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2 / 2)
闻言,莫瑾年高大的身子像受到重击一般,蹬蹬往后退了两步,粗重的喘息声仿佛破了的风箱,双眸通红,看到他这个样子,何欢张了张嘴,心里好像被钝刀子捅了,强忍着那种生撕的疼,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莫瑾年不知道是怎么离开小院儿的,大手紧握着小小的戒指,似丢了魂儿一样,也无处可去,最后能想到的,只有元辰罢了。
“喝!”
坐在地毯上,莫瑾年举起酒瓶,咕咚咕咚的往下咽,吓得元辰一跳,这厮的伤口还没好呢,现在这么折腾自己,是不要命了是吧?
一把夺过好友手中的白酒,元辰咬着牙,恨铁不成钢的拍了下莫瑾年的后颈。
“你是有病吧?自己糟践自己,世界上女的那么多,你还就在一棵树上吊死了?”
要不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元辰眼里,何欢几乎是没对她和莫瑾年的感情付出过什么,一出事,就想着逃避,这样的女人,平心而论,他是看不上的,但是阿年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呵呵,你说的倒是轻巧,要是容华走了,你能说出这种话吗?”
莫瑾年又握住酒瓶,想要夺回来。半死不活的样子,让元辰恨得牙痒痒,又知道他说的有道理。
“你说她怎么不知道争取呢?我对她那么好,离开了就不会不舍得吗?”
死命的灌酒,酒真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心就不疼了。
“好狠的心,好狠的心啊!”
看着好友眼角的湿润,元辰愣了,从没想过一向刚硬的男人,居然也会为了一个女人,变成现在的样子,何必呢?何苦呢?
莫瑾年从入伍开始,什么苦没吃过,到今天的位置,是一点点用军功换来的,半点没用家里的势力。上级对他的溢美之词,从来没少过,饶是元辰与莫瑾年一起长大,也从来不认为,这家伙居然会如此痛痛快快的稀罕,或者说爱一个人。
“你现在这幅怂样,我要是何欢,也不会相信你!家里不同意你就争啊?人家放弃了,你就把人抢回来?怕什么?”
元辰恨不得一个耳刮子把莫瑾年给打醒,怎么一个爷们儿因为个娘们儿,现在闹得要死要活的。
“但是她都把戒指还给我了!咯~~~”
莫瑾年打了个酒嗝儿,大手摊开,那枚老土的金戒指就躺在他手心里,想着何欢无情无义的将戒指退换给他的表情,他就难受。
“给你了不会在送回去?老头子不同意,阿姨不还支持你吗?”
元辰也觉得莫恒这事儿办的不厚道,儿子都奔光棍儿去了,好不容易有个媳妇儿人选,你还跟着折腾,这不坑爹吗?
眼见莫瑾年都快奔三了,连个荤都没开,这让这让万花丛中过,没事就偷香的元辰真心不解,女人嘛,喜欢就领回家,不喜欢就算了,何必这么伤神?
“我妈支持也没用啊!何欢不同意。”
得,这又转回原点了。
莫瑾年难受,又接着灌酒,也难为他了,在啥小菜都没有的情况下,什么美酒喝起来都别扭得很,元辰看着自己珍藏的好酒,全被这怂货糟蹋了,那个心疼就甭提了。
莫瑾年走后,何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到底对是不对,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她就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从来没有努力过。今天遇到了莫恒的阻挠,恰好也是一个契机,让她放了莫瑾年这么好的男人。
转眼间,何欢的实习期已经过了,既然拿毕业证没有问题,她自然不会闲着没事去做白工,辞了律师助理的工作,现在忙的事,就是她那家小商场。
亏得那上了天堂的爹妈疼她,商场的名字还叫合欢商场,地段真心不错,规模虽说小点儿,在一帮人眼中就是:
尼玛!这么好的地段,你就开个商场?这还不算,你开就好好开呗!整个半吊子算什么事?
鉴于何欢快要毕业了,秦岳便准备把商场的经营权再还给她,何欢没有故意推辞,那是她爹妈的心血,不能不重视。
商场的位置里秦氏很近,真心很近,拐个角就是,步行不超过三分钟。以至于,我们校草大人又开始死灰复燃,准备和青梅沟通感情了。
“咳咳,以后就一起吃午饭吧,也方便的很。”
秦朗看着一直盯着窗外的何欢,提议道。
等了一会,发现对方还维持着这个动作,不由无语,这发呆都把他的话给自动屏蔽了,不带这样的啊!
“欢欢,以后一起吃午饭怎么样?”
男人的声调提了不止一个档次,吓得何欢一跳,小鸡啄米似得点头,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秦朗说了什么。
看着何欢空荡荡的左手,秦朗觉得自己腰不疼腿不酸走路也有劲儿了,一口气儿上六楼不费劲。总而言之,校草大人心情很好,连对一直纠缠于他的莫云欢,也难得如同春天般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妞儿们都把收给删了,银家好心酸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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