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百分之二十三(1 / 2)
“榆城体系内,从两年前开始官爵分离。爵等的区别只在于你为城邑做了多少事,对个人而言是种荣誉,对家庭而言意味着你能领取到城邑公产分发的各种福利的多寡。”
“而官等意味着你有什么样的能力可以管理多少人,其实本质上和种田做工的没有任何区别,一个劳心一个劳力,却都是劳作。”
“原本,榆城体系内有十二等爵,最低一等的称之为百姓,但现在我会再加上两等,一共十四等。”
“十四等是最末一等,但仍旧是人,适用慈善法令的所有人。拥有缴纳赋税耕种土地的义务,也必须强制劳作。他们没有议政的权利。”
“十三等的就是你们这些作坊工。之前有八千,加上在慈善法令颁布之前的两千多女人,一共万人。原本十二等为百姓,我改一下,变十二等为公士,十三等为百姓。”
“百姓拥有议政之权,拥有从军杀敌的义务,也拥有国人的一切权利,不再受慈善法令约束。百姓之子女,可以由公产出钱完成开蒙教育。病重后由公产负责医治,残废衰老后如无子女则由公产赡养至死,允许参与一切城邑内的活动,拥有结社之权,拥有监察百官之权。”
“但是生活只靠自己的土地产出或者作坊劳作的旬薪月钱,每年发一套冬衣一件夏衣,除此之外再无其余福利。”
“自十二等爵公士之上,除了正常劳作发下的钱币外,还拥有分润公产收益的权利。”
“自今天开始,所有征战得到的土地、人口归公产调配,不再分给私人作为奖励。所有奖励由公产经营所得而出,按照爵等以实物货币分润众人。”
“假使十二等爵公士分一,则十一等爵倍之为二,十等爵再倍之为四……至一等爵为两千零二十四。”
“爵等不世袭,所有国人后代子嗣均从十三等爵百姓做起。十四等的所有人在榆城登记后居住劳作三年以上,熟悉新工具农具的使用,可以握住戈矛上阵后,则自动提升为百姓。百姓劳作三年且无过错亦无功勋,可升为公士。公士劳作四年且无过错亦无功勋可为十一等爵。以此类推,若能活到四十,自十四起劳作,不作奸犯科,临死之时总能得九等爵之利。”
“随军征战可得功勋,劳作努力亦可得功勋,改进劳作方法不但可以有奖赏而且更容易得到功勋。”
“评定功勋的办法太多也太细,这需要一点点商量,不是一天就能说完的。”
“如果你们能够接受,明天一早就放下武器。”
这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国人身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议政的权利,这也是这些作坊工领袖最想要得到的东西。至于那些利益,只是这个权利之后的东西,并不急迫。
陈健的想法是将整个夏城体系变成一个严格控制的国营体制,用更多的底层和技术优势来供养一个两万人左右的特殊阶层,利用五年的时间保持稳定。
三年之内受慈善法令约束的最底层是没有办法成为有议政权的百姓的,但陈健给他们预留出了往上爬的空间,没有堵死通路,也没有抹杀希望,可以保证扩张的同时基本盘人口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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