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我要他做我的师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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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卓凡造访翁府,遭遇和他事前预计,一模一样。

翁同龢虽然对轩亲王纡尊降贵,十分感动,但回籍守制一事,却毫不动摇。

关卓凡委婉表示,朝廷有意对“三年之丧”,有所改益;同时,对“夺情”的范围,做出更明确的规定,除了金革之事,其余关系国运的紧要大事,也会列入,包括“启沃圣学,辅弼圣德”。

“朝廷大政,”翁同龢说道,“我不好随意臧否,不过,既然还没有明发上谕,就该执守旧有的规矩。目下,礼法也好,朝廷的典章制度也罢,弘德殿的差使虽然紧要,并不在‘夺情’之例,恕同龢无法奉命。”

顿了一顿,又说道:“我弘德殿行走的这个差使,乃出于王爷之荐,今日之事,有负厚望,惭愧之至。”

关卓凡摆了摆手,含笑说道:“叔平,你言重了。我为国荐贤,你依礼行事,都不涉于私,谈不上‘惭愧’二字。你哀痛迫切,忠孝势难两全,我也是能够体谅的。”

翁同龢心中感动,起身一揖,说道:“谢王爷成全。”

关卓凡又摆了摆手,说道:“你别着急,我还没有‘成全’你呢。叔平,你该晓得,《大清会典》有这么一条规定,‘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就是说,得把差使交接了,才可以放开手——这个规定。载于煌煌会典,合情合理,没有什么强人所难的地方吧?”

翁同龢呆了一呆,说道:“我又不是督抚……”

关卓凡打断了他:“皇上典学,事关国家盛衰气运,紧要之处,难道比不得一省的政务?叔平,不要说督抚、帝师。就是贩夫走卒,受人之托,办一件什么事情,中途放手,也要有所交代啊!”

说到“有所交代”,关卓凡的语气,已经变得冷峭。

翁同龢不吭声了。

关卓凡也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翁同龢开口说道:“那么……同龢到底该何去何从?请王爷指示。”

关卓凡心中一喜。说道:“叔平,你也晓得,弘德殿的差使,倭艮峰一个人,是无论如何吃不消的,军机上已经着手替皇上寻找新师傅了,这新师傅找到了,你再交卸弘德殿的差使。岂非两全其美?”

顿了一顿,又说道:“另外,翁老夫人既是皇上师傅的高堂,身后恤典,两宫皇太后有意格外从优,还有——”

关卓凡加重了语气:“也要加恩子孙的。”

翁同龢眼中波光一闪。

他不是行政官员,手中没有实际权力,也没有什么政绩可言,作为翰林和帝师。“物望”是他最大的本钱。因此,“孝思”这种“大节”。绝不可稍亏,不然。以后说的话、做的事,就不值钱了。回籍守制固然要三年之久,但事后“起复”是一定的,只要名望不坠,这三年仕途蹉跎,一定追得回来。

反之,如果曲从上意,“夺情”在职守制,一定为士林之讥。招牌坏了,步步难行,日后皇上亲政,碍于形势,自己这个帝师,十有八九,不会被重用,就算勉强提了上来,也多半干不下去,入阁拜相什么的,就更加不用指望了。

因此,即便轩亲王亲自出马,他还是毫无通融余地。

可是,关卓凡提出的“交接”的问题,把他给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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