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欢喜冤家(2 / 2)
想到从深井里拿出来的西瓜,便觉身心愉快,还没愉快至全身,就见前面有个姑娘甚是眼熟,从旁经过不由注目,“哟,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顿,转身看他,一眼就瞧见了伞,顿时笑弯了腰,“你一个大男人撑什么伞,笑死人了。”
孟平璋满脸黑线,“京城来的人,哪里像你这般粗生粗养。”
季芙轻笑,“京城病夫,身体不好就赶紧回家里抱着西瓜睡觉,还到处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气,晕倒在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声音都没了雄壮之气,“黑泥姑娘费心了,在下好得……得……”
见他昏昏欲倒,季芙脸色一变,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还嘴硬,赶快找个阴凉地方坐着。”
孟平璋两眼泛着昏黑,青色绿色的小点在眼前转溜。季芙忙喊路人帮忙,却无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楼给了银子,想让小二去扶他进来。
谁想他拿伞不稳,滚烫强光刺来,直接受不住,双腿一软,倒在街道中央,周围人群顿时散开。
孟平璋恢复神智时,就见一张粗糙黑汉子的脸看来,醒来第一眼看见汉子,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将他扶起,松了一气,“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这昏睡一晚,我们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头,“这儿是……”
“庆福酒楼,我们这只管吃不管住,还好您在打烊前醒了。这天热,您若是身子不好,还是别外出了。”
孟平璋干笑两声,真是听不得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谢过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谢我,是有个姑娘给了银子。只是那银子不够,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这位公子和她认识,何不妨将簪子赎回呢?”
孟平璋脸一扯,“是个长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气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还是挺水灵的……”掌柜笑笑,打开方帕将簪子递过,“是这支。”
孟平璋拿来一看,瞧不出竟还是个好货色,“你要多少银子?”
见他要赎回,掌柜脑门登时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两。”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来衙门找齐大人拿罢。”
掌柜一愣,听着腔调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听闻新上任的知州大人来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净,那送他来的姑娘也一口一个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贵吧。不由一咽,”这……其实也是举手之劳,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轻哼一声,将簪子裹好握在手上,这才颠着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赶紧将簪子和银子还她,早早撇清。
他这刚走,季芙就气喘吁吁回到了酒楼,掌柜一见她,转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银子来,快将簪子还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会逼她将簪子暂时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银子,一边跑一边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让他将银子还自己,连本带利。谁想掌柜是个贪财之人,只想早些拿钱,从那富贵公子身上捞油水。结果油水没捞到,反而让那人拿走了簪子,这会季芙来讨,哪里拿得出来。
季芙见他言辞闪烁,瞪眼,“你该不会是将簪子拿去卖了吧!”
掌柜急忙摆手,“这可不是,你前脚刚走,那公子就醒了,还将簪子强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门找他拿。”
季芙眉头一皱,京城病夫是衙门的人?她怎么没见过,“他是衙门哪位?”
掌柜眨眨眼,“新上任的知州大人。”
季芙冷笑,“我爹就是衙门师爷,齐大人我也见过,你再唬弄我,立刻将你投进大牢去!”
掌柜苦了脸,“可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季芙想了片刻,才恍然大悟,跺脚,那京城病夫原是个贼,故意晕倒,背地吞她银子,然后假借齐大人之名,威慑掌柜,最后卷钱跑了!真真是个阴险的贼人。虽然银子不多,但簪子是明玉送她的,心疼得很。
无法,只好黯然离去,下回别让她碰见他,否则见一次暴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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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沉落。
齐琛刚放衙回来,就见一个姑娘在门前徘徊,没有多想,正要进去,那姑娘就怯生生走了过来,“齐大人,那个……明姐姐在家吧?”
齐琛看了她好一会,季芙才恍然,“我叫季芙。”
说到名字齐琛倒是耳熟,认不得人的毛病实在是无力,“她在里头。”末了又道,“这么早过来,可是有急事?”
季芙咽了咽,“来……负荆请罪。有个贼人偷了我簪子,那簪子是明姐姐送的。”
齐琛皱眉,竟有人敢偷季师爷姑娘的簪子,那贼人胆子不小,“明玉不会责怪你,你明日去衙门,递状纸,说说那人样貌,我让衙役去捉。”
季芙顿觉一口恶气将出,“嗯!”
作者有话要说:怎么觉得越写越欢脱了,说好磅礴大气的正剧呢=0=!果然文里不能出现逗比,气场全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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