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1 / 2)
东洲一代的气候偏热,冬日短而夏日长。虽然已经是深秋,但天气并不是很凉。
林睿依旧每天不忘打探消息,林辰和林瑾几乎将林家村附近和大青山可以制作香料的花都采了下来,再加上他们以前晒得干花,都存了起来。来不及晒的,便正好乘着刚刚盖新房,还和工匠们有联系,专门盖了三间新房子,一间做烘干用,一间制作方,一间库房。
事到如今,他们也不怕花钱,请的人多,三间房只几天就盖好了。
不过,新店铺开张,生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好。毕竟,十里镇再富裕繁华,也只是个镇子,三两银子一盒的胭脂,已经属于奢侈品了。十两银子的花露油,也只是物以稀为贵而已。
更何况,他们隔壁还有一间早就名声响亮的老牌铺子。
隔壁,那曾经辱骂笑话过他们是穷鬼,会脏了他们铺子的女掌柜姓张,叫张玲珑。娘家是买豆腐的。夫家姓王,祖传的制香手艺,好几代积蓄下来,才开了现在的胭脂铺。不过因为手艺确实过硬,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已是十里镇当之无愧的名店旺铺。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主营胭脂水粉这样的女子之物的铺子,掌柜的或者伙计,也是男人干的活。可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王家三代单传,到了这一辈,只剩下一个公公和张玲珑的丈夫王有根。由于是独子,哪怕王家算不上顶富贵,可王有根还是有些被宠坏了,还跟着十里镇一些真正的大少爷们,学了不少纨绔少爷们才有的毛病。
比如说,他的妻子张玲珑,就是他自己先动了情,然后央求父母求娶而来的。所以,娶来之后一度无比痴恋,以至于被生性要强的张玲珑给骑在了脖子上,拿捏住了。张玲珑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在后院,也不愿意做粗活,主动要求看铺子,悠闲轻松而又豁朗。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对于有人居然买下了隔壁的三间铺面之事,同样做起了胭脂生意,张玲珑夫妇本来就心里膈应。何况,这新怨家还是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对于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张玲珑可谓记忆深刻。
自己曾经鄙夷嘲笑之人,如今居然翻身了,这让生性要强的张玲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最让张玲珑夫妻受不了的是,林家的铺子虽然生意远不如他们家红火,但比起一般新开张的铺子,却算是很好得了。
除了林记杂货铺介绍来的顾客外,还有不少原本打算去王家铺子的顾客,看见隔壁也有一家胭脂铺,便不由自主的起了去看看的心思。结果,在看完之后,发现这家的东西竟然比张家的还要好,干脆便直接买了这家的。
姚子清受林睿小肚鸡肠的影响,心里也燃起了恶趣味。
他们家的铺子叫‘红妆’,这一次终于满足了林瑾的心愿,是林瑾起的名。但匾额却是姚子清亲自设计的。
最中间五个大字,‘红妆胭脂铺’,‘红妆’二字出自于林瑾之手。林瑾的字本来就写的不错,自从林文和林宝上学以后,他也时常提笔练字,由于功法不深,自然比不得名家手笔,但比起一般的秀才之流,也不逞多让。清秀俊逸,看着就漂亮,糊弄一般人足够了。
而‘胭脂铺’三个字,却是出于姚子清之手,字体比‘红妆’二字稍小,字体极其不正经,简直像是在作画,或者胡乱勾勒,但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恣意洒脱的美感,透着股难以言语的韵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与‘红妆’二字的大气规整,清秀俊逸相得益彰。
在匾额的左上角是一朵雍容华贵,美艳绝伦的大红色牡丹;右下角是一朵清丽高洁,娇艳动人的粉红色荷花;四角之间,有绿叶枝蔓隐隐的缠绕勾连,大片留白之处,还用蝇头小楷写了一手长短词,使得整个匾额在美丽夺目的同时,又宛如一副构图严谨而又极具灵气,同时不失高雅与意境的图画。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用蝇头小楷写的长短词,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勉强合格而已。没办法,那首词出于林瑾之手,而林瑾除了幼年启蒙时认认真真的读了两年书,在渔阳村又读了两年书之外,其余的时间,连杂书都没得看,怎么可能成为大诗人?
