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亡命对决,胜者为王、败者做鬼(1 / 2)
布莱特缓缓地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欲择人而噬的狠辣厉色。
布莱特心中很清楚,这一次出师不利,导致暗影佣兵团全军覆灭,虽说是对手太过强悍,可自己作为队长,无论如何也是难辞其咎。眼下即便完成了任务。老板也不会饶了自己,想想面对自己的那些惩罚,便是以布莱特的冷酷阴狠,也深深的为之惧怕不已。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布莱特在一刹那就想好了退路:乘直升飞机到最近的国家,隐姓埋名潜藏个十年八载的,料得老板再神通广大,在异国他乡人海茫茫中,也未必能找到自己,等老板忘记自己的存在后,自己就可以出来逍遥快活了。
打定主意的布莱特心中笃定一片,只是临走之前,他一定要将那导致自己一败涂地狼狈逃窜的元凶干掉。以泄心头之恨。
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等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布莱特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本丑陋万分的面部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这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由美国的克雷兹集团研究发明,这个历时五年之久、投入数亿美金才研制成功的终极枪械,最终因为批量制造成本高昂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导致实验以失败而告终。眼下克雷兹集团只有两把试验枪,布莱特的老板利用个人关系,以天价购得了其中的一把。就是布莱特手中的这支。
这种电磁脉冲枪。其实也算是轨道枪的一种,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性,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注1),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只是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除了枪身太笨重之外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射程近,只有八十米左右。
“接受死神的洗礼吧。”布莱特狞笑着带上夜视仪,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
布莱特一路上找到三个队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布莱特阴狠自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中国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却被他一击必杀,他的实力。实在太惊人了。
而当布莱特找到科姆的尸身后,布莱特更加坚定了利用手中的高科技武器击毙方自在的念头。科姆的武功他是知道地,这种高手竟然在正面对击中被人打断四肢的骨骼,由此可见方自在武功之高已经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布莱特也不禁为之动容。
布莱特越发的谨慎,他知道,与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自己即便拥有世上最顶尖的科技武器。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布莱特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蓦地。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几乎在一个瞬间。就到了布莱特地眼前。目标直直对向布莱特的喉咙。
布莱特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喉咙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布莱特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
布莱特也不是吃素的,虽惊不乱,在后仰的同时,不假思索地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在这一瞬间,布莱特最少开了二十多枪,而这种脉冲枪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
‘嗤嗤’声不绝于耳,雾化弹接二连三的自枪管射出,脱离枪膛十米之后,雾化弹的直径迅猛的扩散到约莫二十公分的样子,便如科幻电影中的电子光束炮一般争先恐后的向前飞奔而去。
在布莱特扣动扳机的同时,‘吱呀’‘轰隆’声陆续传来,破坏力超强的雾化弹将布莱特眼前的大片树木击倒,登时前方豁然开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