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温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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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智媛在《汉江怪物》里的戏分,在六月中时就拍摄完成了,不过她没有离开剧组,在征得金大钟的同意之后,她一直蹲守在剧组里。

虽然没有人嫌她碍事,但她仍是主动负担了场记、剧务的一部分工作,拍摄后期,俨然就是一个杂务兵。

裴斗娜笑她太殷勤了,“算了,你不要管了,让我的助理帮忙就好了,你啊,要偷学就多盯着康昊哥好了,我说真的哦!”

和裴斗娜相处得时间长,徐智媛也知道她远比外表要亲切许多。不过,这种亲切只限于熟人,再加上说话太过直白,才会让外人觉得不好相处。

听到她这么说,也不觉得是在故意嘲笑她,虽然剧组里的确是有人在嘲笑她。

就算是被人笑,她也不在乎,她喜欢看着这些前辈们演戏,也喜欢看奉俊浩拍戏,她喜欢那几台摄像机,在休息的时候,就喜欢去偷偷摆弄,从监视器里,看到的是不同的风景。

“智媛啊,好好学,不仅从实践中,还要从书本里,我觉得你可以学习得更多……”撞见徐智媛摆弄摄像机,奉俊浩也不生气,只是笑着拍拍她。

整整三个月,她都耗在了剧组里。等到拍摄终于结束时,她都不敢相信就这样结束了。

恍惚里,有种感觉,似乎这部电影该天荒地老地拍下去。而那些前辈,也该是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家人。

杀青宴时,她红了眼圈,和裴斗娜抱在一起,依依不舍。

“丫头啊,要不然,跟姐一起去旅游吧!去英国,嗯,姐带着你去散心……”

拍完一部戏,就会出去旅行,是裴斗娜的习惯。除了演戏,她最喜欢的就是摄影,每次都会拍很多好看的照片,还会写旅行心得。

其实,不只是裴斗娜,很多演员都有各式各样让心情放松的法宝。

演戏这份工作,每一次,最辛苦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灵。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扮演着别一个人,感觉着另一个人的悲欢离合,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了的。

这样的提议,让徐智媛很心动,可是到底还是拒绝了。

现在的她,还没有资格去那样的奢侈,不只是钱,还有时间,都容不得她这样挥霍。

离开剧组头一个星期,她都处于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不用急着赶场,不用熬夜,可是出奇的,居然反倒睡不了懒睡了,每天总是准时睁开双眼,盯着天花板瞪眼。

还好,就是这个时候,她的片酬终于打了过来。

出乎意料的,崔容培这一次居然很大方,按照合同,只需付七成,其余的待影片上映,完成宣传活动后再付。可是崔容培却一次性把全款打了过来,只是在电话里和金大钟笑着夸了徐智媛的表现,说以后有机会希望能再次合作。

“智媛啊,看到了吗?”挂断电话,金大钟似乎是想说什么,却最终扭过头去,抹着眼角什么都没说。

这个圈子里,有时候就是这样简单,实力就代表了一切。强者,才会被人尊重。

抛开还没有完全出戏的怅然,徐智媛又一次活泼起来。

熬了大半年,她终于口袋里有了些钱,第一件事,就是租房。

想租年租房,是不大可能了,只能租月租。和金大钟转了好天,终于在离大学路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公寓。

不过十坪左右(30平米),一室一卫的单身公寓,五十万的月租,六百万的保证金。

房子一租下来,徐智媛的钱就没了一半,可是就是这样,她仍然觉得很开心。什么豪华别墅,什么神秘古堡,都抵不过这小小的一间公寓。

哪怕煮个拉面也会满面子都是拉面味,哪怕卫生间里连个浴缸都放不下,她都这么喜欢她这间小小公寓。

租下房子,她只用了一天来打扫,第二天就直接搬了新居。也没有什么家具或行李,一只小小背包,简简单单地就离开了公司。

金大钟一直送她,居然还直抹眼泪,倒好像这是真的要告别了似的。

看得徐智媛直掀眉,“大钟哥,要不然我不搬了,还是你在外头找住的地方好了……”

这话一说,金大钟立刻收敛了愁容,“嗯,大钟哥就算再舍不得,也不能让你总是睡在哥这猪窝里啊!”说完,他自己都乐了,“不过,猪窝狗窝都比在外流浪到处蹭睡好得多……”

“大钟哥,谢谢你。”眼角有些湿,徐智媛谢得很是诚恳。

虽然金大钟当成笑话,可是她却知道这大半年来他晚晚睡不同的地方有多辛苦。

“真是的,有什么好谢的!?啊,对了,智媛啊,一会去温居,你可得准备好吃的哦!你知道,朱万那小子,很能吃的……”

能吃的那个是大钟哥你吧?