好在,姚子清的要求并不高,她设计匾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人。
美丽漂亮,鲜艳夺目就行,诗词与书法,只要能让一般读书人挑不出刺就行。十里镇的大户人家,几乎都是商户出身。偶尔有那么一两家书香门第,在十里镇这么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大氛围下,也不可能和那些真正的名门世家相比。就算是有那么几个真正的才子大儒,也不会关注胭脂铺这样一个地方的匾额。
正如料想中的一样,这副美丽夺目的匾额,还真就如广告一般,为他们的铺子里吸引了不少人。以至于隔壁那中规中矩,普普通通的匾额,与之相比简直是华丽贵气的小姐身边灰扑扑的小丫鬟。
张玲珑夫妻差点没被姚子清这匾额给气吐血了。
林辰和林瑾对于姚子清这一做法,都有那么一点点不赞同。毕竟,他们吸引来的人,都是原本王家铺子的老顾客。不然,他们的匾额做的再漂亮,段时间内都吸引不来这么多人。
林睿对于姚子清做法却是无比崇拜与赞同,他将铺面选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挤垮王家的铺子吗?
从七岁时那场忽然起来的变故起,他就一层层的被人背叛,欺辱,轻视,可在那之前的七年,他早就形成了习惯了小世子那尊贵的身份,习惯了被人喜爱与抬举。皇祖父与母亲的无情与背叛,他无法抗拒,只能忍受,之后的十年,很多时候,他也只能忍受。但如今他有能力报复,又怎能宽恕曾经轻视侮辱过他的人?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做生意,做生意当然要竞争了。铺子正式开张以后,林睿和林瑾便带着旺财和小六子走了。
林睿虽然看重胭脂铺,但他本人却不喜欢做这个。就是杂货铺,他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看铺子的事交给了小六子。而他则带着旺财,继续投机倒把,倒腾货物。虽然做这个有输有赢有风险,但他硬是凭借着过人的聪慧、敏锐与胆识,做的挺红火。
同时,他还进可能的找机会,结交攀附,开拓人脉。
而胭脂铺,林睿则完全不插手,交给了姚子清。林辰自然也留了下来。王晓和小顺子也归了姚子清。
这样一来,林瑾便彻底闲了下来,每天晚上回家,白天或留在家里,或者去杂货铺与胭脂铺帮忙,空闲之时,终于能重拾书本,写写画画了。对于考功名当大官之类的,他已经不再奢望,但他就是喜欢读书,喜欢写字画画,做个才子文人。
又过了半个月,‘红妆’铺子终于也积攒了一定的名声,开始盈利。
姚子清做出的新产品,也一一亮相,出现在了铺子里。不过,对于这种只是养颜护肤的东西,十里镇这些富家千金们并不怎么买账。加上价钱比胭脂水粉还要贵,也就一些年纪较大,却依旧很爱美的中老年妇女们比较喜欢,卖的并不好。
胭脂铺的后院里,姚子清和王晓在捣药,林辰在用一个小磨盘磨制作香粉的米粉。
就算是豁出去了,林辰也不怎么抛头露面,看铺子的活交给了小顺子。
红妆胭脂铺的后院,要比林记杂货铺大多了。有整整三间正房和两间厢房,另外还有一口井。三间正房一间做库房,一间制作室,一间住人。两间厢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眼看着太阳西斜,又一天结束了。
林睿又和往常一样,带着小六子来胭脂铺蹭饭吃了。
这半个月投机倒把,倒腾货物又让他小赚了一笔,再加上杂货铺的收入,他完全能自给自足,可他就是喜欢来这边蹭饭。他自己最讨厌做饭缝补这两样活,有了小六子和旺财这两个奴仆之后,他也曾用心调教过两个人。可惜,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也不是十天半个月练成的。何况,在他看来,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做出来的吃的也不如姚子清做的好吃。
曾经的贵公子,如今有了条件讲究,只觉得除了姚子清做的东西外,也就大哥做的东西能让他吃出享受来。
本来,他是极不认同哥哥做饭给弟弟吃,这一行径的。这不符合他的讲究的规矩。
可是,姚子清实在是懒惰不贤惠,他也实在是不喜欢厨房的活,大哥自己又不在乎,他为了美食,也就暂且不讲究这一规矩了。
“大哥,我来做吧。您歇会儿。”林睿对于林辰,一向是格外敬重的,尤其是当着几个弟弟和小六子等人时,更是规矩守礼。
林辰知道林睿讲究这个,也没有推辞,便让到了一边。
“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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