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疯子的想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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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军蚁的捕猎能力惊人,通常是组成一个大军队捕猎,长度蔓延覆盖几公里,它们一遇到猎物便会用颚把猎物撕碎。

蟋蟀、蚱蜢等身体比它们大上百倍千倍的大块头,都是行军蚁的美食,虽然一只蟋蟀很有力气,对付一只行军蚁两只行军蚁很有把握,但是当成百上千只行军蚁源源不断的迅速爬上它的身体咬它的时候,它最后也只要被不甘的消灭掉。

电视上介绍说,甚至一头猪或者豹子碰到行军蚁,半天内也能被吃的只剩下骨头。

有传闻说行军蚁是最为可怕的昆虫,它们结成数以万计的大群,遇人杀人,遇佛杀佛,连豹子和蟒蛇都会被它们啃为白骨。

行军蚁之所以这么厉害,一是因为它们数量多,二是因为它们的唾液里有毒,猎物被咬伤后,很快就被麻醉失去抵抗力了,行军蚁一个小时可以移动20米左右。

狮子、老虎、熊没什么可怕,就连我们这些以好战著称的人类也不足为惧,若论作战之道,只有行军蚁才会让你胆寒心颤,吓出一身冷汗。

这些优秀的战士披坚执锐,躯壳硬似铁甲,大颚利如弯刀,以蚁海战术采取攻势,数量之大超乎想象,倚仗势众砍劈削切,即使体型远胜它们的猎物也得碎尸刀下。

试想一大群人在猛犸象脚边挥舞长矛的景象,行军蚁大举进攻捕鸟蛛或者蝎子时,双方比例之悬殊正是如此。

每天,行军蚁群能在数万场这样的厮杀中取胜,但实际它们也就只能用数量取胜,本体太小,小到就算用一滴水都能给冲走。

甚至有人说行军蚁生活在沙漠中,以黄金为食。

这种说法是扯淡,生物当然不能靠重金属单质获得能量,蚂蚁吃不了黄金,但关于蚂蚁,沙漠和黄金的传说古而有之。

世界上有一种掘金蚁的传说,传说这种蚂蚁体型比狐狸还大,能挖出地下埋藏的金矿,印度人会骑着骆驼来偷它们的金子,然后掉头就跑,因为掘金蚁的速度之快举世无双。

关于行军蚁的传说太多了,凯丽转念间能想到很多,这种生物好在体型小的可怜,不然一动就是几百万只,规模大者,就是上千万只,要是它们有一只老鼠的体型,那么世界都是它们的天下了。

“慕斯,你是说你的天蚁中有行军蚁的基因”凯丽的反应很快,立刻抓住了重点。

司徒慕斯拍了拍手掌,道:“处长就是处长,一针见血”

“行军蚁就像是矮子中的超人,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破坏力跟繁衍能力,但它们太小了,又不会飞,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将白蚁跟行军蚁,还有蚂蚁的基因混合起来,取其长短,变异出这种天蚁!”

蚂蚁有力量,白蚁有翅膀,行军蚁有无与伦比的破坏力,三者合一,诞生了天蚁。

“它们现在不但杀伤力惊人,还会飞,处长,你试想,要是几百万,几千万的天蚁侵略出去,简直就是所向披靡,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就算是金属,它们也能撕碎,吞噬掉!”

司徒慕斯侃侃而谈,但凯丽却呆若木鸡,慕斯以为凯丽不相信他说的话,来到了密封的空间环境面前,重新的打开了密密麻麻的天蚁的密码门,抄起一张椅子迅速就扔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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