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李阳的学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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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星河一进到大礼堂,就见一个穿着白毛衣的黑人正在舞台上唱着《我的肯塔基故乡》,饶是一愣。.

刚刚在苏大校园里走着,看到了几个外国留学生,但杜星河没想到,有外国的留学生会参加吉他社的演唱会。看那黑人的架势,明显是在彩排参演曲目啊!

这首《我的肯塔基故乡》,杜星河在上一位面鉴赏过,他在中央音乐学院时,主修的一门课就是西方音乐史。所以对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算是比较了解。

这位斯蒂芬-福斯特,是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作曲家,并没受到中国蝴蝶效应的影响,其身份和履历与上一位面是完全相同的。

而这首歌,算是斯蒂芬-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其音乐素材一如既往的精练,几乎只是一句的简单反复,结构却十分完整,使人并不感到单调。

不像其他歌曲**部分那么抒情和释放,这首歌的**音调并不高扬,就象安慰人的语调一样,十分亲切。整首歌的音域都没超过八度。

在杜星河的记忆中,这首歌应该是首很朗朗上口的经典老歌,可由舞台中央那黑人大块头唱出来,却好像放慢版的黑人rap,他完全是在说词,根本演绎不出来歌曲原作的那种朴实真挚的情感。

杜星河对于这样的表演,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真的好烂!

和那黑人搭配的四个中国学生,中音与高音的中文版四重唱,倒是不错。如果单由那四个学生用中文的方式来演唱这首歌,效果会好很多。

“亲爱的。”

正在忍受着舞台中央那大老黑对于他耳朵的折磨,突然就听到身后出现了更让他难以忍受的称呼。

杜星河肉麻的转过身,就见吕琴正和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的男生一起朝他走过来。

这男生个头相当高,足有一米八五,就像大部分都爱健身的大学男生那样,他身材练的很壮。乍一看就跟强壮版的小沈阳似的,不过他的眼睛要比小沈阳更小,真的是两条缝。

不用介绍,这家伙肯定就是吕琴嘴里那个李阳。

既然演戏要对付的正主之一来了,杜星河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吕琴的称呼。

吕琴一过来,便亲密的挽上了杜星河胳膊,给杜星河介绍:“这是李阳,我跟你提过的,他可是吉他社的骨干哦,吉他弹的很好,写歌也很棒,你可以重点关注一下。”

杜星河朝李阳微笑点头致意:“你好。”并主动伸手握手。

李阳在进大礼堂的路上,被吕琴说,他的师公是家唱片公司的老板,他还以为杜星河是个成熟的中年呢。

没想到一会面,发现杜星河是个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孩子,年纪不过十六七岁,那是相当的诧异!

吕琴怎么会找这样的人当男朋友啊?

李阳极度费解!

皱着眉,他随便的和这个比他要小好几岁的“师公”握了下手,连一句“你好”都没说出口。在他眼里,这家伙完全配不上吕琴啊!

吕琴见李阳木木的和杜星河握了下手,也不说话,笑道:“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啊,也不叫一句师公?”

“哦……”李阳被吕琴督促着,才不情愿的叫了杜星河一句:“师公。”

杜星河微微一笑,心想这孩子姓格可真肉,不像吕琴说的那么大方啊,或是是对他抱有情敌的敌意吧。

“这是什么歌啊,好难听。”将注意力从杜星河身上转到舞台中央的大老黑后,吕琴极度无语,她才跟杜星河夸了半天吉他社的水平高,没想到一进来就听到这样的歌,真是给她丢人啊!

远远的还能看到徐静薇正在台下坐着揉太阳穴,吕琴不解的问李阳:“这位黑人同学不会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歌吧?你们社长怎么定的啊,她怎么要这样的表演啊?”

李阳苦笑道:“这不是社长定的,是校方定的,一定要这位詹姆斯同学演唱这首歌,为了表达一下对黑人同胞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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