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 丧家之犬(1 / 2)

加入书签

王紫藤认真的盯着他的眸,忽然就笑了,然后温柔的抱住了他,“是啊,你不需要害怕,因为我是真的喜欢你啊。”

李慕白的身子一怔,瞬间僵硬无比。每次她说爱他的时候,总是这样的让人措手不及。

他也伸出臂膀环住了她,却不知道如何回应她的感情。只是用更大的力度来紧紧的拥住她,让她感受到他的热情。

这一晚,李慕白没有回李家,急坏了李奶奶,李沐当着众人的面儿给王紫藤打电话,随后尴尬的拿下电话,对着众人期待的眸光,说道,“在通话中。”

王紫藤看着李慕白响了无数次的手机,淡然的倒吸了一口气,如果李奶奶知道他留宿在这里,估计又要骂她了吧,低头苦笑,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变成别人口中的狐狸精了。

“我和你不再联系,只希望你不要介意~”熟悉的铃声响起,那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刺激着她的大脑皮层。

竟然是竹叶青。

这个许久未曾见过的男人。

李慕白斜眼瞟了一眼,便拿着衣服去洗澡。看着他的背影,她毅然的接起了电话。

“喂~”

竹叶青在电话那头,迟迟未曾说话,却在她疑惑着想挂断的时候,压着嗓音,“没想到,你还用的这个号码。”似乎在自嘲。

王紫藤现在面对他,已经变得很平淡,心里不会有一丝的波澜,“换电话号挺麻烦的。”

“那换男朋友麻烦吗?”既然你是个嫌麻烦的人,电话号码都舍不得换,怎么能这么残忍,从此和他成为路人。他尝试着离开她的生活,尝试去忘记她,可是他失败了,他做不到。

王紫藤淡然的冷了声音,“电话号码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的。”言外之意,手机号不会背叛我,而人不一样。

“昨天我打电话给韩辰逸,他说你又和李慕白在一起了。呵呵,紫藤,既然你可以原谅他,为什么不能原谅我?”

是啊,为什么呢?

沉默了许久,王紫藤不知道如何来应对。电话里的竹叶青倒冷笑了起来,笑的她毛骨悚然。

“就是因为他比我有钱!我不傻,但是我不会放弃,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别人有超越我的能力,我会凭借我自己的能力来抢回你。爱了你五年,让我放弃,真的做不到。”

“你……”

王紫藤刚想要和他说让他放弃吧,结果手机就从自己手中滑落到了刚从澡堂出来的某个人手中。李慕白他也不想去听他们的谈话内容,甚至放开了淋浴,企图用水声来麻痹自己的听觉。可是他真的失败了,如果一个人想听,那什么也阻止不了他。

洗澡洗到一半,还是忍受不了,才跑了出来,虽然看起来很生气,但声音仍旧平淡,“竹叶青,如果你是男人,就不要再纠缠他了。”

“呵呵,我跟她在一起五年,你们才认识多长时间。她只是现在和你在一起,想不起我对她的好。同样是曾经对不起她的人,你有什么底气在这里跟我大呼小叫。”说大呼小叫实在是太夸张了,他自从从Y国回来之后,说话做事总是让人感觉淡淡的。也不会再向以前一样易爆易怒。

似乎变得更像是一个陌上公子一般。

但,这只是刚开始而已。

李慕白不再和他进行言语上的纠缠,果断的挂了电话。黑着脸将手机递回到了王紫藤手里,“以后不要接他电话。”

“好啊,那你以后也不许接顾曼纱的电话。”

她可不傻,顾曼纱曾经那样对她表露过对李慕白的誓死不渝,她也不允许他们有交集。

“成交!”

李慕白伸出手与王紫藤的手在空中相碰,随后又转身奔向浴室,他还裸着呢,和她说了几句话,某个地方又开始变得灼热。但似乎又觉得不太放心她,便扭过头对她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这才满意的去洗澡。以后,他的笑容只有她能看到。

王紫藤笑倒在了自己床上,这家伙自从变了之后就特别逗。不过她最开心的是,他们都很放心彼此。现在这种相处的氛围她很喜欢。一边将竹叶青的手机号拉入黑名单,一边想着他的话。是啊,为什么呢?

忽然,她的笑容绽放在脸上。竹叶青是喜欢她的,她是被动的喜欢,而李慕白是她先喜欢的。主动与被动原本差距就很大,就比如和竹叶青在一起的五年,她确实被宠着,被惯着,被周围人羡慕的声音包围着,可是这些幸福都是别人强加给她的。

不像在经历过伤害与利用之后,李慕白的态度和动作,只是细微的变化,都让她感到无比的幸福。

这就是爱与被爱的差别。

就这样盯着手机傻笑,手机又响了起来。今晚找她的人还真是多,不过一看是姑姑,王紫藤也笑着接起电话。

甜甜的声音,“姑姑~”

“紫藤啊,慕白在你那里吗?”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李沐站在李家客厅的正中央,无数双眼睛盯着她。这滋味……

王紫藤心里“咯噔”一跳,小声的回答,“是啊,怎么了吗?”

“没事没事,找到他人就好,打他电话也不接,大家都很担心他身上的毒瘾。这几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觉。”

李沐是公放,在母亲大人面前,她是不敢徇私枉法的。

猛然间,神经大条的王紫藤想起了他身上的毒瘾,光着脚丫子跑进来浴室,正在认真搓洗的李慕白抬头,正好撞上她的眼眸。

在王紫藤的注视之下,那不听话的家伙慢慢的站了起来,还流着口水似乎在和她打招呼,她猛然丢了手机,捂住自己的眼睛,叫了一声,转过身去,“诶呀妈呀!你吓死我了!”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