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 大海战之二十:遇神杀神,遇佛杀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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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军受惠此报告至深,不过,在制定自己的冲撞战术时,并非百分百照本宣科。

若照奥地利海军的看法,“冠军号”一定不是适合撞击的舰只——其舰艏建构,仿佛“凯撒号”,属于“传统式样”。

但是,经过反复模拟,大伙儿最终都接受了关亲王的看法——若“冠军号”撞击的对象,是一、两千吨的三等巡洋舰一类的舰只,则彼此的干舷高度差异甚大,特别是以舰艏撞舰舯的话,撞击之时,“冠军号”的舰艏桅杆,将从被撞舰只舷墙上方掠过,既不会对撞击造成阻碍,“自伤”的概率,也非常之小。

事实也证明了——“冠军号”撞上“凯旋号”之时,“冠军号”的舰艏斜桅,掠过“凯旋号”舰舯舷墙,插进后者中桅和烟囱之前的空间,莫说斜桅本身未受任何损害,就是挂在斜桅上的缆绳,也一条未断。

照奥地利海军的看法,撞击之前,战舰必须达到足够的速度,但是,这个速度,也不宜过高——因为撞击之后,还得倒车,若速度过高,撞击方和被撞击方,可能会纠缠在一起,这个,“容易拔不出来”。

但是,“冠军号”对“凯旋号”的撞击,是以最高设计航速完成的。

这么做,原因有两点:

一,如前所述,“冠军号”的撞击,不是接敌之后的“乱撞”——撞击在较远的距离上就发起了,因此,必须保持最高航速,以使敌舰来不及规避。

二,中国海军认为,“冠军号”根本不必考虑“倒车”的问题。

奥地利海军之所以要考虑倒车的问题,原因亦有二:

一,撞击发生之后,被撞击方不会立即下沉,敌舰既然还横在路上,我舰自然就要倒车,以脱离接触。

二,若撞击的角度或部位不对,撞角是有卡在敌舰舰体上的可能的,这个时候,自然也需要倒车,方可摆脱“纠缠”。

中国海军认为,“脱离接触”的问题,只存在于吨位相差不太大的舰只之间——“费迪南德”和“意大利”号吨位相若;但是,“冠军号”发起的撞击,一定是以大凌小,就算被撞击方不会立即下沉,但“冠军号”也不必倒车才可以“脱离接触”,完全可以继续前行——只要略略偏转,便可将下沉中的敌舰顶到一旁。

同时,这个“顶”的动作,还可以进一步加速敌舰的下沉。

另外,“冠军号”既没有撞角,就不存在什么“卡”的问题。

谁也没有想到,“凯旋号”被撞之后,一分钟不到,即消失无踪——根本就是“立即下沉”!“冠军号”非但不必倒车,连“略略偏转”都不必了。

关于火炮和人员的保护,中国海军则完全遵循了奥地利海军的经验。

火炮——尤其是侧舷炮,皆按一定的角度固定。

从进入射程到撞击发生,“冠军号”一直没有发炮,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法国人以为的“速度太快,测距变化太快,难以瞄准”——“难以瞄准”确是“难以瞄准”,不过,不是因为测距,而是因为角度——“冠军号”号上的火炮,都被暂时固定住了,不能任意旋转俯仰,自然就“难以瞄准”了。

人员保护,也做的很到位。

前文说过,非止“冠军号”,我舰队所有军舰,桅杆上的一些非必要的横桁、索具都被卸了下来;舰上其余非必要的、活动的木质构件,除救生艇等必备品外,能拆卸的,也都尽量拆卸,此为防损,即防炮击之损(详见第一百二十三章《鲨齿毕露》),也防撞击带来的震动之损——防止震动导致构件脱落,伤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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