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拾 回忆(十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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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宝马730的车身颜色学名叫“帝王蓝”,是种深得发黑的墨蓝色,就算大白天都容易和黑色搞混,在光线昏暗的夜晚更加难以辨认。而且这条路没有其它车,但后面的警察一开口就在叫“前面的蓝色宝马”,而不是“前面的车”或者“前面的宝马”,就像老早知道颜色一样。

还有一点令他起疑的是,那两个警察都不是交警。他可不认为巡警会半夜躲在路边给交警代班,因此把车停定后预先解除了中控门锁。

当那两人走近,jd一直用眼角观察着他们。他留意到,站在车门前这个警察右手放的位置比较靠后,而且总不经意地停留在腰带附近。在他的腰带右侧挂了个皮枪套,扣子已经解开了。

察觉来者不善,他决定先发制人。

事实证明这番算计很成功。那警察注意力一直集中在jd右半身,完全没发现那只从视线死角伸过来的左手。还没反应过来上身就被拽进车内,他手忙脚乱地想掏枪,可手还没摸到枪套把就被车门猛地一撞,他当场失去重心向后跌倒,但脑袋却被窗框钩住,整个人像只腊鸭一样挂在车门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当另一名警察反应过来时,jd已经从推开的车门冲出车外。他连忙拔出手枪,但目标一直矮着身子利用车身作掩护,令他无法瞄准。

jd跳下车后顺势向右一滚,闪到被车门挂着那警察身后。那家伙这时才堪堪保持住平衡,以一个很滑稽的姿势半跪在地面,正笨拙地想把脑袋弄出来。jd马上从背后向他的肾脏打了一拳,顺势从枪套拔出那支九二式手枪。

握住手枪时,jd右手大拇指首先按了套筒尾部的膛内有弹提示一下,确认这支枪已经上膛,接着用同一根手指打开保险。

这时,另一名警察已经绕到车头旁边,他见同伴被打倒,于是马上举枪射击。

不过jd反应更快,当对方举枪瞄准时猛地矮身往旁边一闪。

“?纭??鼻股?谝箍罩邢缘糜任?潭??p> 这枪打空了,子弹从jd身旁不到五厘米的地方飞过,打在地面的砂砖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凹坑。

那名警察的枪法显然不大好,目标突然移动就慌了手脚,两人相距不过三、四米都射不中。但他的反应也算快,第一枪打空后马上把持枪手伸向前,边开枪边冲过来。

“?????纭???p> 僻静的公路一时枪声大作。

这种看似乱来的做法其实在天朝很常见。由于训练不足,基层警察射击水平都不高,实战经验更可说完全没有,因此大多数警察在掏枪射击时会尽量拉近和目标的距离,以便提高命中率。

但遇上接受过严格训练,而且持有武器的敌人就是送死。

没理会那轮“威慑射击”,jd还在运动中就双手举枪瞄准,当准星压在目标身上时,他毫不犹豫地站定扣下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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