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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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姚,单名一个伍。熟悉的人叫我小五或者伍子,没关系,这样叫显得亲近,我很喜欢。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最大的愿望恐怕就是买张彩票中个大奖,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光想想就有些小激动。

今天闲极无聊,出门闲逛,竟然能遇见警察叔叔与暴徒交火,场面很是惊险。咱们中国老百姓最大的乐趣恐怕就是看热闹了,虽然一个个都躲在房间里,依然挡不住熊熊燃烧的八卦之魂。

互殴的结果当然是正义的警察叔叔击中了暴徒,那暴徒的血滋滋的往外冒,太特么刺激了,真特么血腥。警察叔叔一拥而上,活捉了这个歹徒。这不是废话吗?不被抓走怎么会有这本书的?

看着警察打扫完现场,一个明显是领导的胖子,在风骚漂亮妖娆的女主播,啊错了,是女主持的面前侃侃而谈。不外乎暴徒如何如何残暴,我们正义的人民警察如何如何不惧危险,最后在自己的英明领导下活捉了暴徒,从而证明了人民警察为人民,警察叔叔是人民的保护神……

口才不错,不过听不下去,因为看着漂亮的女主持,我觉得体内的洪荒之力已经快压抑不住了。

运气不错,在回去的路上,我竟然捡到了一个单肩包,竟然还是驴牌的。提着挺沉,摸起来里边好像是厚厚的几沓,难不成里边装的是亲爱的毛爷爷?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作为隐秘身份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我自然也是拾金不昧,等了大概有五秒钟吧,没见警察,那可就不能怪我了。做好事不留名,我胸前的红领巾看起来都鲜艳了好多。

回到家以后,打开包以后发现竟然只是几本日记。矮油,我去!虽然不是亲爱的毛爷爷,但这不是红果果的引诱我偷看别人的隐私吗?不过我喜欢!再说了,我也没偷看啊,我可是喝着可乐,嗑着瓜子,正大光明看的!

这几本日记看的我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的人?虽然日记里语法错误一大堆,错别字连篇,但是任然挡不住我对这货那宛若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仰慕之情。

日记最后一篇是昨天晚上,在已经知道被警察叔叔包围的时候,这货刚刚完成了一龙三凤的伟大壮举,最后的日记还是在一位良家的背上写的。内容之详细,描写之细腻,如果全发出来的话,明天我就可能会是起点的神中神作家,那点击率绝对火爆。当然,通篇的***是少不了的。所以还是建议各位读者去看少*年*阿*宾,主角的名字换成这货,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好东西如果不拿出来分享,可能会被朋友们骂的狗血喷头,生孩子没那个啥。所以还是发出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

至于为什么选择起点而不是天涯?这还用问吗?我发出来后,万一火了呢?火了之后就是签约,签完约之后就是三江,再然后就是登上新人榜,一统江湖。这书一火,下家就跟着来了,神马影视改编权,游戏营运商就纷纷踏门而来。这样的话,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啊啊。

不过现在还是先等等,等会再上传,我的泡面快好了,吃完再说。

刚吃完泡面,再胡扯几句。这日记呢,字迹潦草,语言混乱不堪,还需要我大致整理一下,整理完了再抽空上传,中间还有一些我的批注,是因为有些地方是我看不清猜的,也有些是觉得比较精彩,加了些自己的感悟,全部用()来标注了。

闲话少说,下边就传上第一章,可能有点少,你们就凑乎着看吧。

对了,差点忘了说了,这个牛人的名字叫牛璧,谁知道他那缺心眼的老爸,怎么给他取这个名字。我要是女的,也会因为这个名字和他分手,不,是压根就不会和他在一起,压力太大了。

因为这是日记,不可避免的会是第一人称出现。所以,有第一人称恐惧症的兄弟们出门请左转,你们看不看没关系,请把推荐票什么的留下就可以了,土豪也可以直接打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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