徐智媛勾了勾嘴角,还是没戳破。

虽然手艺并不算好,可是徐智媛还是准备了不少好吃的。放在行李,略作收拾,就直奔附近的超市。

才近超市,远远的,就看到有眼熟的人影。

“啊……”捂住嘴,她没有叫人,推着购物车偷溜过去,就那么悄无声息地跟在那人身后。

穿着一身校服的少年正停在脚步,拿起货架上的杯子看,根本就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人逼近。

探头看了眼金秀贤手中的马克杯,徐智媛挑起眉,眼睛一转,已经有了主意。

捂着嘴,她踮着脚尖凑近,手一伸,直接拍在了金秀贤的左肩上。

条件反射地扭头,没看到人,金秀贤还在奇怪,就觉右边肩头又是一沉。

一回头,还没看清来人,脸颊上已经戳上一根手指,“嘟——”

翻了个白眼,金秀贤推开她的手,“小心被记者拍到,看你怎么办!”

“啊,记者要拍我吗?”转过身去,徐智媛举手,“嗨,记者先生,我在这里哦!”

自然是没人应声,倒是远处有客人奇怪地往身后看去,大概是以为徐智媛是不是在和她打招呼。

忍着笑,徐智媛回过头,盯着金秀贤,“你看,根本就没有记者来拍我!呵呵,你小子真当我是大明星了啊?还记者来拍我……”

“神经……”金秀贤嘀咕了声,故意不去看她。

徐智媛也不生气,只是伸手拿起货架上的另一只马克杯,“我喜欢这只!嗯,就这只……”

“你喜欢什么,关我什么事啊!”

金秀贤撇嘴,徐智媛却一本正经地道:“难道不是给我买温居礼物吗?如果要买杯子的话,我就要这只哦!”

圆柱形的马克杯,造型很简单,可是白瓷的杯面上缠绕的红色蔷薇花却很是耀眼。

“比起玫瑰,我更喜欢蔷薇,很多、很多的刺……”捧着杯子,徐智媛笑得灿烂。

看着她的笑脸,金秀贤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在察觉后,立刻就敛了去,嘴里只是咕喃:“还有主动要礼物的!脸皮真厚……”话虽那样说,却仍然蹲□,在下面另取了带包装盒的马克杯。

“怎么拿两只啊?一只就够了……”

手一鄶,金秀贤没回头,“我放在剧团的杯子烂掉了——既然你开口了,顺便帮你买一个好了……”

“没诚意,”徐智媛嘀咕着,却仍热心地帮她挑了个,“这个怎么样?格子的,很绅士,你应该喜欢……”

“不用了,懒得选了……”

随手拿了两只马克杯,放在一旁的购物车里,他也不去看别的,很自然地推着车,直接就招呼徐智媛走人。

“真的不再选选,别人会笑你的太花了……”徐智媛跟上几步,一手扶着车,“常来这里?食物区在哪边?喜欢吃什么,我买了做给你吃啊!”

还没等金秀贤回答,她已经又问:“朱万哥呢?嗯,大钟哥倒是好办,也不挑食——啊,美姬姐也会来的是吧?她怕胖,不大吃肉的,得买点蔬菜……”

翻了个白眼,金秀贤根本不答话,就只埋头推着车往前走。

“啊……”

穿过生活用品区时,不知从哪个货架后,就冲出来一个小家伙,横冲直撞直接就撞在了徐智媛身上,脚一歪,徐智媛扑在金秀贤身上,要不是金秀贤及时搂住她的腰,就要撞上购物车了。

“对不起、对不起……”从货架后跑出一个少妇,拉住孩子,一叠声地道歉。抬起头看清两人,忽然就捂着嘴笑起来,“唉呀,难道是刚刚新婚的小夫妻吗?”

徐智媛直接怔住,扭头看脸突然涨红的金秀贤,才意识到两人现在这个姿态的确是有些太亲近了。

“不是啦!”站起身,她笑着摇手,“怎么可能呢!这是我哥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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