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来日再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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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我家。”阿苦指了指偌大的药铺,说道。

南珍看着崭新的屋檐,眨眨眼,觉得有些奇怪:“这里......好像建了刚没多久啊?”

阿苦点点头:“原本的老房子拆了,我把地契给了我舅舅。”

金麟和摇光终于跟了上来,金麟四周看了看:“刚才走过来,看到了好几处药园子,好像都是这家的招牌啊?”仙鹤药馆,名字挺特别。

摇光倒是知道些内情:“我听游冬提过,你把拜师礼全换成银钱给了你舅舅,让他给附近穷人免费看病施药是吗?”

没想到表哥会将这件事告诉摇光,阿苦有些不好意思。

南珍惊呆了:“拜师礼?全部?”

金麟和摇光也许不清楚总体数目,但身为阿苦的舍友,南珍对当初阿苦收到的庞大拜师礼一清二楚,除开稀少珍贵的灵丹仙草,还有一大堆古籍刀剑谱,光直接收到手的金银珠宝都可以买下半座清源山了。

“你真的是比我家老爹还任性啊!”

阿苦纠正:“没有我表哥说的那么夸张,也不是全部,我还是留了一些的。”

她如今尚未成年,如果以后能侥幸成仙,便可直接由朝廷供养,不愁花使。但如果不能飞仙,还是留点钱财傍身为好。

她节俭惯了,花不了那么多的银钱,所以就将大部分财务给了舅舅。

阿苦看了看眼前偌大的医馆,叹了口气,说道:“小的时候我最害怕的就是进医馆,因为身上的银钱老是不够,怕买不齐娘亲的救命药。也怕药馆的郎中欺负我年岁小,找些次的药材滥竽充数。我娘她......她很倔,总是不肯麻烦舅舅,所以我买药还得跑到大老远的邻村去买。”为此,舅舅和娘吵了无数次的架,但都以舅舅的失败告终。

“那些银钱确实不少,但并非我自己赚得,拿着也不大安心,想了很久,觉着不如以师父的名义将附近的药园和舅舅的药铺买了下来,平日多做些善事,救济一些贫穷人家,我心里也舒坦一些。”

听到阿苦提到“师父”两字,依旧没纠正她清源天尊才是她师父的南珍自动撇开头。

虽然阿苦做的是好事,但金麟还是觉得她太傻,他嗤之以鼻地说:“你救得了一时,还能救一辈子?斗米恩升米仇,对别人太好,小心引火烧身。”

金麟说的并不是没道理,人的本性是贪婪的,你一直对别人好,久了对方就认为你对他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而不去思考自己在无形中被赋予了什么,优待了什么。

所以,度很重要!

把握适当的度才能巩固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和友谊,甚至于利益关系,这是商贾世家出身的池家现任当家的真心话。

他这话其实没错,但他讲话的对象是一个尚未入世的小女孩,话里的重点自然被想歪了。

阿苦看着旁边的南珍,觉得这里四人属他最没资格说这话。

南珍倒是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所以在你眼里,我就是那把烧了你身的火喽!”

***

光秃秃的山头上,一绿一蓝两个少女,弯着腰,除尽了墓前的杂草。

本来自告奋勇要过来做苦力的金麟因为说错话,被南珍丢在了阿苦舅舅的药馆里,今天一直不在状态的摇光,也表示想在这附近逛一逛,买些土特产回去。

所以,最后过来拜祭的就只剩阿苦和南珍两个人了。

“爹,娘,阿苦回来看你们了。”

设上香案,摆上新鲜瓜果,一张张烧掉白色的冥纸,阿苦的心情很是平静。

“这一年我过得很好,清源的师父和师兄师姐们待我也很好,每天都有饱饭吃,宿舍的床也很舒服。欠别人的那些钱我都还清了,娘您可以放心......”就像和父母闲聊家常一般,阿苦絮絮叨叨地说着。

“家里的茅草屋子改成了药铺,和舅舅家的并在了一起,那里的地契本来就是外公留给娘的嫁妆,还给舅舅,想来娘你也不会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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