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1 / 2)
新得酒仙封号,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香醇绵厚,这是哪里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头问道。
云雁回随口道:“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那里。”
“不可能,”青年却断然说道,“虽说味道与胡商所卖的商品葡萄酒类似——不知为何我朝一直酿不出那样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陈酒,这壶分明是新旧,出坛不会超过一月。胡商要用当地的葡萄酿酒,而一月时间,可到不了汴京。”
云雁回:“……”
云雁回也有点呆,没想到还有人较这个真,他挠挠头,一脸天真茫然,演技一级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说我走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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