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 请爵帅定夺(1 / 2)
侍卫拿来“军事委员会”的“每周报告”,关卓凡打开,先看“节略”——就是目录,一条条细细地看过,华尔指的是哪两个案子,关卓凡便心中有数了。n∈然后寻到该案内文所在,细细地看了起来。
第一个案子,生在第四师第十五团,一个冯姓班长,训练的时候,殴打一个李姓士兵,致李某肋骨断裂,口喷鲜血。事后医生检查,该士兵脏器受到损害,一年半载伤愈之后,要么退伍,要么转为后勤,总之,其身体状况已不容许留在战斗部队了。
这个案子,由“士兵委员会”呈报“军事委员会”。
第二个案子,生在第一师第三团,一个叫做马进忠的连长,周五那一天,家里边有人路过天津,希望能见他一面。他偷偷地溜出军营会亲,回营的时候,被纠察撞上了。如果马进忠只是个普通士兵,倒也罢了,不过关几天禁闭,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是个连长,这下子事情就闹大了。
嗯?这个马进忠的名字,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关卓凡看完了,合上了卷宗,平静地问道:“怎么?‘军事委员会’对这两个案子的处置,有什么争议吗?”
华尔说道:“有,并且很大。先说第一个案子。这个案子主要的争议有两个,第一个——‘士兵委员会’有没有权力呈报此案?”
前文说过,“士兵委员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机构,而是对“士兵委员”这个群体的一个泛称。每个班的士兵自行推举出一个“士兵代表”。每个连的“士兵代表”自行推举出一个“士兵委员”。组成“士兵委员会”。
“士兵委员会”除了召开以团为单位、由团长主持的“季度工作会议”和“年度总结动员大会”外。本身并不会议,具体工作方式为:每一个“士兵委员”联络本连“士兵代表”,了解情况,然后每月一次,越过连、营、团、师一切层级,向“军事委员会”直接“汇报工作”。
汇报内容,就是两项:
第一,在训练和作战之外。长官有没有虐打士兵?
第二,长官有没有克扣士兵的粮饷被服伙食?
其他事项,原则上不予受理。
“士兵委员”汇报事项,“军事委员会”写成“节略”,附在呈递给委员长的“每周报
告”之后。“士兵委员”虽然多达数百,但汇报事项有“实质内容”——即出现“长官虐打士兵、克扣粮饷”的情形是很少的;如果有,文书会做出特别标注,一目了然。所以,关委员长虽在百忙之中,也不会看不过来。
关卓凡翻开了“附录”的“士兵委员会每月汇报节略”。找了到“第四师第十五团”,果然。
看完了。他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案子,生在训练期间,所以才会有这个争议?”
华尔也点了点头,说道:“是的。第二个争议,亦同此有关。虽然我军明令禁止虐打士
兵,但既然此案生在训练期间,有人便说,爵帅也说过的,‘训练的时候,有的兵笨一点,有的兵懒一点,急起来踹两脚,在所难免’,若是只许长官动嘴,不许长官动手,那些‘刺儿头’不服管教,还如何带兵?因此,此事不便深究。”
关卓凡“哼”了一声:“这句话,我还真是说过。”
华尔说道:“事后调查,李某训练的时候,确有不听指挥、顶撞班长的情节,且不是一次两次了。”
顿了一顿,继续说道:“有意思的是,这个案子,‘军事委员会’几个委员中,姜德主张严惩,伊克桑和白齐文主张轻办。”
关卓凡明白他指的“有意思”在哪里:姜德是第四师师长,就是说,“自己人”主张严惩,“外人”反倒主张轻办。
“别的人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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