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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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09

桑梓建国之初,都城近郊有一户姓钱的人家,说起来也甚是可笑,其家户主虽然姓钱,叫钱大户,却是家徒四壁,真真是上无片瓦。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他父母当时怎么就这么的想不开敢给他取这样一个招风的名字。

这钱家主人却是个好命的,家里虽是经常没米下锅,却取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生了个粉妆玉琢的俏丫头,真真是让人又不屑又羡慕,这两种感情混于一体,用言语还有点难以描述。

只是这钱大户虽家有娇妻和幼女,外有欠债一大堆,但吃喝嫖赌这些风流嗜好却是一个都不少。

这世上强人所难之事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让一个年轻女子守活寡,这简直比让她真守寡还要折磨人。而比这更难的事就是:让一个美丽漂亮的年轻女子守活寡。

在一天天的无望之中,美娇妻终于是受不了了,抛下钱大户和幼女跟人跑了。

这老婆虽然跑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此后,每天例行完烂赌这项公事之后,钱大户又新添了打骂女儿这一嗜好。好像老婆跟人跑后,这男人破罐子破摔,儿女就成了出气筒是中国自古就有的优良传统,传到这一辈也就稍稍可以理解了。

终于是到了桑梓十年,这幼女也出落的十分水灵,在这样严苛的外界条件下还能保持如此的外在美,也亏得她娘基因好。

只是这钱大户最近好像犯太岁,逢赌必输,成天都有几个人跟在后面拿着镰刀斧头喊打喊杀。原来这高利贷、黑社会在那时便已有之,其大街上公然挑战官府,猖狂程度更甚。

幸而发现这南王府正高价买家奴,遂一纸契约将大街上正在卖花的女儿卖到了南王府。

想来这卖花和卖人都是一样的,你又怎知这篮子里的花是自愿被卖的,你既不知它是不是自愿被买的便要卖它,便有人要来卖你的,可见这世事总是报应不爽。

入的王府后,王府的管事因嫌钱这个姓过于俗气,遂给她取了个风月一点的名字—意阑珊。

作为小姐嫁到王府来是来享福的,但是作为丫鬟被卖到王府来的地位可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差别了。

下人也是有很多事情要忙的,比主人更忙。她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擦地,更不是吃喝玩乐,而是被训练成杀手。那里有很多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可能遭遇也和她差不多,也许,比她更糟糕。

这个杀手,不是是个人那把刀就能当的,就像大街上杀猪的屠夫也拿刀,但是只杀猪不杀人。成为一个好的杀手,需要的不仅仅是天分、非同常人的遭遇,更需要的是毁灭一切的决心和自己已经是个死人的觉悟。

所谓死人,当然已不再怕死,死猪还不怕开水烫,你见过哪个死人是怕死的吗,我们虽没亲眼见过,但这道理都是一样的。作为死人,当然没有了感情,不会因杀人而产生任何的心理负担,无论是杀谁。

理所当然的,她不行。

一个人竟然沦落到连当下人都不行,这就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了,已经算是堕落了,不得不让人开始考虑这个人存在于世上的价值。

这个时候你可以自己找一找,发掘一下,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一点价值了,也只能赶紧找棵没人的歪脖子树一尺白绫挂上去得了,好给剩下的人腾地方、腾空气。

更可悲的是白绫还不能用三尺,得节约着点。这要是碰到人多的时候,歪脖子树都变得紧俏了,只能两人商量商量将就将就共用一棵得了。

好在将将要被逐出王府的时候,小丫头机灵,跑到井边洗了把脸,终于是让人发现了一点她的价值。模样倒是出落的百里挑一,培养成舞姬倒也是个可造之材,实在不行供自个消遣看着也能养养眼,也不枉负重取的这个名。

不久,尚显青涩的女孩已成长为了举手投足之间都能勾人魂魄的绝世名伶。

意阑珊接到了她第一个任务:打入太傅府的内部,监视李延年的举动,必要的时候一刀两断也是可以的。当然,这个断的对象仅限于头颅。

对于任务,王府通常都是很人性化的,他们一般会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接受,然后去完成这个任务。第二、不接受,你可以现在就去为自己打一副上好的棺木。当然,这条路聪明的人是肯定不会选的。她是聪明人,所以她选了第一条。

意阑珊在王府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跳舞,通常一个很会跳舞的人练武的天赋都不会很差,所以,意阑珊业余时也会向王府其他人学武的人讨教个一招半式,这个一招半式对付一般人的花拳绣腿已是绰绰有余,这点从刚才即墨白的狼狈样便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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