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边塞 第四十七章 庄王(2 / 2)
庄王只看到对面的人,没想到会有人在暗中盯着他,就是那一下,他的剑尖微微颤抖了一下。身后这个女人的剑尖若是些微动一下,恐怕他自己性命堪忧。
“放下你的剑!”沈菱凤的声音比剑更冷:“你若是动了一下。我会让你庄王府所有人鸡犬不留!”
吴景恒简直是看得愣住了,他都不知道沈菱凤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只是看到有人身形微动,可见若是他来护卫宜王,恐怕两人都会出事。
宜王见到她,目光变得很柔和,与方才截然不同:“你这么快做什么?”
“放开他,不要我再说一遍!”沈菱凤的剑显然比庄王的剑更锋利,嵌到肉里很痛,庄王说不出话来,有点失策。就是这一下,庄王手里的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沈菱凤的剑没有撤回,踩住脚下的剑柄:“王爷好大胆子!”
“你是什么人!”庄王色厉内荏,他懵了,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女人能够偷袭他。在封国内风光惯了的人,几曾想到会有人这么肆无忌惮威胁他。若是个武艺高强的男人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女人,清瘦的女人。
“她是我的妻子。”宜王俯身去捡那柄沈菱凤踩在脚底的佩剑,转手递给庄王:“我不杀你,自然有我朝例律处置。”他没有随从,此时把腰间印绶交给吴景恒:“押他回京,交给宗令处置。”
“是。”吴景恒答应着接过印绶,沈菱凤放下手里的剑柄。庄王得以转头看清她,对上眼睛的第一眼,倒退了好几步。世上竟有如此绝色,巧笑倩兮固然是美,只是冷美人去世美到如此惊心动魄,还是第一人。
吴景恒心中还有些顾忌,毕竟庄王是天潢贵胄,先帝之子。他不过区区一介白丁,以下犯上也是大罪。宜王看出他的顾虑,反手将庄王的双手紧紧束缚住:“方才我说过,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他虽是先帝皇子,如今是待罪之身。不用顾虑太多。”这话是对吴景恒说的。
“是,属下明白。”吴景恒收下印绶的时候,宜王突然做了等一下的手势。转脸向沈菱凤一笑:“不是有些事情需要一并交代的,正好写封信让景恒带去。”
“好。”沈菱凤莞尔一笑,方才的刀光剑影根本就没发生过。
两人联袂进去,庄王盯着沈菱凤的背影,他确信这个女人他见过。别的事情记不清楚,比如说朝廷律法比如说书本上的东西,但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他记得最清楚。
沈菱凤的一笑一颦就好像一道深深的烙印,刻在他的脑海中。竭力在他并不丰沛的脑容量的梭巡,找出属于她的东西。
“方才好险。”两人独对的时候,宜王感叹了一句:“你也太快了。”
“我就知道你这样子会出事,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为了区区权势二字,骨肉亲情什么都抛于脑后了。”沈菱凤微嗔了一句,眼睛滴溜溜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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