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越听越入神(2 / 2)
解剖学博士威廉说:“又有人,也曾请法庭给他一个死囚,他用解剖法,将死囚割肉剥皮,支解其身体,以便寻找神识在哪里,结果也是一无所获。所以,我也不相信人死后有灵性的存在。”
柏克森说:“我刚才已说过,识性是不可见的。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我且再用一个有趣的故事给你说明:古时,在人迹罕至的深山旷野,有一拜火教徒,在那里燃火,奉事无间。他收养的一个孤儿,非常愚蠢。拜火教徒欲外出游历,吩咐小儿小心守护火种,一定不要熄灭。
他外出后,小儿一味贪玩,不事守护,火便熄灭了。小儿懊恼不已,不知如何是好。他事急乱投医,对住已熄灭多时的死灰,死命去吹,以为可以求火,当然火不可得;他又试着用斧头去劈柴求火。火也不可得;他又把碎柴放入臼中,以木杵捣之求火,火仍不可得。拜火教徒回来,小儿对他伤心大哭,拜火教徒安慰他说:‘不要哭,看我怎样取火!’于是用钻,钻木取火,柴又重新燃烧起来。拜火教徒告诉小儿:‘要求火,应该用正确的方法。方法不正确是无法得到火的。’诸博士用煮人、解剖人的方法,是不能知道神识的存在的。应该用比丘们的方法、依照佛的教导,依法勤修,直至证果,就比如这位中年先生,他不也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精进静修才会有此神奇的果报的吗?
因此,如果你也到达了那个境界,那时用你的天眼,不论自身、他身,皆了了分明。甚至六趣一切众生,所有心识随因受报的相也无不了知。用不正确的方法妄求无效,便否定灵性的存在、否定轮回业报学说,是不应该的,是错误的。”生物学家米高发问:“人死后转生为人,应该能够知道前生的事。如果能知前生事,知道造恶有恶报、造善有善报,就可以警惕今生,不敢作恶。否则,转生之后对前生一无所知,好象成了另一个人。今生的受苦、受乐,似乎与前世无关,便会觉得不必去恶修善。做个去恶修善的人,是要事事吃亏的啊!何况,从来就未曾见过能确知自己前生的。所以,我不能信。”
柏克森又耐心解释道:“人转世后,所造的业,引发无明(烦恼)。人被无明所障蔽,便不能知前世事,这叫做隔阴之迷。一般人都不知前世事。但也有极少数的例外,生来就知道前生事的能力。而出家比丘们,通过勤修道品,得宿命通,就会知道自己前生、二生、三生乃至百千万生的事;也会知道他人前生、二生、三生乃至百千万生的事。这是修得的,是恢复他本有的能力。所以,我师父知道我前生事,我也知道我师父是大迦叶尊者转世。
再比如,这位中国年先生也能知道他的前世经历,并把他的前世里的所见所闻所经所历记录描述出来告诉世人,这种能力,不限于佛教徒,其它外道的灵性修炼者也可获得。
又譬如,人的内脏或消化过程,人不自见。用X光透视,就可以清楚照见;有天眼的人,也能清楚照见。不能因为你见不到,便加以否定。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应从未知,如法去求知。”
老博士尊默德也终于忍不住出言询问道:“柏克森比丘,你的理论与基督教相似。人有灵魂,死后灵魂不灭,或生天国、或堕地狱、或成游魂,受末日的审判。你为什么标奇立异,说成只有佛教才有呢?”
柏克森说:“老博士质问得很好,我分别说之。基督教说灵魂不是从转生而来而是上帝造的,既然灵魂与肉体同生,也应该同死——肉体坏灭时,灵魂也应同时坏灭,也就不会有灵魂永存。佛教认为,人的升天或堕地狱,是由人在世的善恶业去决定的;而基督教说永生天界或永堕地狱,永不轮回。还是不如佛教说得合情合理。佛教说:在天界,天福会享尽;在地狱也有报尽之时,即使是多少万劫之后,也终有报尽的一日。
佛教的主论是:一切苦乐罪福,都是自作自受的。基督教的理论不合理,犯驳的地方太多,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佛教理论则更合理,不容辩驳,也辩不倒。基督教说:人都是上帝造的,人的作善作恶的本能也是上帝赋予的。那么,一切都应该造人的上帝负责任,人的本身不应该以善恶而受到升天或地狱的报应。还有,人是上帝造的,那么上帝又是谁造的呢?
只要能够依照佛教的方法,依法修行,功力够了,心清净了,自己可以亲证本身真性,这就是开悟。开悟后进而得到天眼通、神足通、宿命通等如意神通。可以解脱忧苦喜乐,解脱烦恼,得大智慧,得大自在。基督教灵魂理论,即无法给人满意的解释,犯驳之处又多,更无法亲证。连印度外道也比不上,更何况博大精深的佛教呢?!”尊默德越听越入神,正在沉思,细味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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