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2 / 2)
一曲毕,全场掌声如雷,很多女生都激动得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不停地喊着戈锐的名字。
戈锐起身,走到钢琴边,微笑着弯腰谢幕。
璀璨灯光下,他的衣服、鞋子、发丝、眼眸、还有下巴,浑身上下仿佛都在闪闪发光,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让人无法从他身上移开视线。
陶瓷远远地望着他,他仍为他身上的无边魅力惊艳,只是,已经不会再盲目地痴迷了。
晚会结束后,很多当年和沈光烨、王辰、赵子扬熟络的老同学吆喝着找一家店再续一摊,大家通宵畅饮畅聊,不醉不归。
陶瓷没有兴趣喝酒,跟这些人也不太熟,婉言拒绝了发起人的邀请,对沈光烨说:“你们玩得高兴点,我在学校逛逛就回酒店。”
沈光烨知道戈锐的出现多少影响了他的情绪,所以也没有勉强他,柔声道:“不要逛得太晚,早点回去休息。”
和他们在礼堂前分开,陶瓷穿过喷泉广场,在校园漫无目的地逛了逛,发现体育场的大门今天晚上没有上锁,他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走了进去,一个人沿着体育场的塑胶跑道慢慢地走。
体育场四周毫无遮挡,夜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吹在身上刺骨的冰凉。陶瓷把围巾落在酒店了,在礼堂时没什么感觉,现在风一吹,光裸着的脖子冷得都快起鸡皮疙瘩了,他又不想回酒店那么快,只好把大衣的帽子扣在扣上,然后双手交叉环着胸取暖。
他自嘲,自己这副样子跟那些功成名就的学长学姐相比,真是太*丝了。
“你怎么在这晃悠?”
身后传来的声音令陶瓷倏地停住脚步。
缓缓回头,看到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脖子上围着浅咖色大围巾、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的戈锐真的站在自己面前,他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他怎么会在这?
陶瓷没有回答,戈锐也不在意,扭头望着运动场中间的足球场,有些伤感地说:“我以前的愿望就是在足球场好好踢一场比赛,可惜每次有机会踢比赛都引起太多粉丝围观,被他们干扰,我根本没心思好好踢球,队友们也越来越不耐烦跟我一起踢球……自从我出道后,我就很难交到真心的朋友了,也很难像普通人那样正常生活,经常觉得累觉得烦,有时想想,这样的生活到底有什么意思,我该不该继续这样生活下去……我说这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矫情?”
陶瓷没有搭话。
戈锐自顾自地又说:“因为是名人,不管是篮球赛足球赛还是羽毛球赛,大家都不愿意跟我组队,我好像只适合参加跑步、跳高、扔铅球那样一个人可以完成的运动,你不知道吧,有次校运会我代表系里参加男子三千米长跑,最后还得了第一呢……”
看到他一脸臭屁的表情,陶瓷忍不住拆穿他,“明明是第二……”
“咦,你看过那场长跑比赛?你还记得我得的名次?”戈锐一脸惊喜道。
陶瓷别开视线,抿唇不语。
怎么会不记得呢。
那次校运会是在十一月,秋高气爽,万里无云。阳光帅气的戈锐穿着一身自己代言品牌的深蓝色运动衫和一双白色运动鞋,顶着他当年那张专辑封面上的栗色长碎发在运动场迎风奔跑。
校内外的人把运动场围得水泄不通,所有人都喊着戈锐一个人的名字为他加油呐喊。
那是陶瓷第一次亲眼见证戈锐的巨大号召力,第一次那么真切地感受到他身上无人能及的魅力,从此对他深深着迷,无法自拔。
戈锐也陷入了回忆,他很努力地回想整个大学阶段,却想不起多少关于陶瓷的事情。他只模糊地记得在某一年开学的日子里有个男孩向他索要签名,有些傻气地介绍自己的名字“陶瓷的陶,陶瓷的瓷”,只记得他那双明亮的眼睛。
戈锐不认为那是他们真正的相识,那一次,他们只是彼此打了个照面而已。
近距离望着陶瓷那双一如当初,没有被残忍的时光和各种经历所浑浊的纯净眼眸,戈锐轻声说:“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就好了。”
他把带着自己温热体温的羊绒围巾摘下来系在陶瓷的脖子上,然后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摸了摸他被风吹得有些冰凉的脸,道:“晚上风大,别瞎逛了,早点回去吧,不然你明天起来又该头疼了。”
他的声音如此温柔,他的眼神中满是宠溺,让陶瓷在恍惚中不由得产生一种错觉,就像他们根本没有分开过,他仍是戈锐捧在手心里的恋人一样。
看着他先转身,背影消失在漆黑的夜色中,陶瓷心中一片茫然。
他越来越不懂戈锐了。
戈锐,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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