲击简直是太大了。
他错了,他光想着有三界就算是很夸张了,没想到丫的原来是六界啊,简直是太大了吧,地球能够装得下么……
不,既然都神话了,六界神马的,一定是指什么次元空间上的吧,就像有什么洪荒三千小世界什么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清歌真相了。
看地图上,叶清歌逐渐了解到,如今他所在的,是位于人界最大的一块大陆——九清大陆最北方,有着野狼之国之称的北域境内。
北域地域宽广,部落从分,盛产牛羊。民族自古凶悍一场,争斗不断,比起中原一带那些个明争暗斗,显然北域的汉子们喜爱刀下滚肉的厮杀方式,胜者为王,实力为尊。丛林法则的残酷在北域人的血液中被彰显的极为明显。
叶清歌的落脚地点有些麻烦,因为这一带草原部落尤为杂乱,估计大大小小的纷争亦是不少。但好的是,虽摩擦不断,却无甚大乱,也算是和平共处。
就在叶清歌看着这些资料思索的时候,一个壮实的大汉哗啦一下的拉开了帐子,走了进来。
“哟,醒啦。”准噶尔掀开帐子,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有一大笔钱解决他的困境。因为这个,他还特地从他的羊圈中选了一头最为肥美的羊来,准备晚上享用。
这对已经连续十几天没有吃到肉的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梦寐以求的享受。
准噶尔一眼便看见昨日从一个破破烂烂的帐篷底下挖出的娃娃,小家伙穿着自己儿子小时的褂子,衬得白生生的皮肤和粉嘟嘟的脸显得格外可爱。他的一张小脸板着,故作老成。
和大草原上的人不同,小孩子细皮嫩肉的,不是草原孩子那黑黝黝带着高原红的样子。羊脂玉似得皮肤细嫩,五官长得精致又好看,就像是个小仙童,甭提多讨喜了。
他看着紧盯着自己紧张兮兮的小孩,大声笑了几声,眼中的愧疚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又不是自家的小孩,他管那么多干什么。
“是,请问……这里是?”叶清歌一惊,和在唐朝要从头学习的不同,他发现这人所说的语言虽然并不是他所熟悉的,然而他却可以听得懂,甚至还会说。甚至回想起刚刚得知的东西,他竟然觉得并不陌生,像是很久以前便了解一样。
……
压下心中疑问,叶清歌专心应付当下。
准噶尔拍了拍袍子,将边缘沾上的羊毛和草屑尽数清理干净以后才在毯子上坐下,和叶清歌那一丝不苟中规中矩的坐法截然相反,准噶尔那大刺刺的坐姿让叶清歌毫不费劲的找到了参照物。
这不和那群丐帮的糙汉子一个德行么,就差一个酒坛子了。
“这里是我家的帐子。”准噶尔转头看了下,发现放在小案上的羊奶还是在那,伸手拿过来捂了下,还是温的,“昨晚神仙发怒,我家的草场被劈得一塌糊涂勒,看你一个倒在那,就捡回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