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二章再战豫北13(1 / 2)

加入书签

熊学军和吴汉成二人自从来到清河以后,李青林将二人丢到李狗剩的直属中队当兵,这几天不见,李青林看二人现在站有站样坐有坐样,还真有点当兵的样子了。

吴汉成年龄小,人又长得矮瘦,现在看上去也就比步枪高一点点。李青林招了招手,让二人来到跟前,他问道:“训练很苦,现在能跟得下来吗?”

熊学军挺了挺胸,道:“报告司令,我们从小就是吃苦长大的,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李青林爱惜地摸了摸吴汉成的头,道:“当兵吃苦都算不了什么,关键是还要不怕死。好好干,可别上了战场当逃兵啊,你们要知道,在我的队伍里越是当逃兵,那就死得越快。”

吴汉成也挺了挺小胸脯,道:“报告司令,吴汉成绝对不怕死,绝对不会给您丢脸。”

李青林呵呵笑道:“不错不错,现在像个当兵的样子了。”

吴汉成眼珠一转,道:“司令,为什么只有二大队的人才能学爆破技术?咱们能不能也去学啊?”

李青林闻言一愣,他马上就笑道:“一开始的时候我认为二大队离铁路线最近,因此当时只考虑让二大队派人学爆破技术,现在看来这个想法还不完全对。你们想学也可以啊,我看各个大队都应该派人去学,并且各个大队都应该成立爆破队。”

说到这里,李青林让丁狗蛋叫来了大个子,亲手将熊学军和吴汉成二人交给了大个子,并专门叮嘱让二人进入爆破队学习。

大个子现在手里正缺兵,现在凭空增加了两个兵,他自然是十二万分的同意,他立刻就带上二人欢欢喜喜地走了。

看着熊学军和吴汉成二人远去的背影,李青林回想起二人在西安大街上偷潘可为帽子的所作所为,他不禁又笑了起来。

李青林的预计没有错,铁道破坏队的大爆炸震撼了平汉线的“皇军”护路队,也让沿途日军各守备部队提高了警惕。果然如同李青林所判断的那样,驻守万安鬼子们连夜就召开了会议,据严伯龄报告,这次会议确定了一个方针,那就是保证“皇军”在万安境内一切设施的安全,包括铁路、机场、公路、码头的绝对安全,皇军和皇协军要将保证安全作为近期的第一要务,各部队立刻进驻机场、公路铁路沿途的据点,“如有抗日份子图谋不轨,皇军和皇协军将以断然手段予以歼灭之”,以确保皇军交通运输“神经系”的绝对安全。

因为日军收缩兵力,孙殿英的部队又开始活跃起来,他们堂而皇之重新占领了被日军放弃的村庄,并向上级报告说自己的部队经过艰苦作战,从日军手里夺回阵地若干云云。

李青林得知这些消息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已经知道最近敌人是不可能再向桑榆镇或者清河再发动大规模进攻了,第九支队现在终于可以缓一口气了。

敌人暂时不进攻,但是不代表李青林不进攻了,几天以后的军事会议上,李青林提出第九支队每个大队都必须成立爆破小组,这些爆破小组必须以铁道破坏队为师,在尽可能的情况之下对日伪运输线路或者人员发动袭击,袭击的目标包括铁路、公路、据点、敌人各项设施以及人员等一切目标。

同时,李青林还要求支队各级军官动用一切力量向战区申请补充兵源、弹药、给养等,在会上,李青林特别强调,敌人暂停进攻只是暂时现象,等敌人适应了这种战法,他们绝对会腾出手来对付身边的心腹之患。

最后,李青林还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第九支队非作战人员立刻参加军事训练,并且这种军事训练必须常态化、正规化。李青林提出来非作战人员加强训练并不是心血来潮,他是经过仔细计算以后才正式提出这个要求的。

李青林从普通一兵开始从军,从班长、排长、连长直至三大队的大队长,这期间经历过多次战斗,他深知士兵素质对于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此在他指挥的部队中,炊事兵、辎重兵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战斗力,在作战时,这些非作战部队在最关键时刻也能出一把力。

李青林回来以后就让人统计了一下司令部和各大队中的非战斗人员的人数,经过统计,李青林大吃了一惊。从梁希贤开始,再到吴城上任之后,第九支队司令部和各大队的指挥部里,除了战斗人员之外还增加了参谋、军需、通讯等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加起来共计一百五六十人之多,另外还有运输辎重、炊事人员未统计在内。

三大队的情况好些,张二苟保持了李青林在任时的好传统,这些人员还经常进行训练,可司令部和其他两个大队就不同了,吴城、文少轩等人军校生出身,他们认为象参谋之类的人员就应该处在后方司令部,特别是梁希贤,他自认为自己是政工人员,更不会想到要去和大头兵们一起上战场去战斗,因此这些非战斗人员自来到本地以后基本都没有训练过。

第九支队共有九个中队,这些非战斗人员的总数就相当于一个加强中队,而这些人员目前不但不能参加战斗,甚至还需要另外派兵保护他们,李青林认为这样就严重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针对这种情况,李青林要求这些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军训,他甚至提出来参谋们要轮流下部队担任排长等职务直接获得实战经验,这样才不会瞎定计划瞎指挥。

当李青林一一列举数据说明非战斗人员训练的必要性之后,梁希贤等人知道李青林说的是对的,但是他们还是不想那么劳累,因此无人出声反对,但是也无人站起来支持,会场一时之间冷了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