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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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王之所以叫做捕王,不仅因为他是捕头中的王,还因为他捕的便是盗匪中的王。

潞州有凶徒,**之间,洗劫了十二大富户,鸡犬不留。

这伙凶徒手段之残忍,做事之不留余地,携着百万两巨款,潜入归庐山中,号称十二巨凶。

捕王桑不秋孤身一人,追踪进入归庐山,并将十二凶徒一一击杀。

桑不秋满身伤痕从归庐山回来时,并未得到上司的夸奖,因为他没有带回十二巨凶卷走的脏银。

那笔巨款,十二大箱子的贼脏,就在归庐山中不翼而飞。

萧若离本不愿接手这个案子,既然十二凶徒已经授首,他也不便得罪捕王。

但司律部的大人们,将贼赃看得比凶徒本身都还要上心。他们自然怀疑,乃是捕王将贼赃私吞。你既然能将十二凶徒击毙,又怎么可能带不回,没长脚的十二大箱子。

那是萧若离第一次见到捕王,对这位,他还未出道,便闻听其大名的老捕头,由衷地敬佩。

在四不漏还未声名鹊起之时,捕王的名头,便在潞州一带如雷贯耳,更遑论作为后起之秀的神断萧若离。

“你是来追查脏银的。”

萧若离道,“是。”

“那些人,总是把钱看得比人重要。”

萧若离继续道,“是。”

“那么,你找出这些银子,交给谁,司律部,还是还给苦主,但好像没有苦主了,苦主都已经被杀光杀绝了。”

“这些都不是我所要考虑,我要做的,便是找出那十二个箱子,所以,还请捕王你配合。”

捕王幽幽一叹,“年轻人,果然血气方刚,我们同属于司律部司捕司,我怎么可能不会帮你呢。”

你知道嘛,十二巨凶本就有十二个人,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本领,以我一人之力,根本奈何不得这十二个人的联手。

但这十二个人并没有联手,他们分散在归庐山中,每个人带着一口箱子,等着我逐一击破。

当我杀掉第一个人,得到第一个箱子的时候,我的整个眼睛都红了。箱子里的财宝,是我当一辈子的捕快都攒不够的。在那一刻,我就有了停止追杀,带着这一箱财宝远遁的念头。

但是人的贪婪是无休无止的,有了第一箱财宝,那么便可以继续掠夺第二箱。

十二巨凶的头脑给我出了个难题,要么带着一箱财宝,知难而退。要么拖着财宝,继续追杀,这些财宝无疑会成为累赘。在接下来的追杀之中,会拖累我的步伐,让我丧生的几率成倍增加。

箱子又没有长腿,我完全可以将十二巨凶全部手刃之后,再来搬回这些箱子。

于是我不管不顾,继续追杀十二巨凶的其他人。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杀掉十一个人的时候,而最后的头目早就在周围以逸待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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