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想不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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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出,收回。

刺出,收回。

刺出,收回。

清晨,在樱花庄的庭院内,菲丽茜亚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彷佛不知疲倦一般——期间唯一的改变,只是将右手换成左手。

动作很慢,刺出的力道也不大,威势什么的更是一点也无,真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也就是动作看起比较自然,配合她那比较令人赏心悦目一点。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真要赏心悦目的话,去看天鹅湖好了,那比这好看多了。

真的是这样吗?

是你个大头鬼啊!

在时臣眼里,菲丽茜亚的练习,简直要让他不由得生出一股佩服和嫉妒之意。

呼吸的节奏,肌肉的舒展和收缩都与自身的动作暗暗相合——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同样可以坐到,甚至威力更大。

动作流畅自然,有如行云流水,全无一丝斧凿的痕迹——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对方走的是天人合一的道路,和他选的不是一条路,真正实战起来,还不知道谁胜谁负。

每次刺击的起点和落点完全相同,并且坚持了上千下才休息......嗯,大概,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但是这三者结合起来......他真心做不到。

当初在学姐家看到欠债管家单手用一指禅做俯卧撑的感觉,大概就是如此了。

菲丽茜亚.唐.斯图亚特,端的是个劲敌!

各种意义上的。

但是,可惜了。

如果她是用国术来作为基础的话,配合她的剑术修为,就算是时臣,也必须得跪!甚至是x南海里,能胜过她的,也不出一只手掌。

而现在么......能过时臣这一关,就算不错了。

虽然在技巧,修为境界上胜不过她,但是这并不代表时臣就真的不是她的对手——毕竟胜负靠的可不只这两样,力量、速度、反应、经验、心态什么的也都很重要。

论力量、速度,就算是徒手抓老虎,单车飙百速的欠债管家都不一定能胜过时臣;论反应,在他见过的人之中,时臣有把握自己能排名前三——剩下的两个里面自然没有菲丽茜亚的名字;论经验,踏遍亚非美三大洲,无论人兽都交手过,并且胜多败少的时臣也显然不是一个小丫头能比的;论心态......姑且就算时臣弱一筹好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的身体,相对时臣来说,太纤细了。

换个比较直接的说法,以伤换伤的话,时臣估计自己可以硬挨菲丽茜亚十下,但仍然保持一定的战斗力——只要不打在心脏或者头部等要害;而菲丽茜亚,只要被时臣砸上一拳头,就算不死,也要丢掉半条命。

当然,作为技术流的菲丽茜亚自然不会傻到扬短避长的去跟时臣硬碰硬。不过无论如何,两人正面对战的话,时臣的赢面,总是要大一些的——大概就是三七开吧。

用于晨练的一个多小时,她一直都在挥剑,时臣没有看到她换一下其他的动作,比如劈砍、抽击之类的。

另外,她手中的那把刺剑也并非凡品——根据时臣目测,大约就是和秋子的‘幻月の影’同一等级的神兵利器。

有钱人就是好啊!想要宝具就有宝具,想要管家就有管家,想要住到樱花庄,直接给学校打个招呼——比起自己还得用犯一次校规作为代价来,简直不要太赞!

不过,说起管家——昨天在机场的时候,还见过菲丽茜亚身边的老头,等到回了樱花庄,却只有她一个人,想来,多半是去拜山头,顺便商量一下有关双方合作的事宜了。

有那个刺客的行为作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家族那边出手,也可以算是名正言顺——刺杀这种事情,除非是相互之间有着足以令人红眼的深仇大恨——比如三千院老爷子当年;否则,基本上都是不会轻易使用的。

——而欧洲那边这次自出昏招,正好给了这帮矫情货们一个很好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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