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杀人游戏(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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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天,我一直沉浸在这种飘飘欲仙的状态里,好像脚走路都不着地,打从心里觉得我和赫卡在一起这件事不现实,赫卡倒是淡定,总是拿这事来逗我,她根本一早就看出了我对她的心意,所以才敢那么笃定的先霸道的要了我的人才说要在一起的事情。虽然如此,我也不觉得生气,她那么聪明,我败在她手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能和她在一起我已是中了头彩,看着她恶作剧时孩子气的眼神,我大概是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幸福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就这样,我从赫卡的助理,变成了她的恋人,幸福来得太突然。

其实单单从生活上来讲基本和以前没有多大的区别,只是我搬进了她的房间,晚上两个人会睡在一起,她抱着我。但是自从一起之后我才知道赫卡有多么的流氓,这个坏人总是欺负我,总是有办法把我弄得又羞又臊,而我又无力还击。明明我们年岁差得不多,可脸皮却差得太多,她在那些方面实在厚颜无耻,我骂她时,她又一副理所当然的说我是她的人,这是人之常情何来无耻。这些体验对从未恋爱过的我来说,既陌生又新鲜,心里每天都被暖暖的感觉填满。

赫卡说过她是恋爱自由主义,可是我发现其实她也挺黏人的,总是喜欢从背后抱着我,我拿以前她和美琴交往时的那些理论问她,她只是笑而不答。说到笑,赫卡最近笑容多了许多,我告诉她不需要对我强颜欢笑,做她喜欢做的自己就好,她却捏着我的鼻子温柔的说这些笑是发自真心的,没有虚假。

可以想象到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就像踩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很多年后我都一直在想,其实我真正爱上赫卡,应该就是从这时才开始的,以前的我可能只是喜欢她崇拜她,但并没有到谈爱的地步,更没有想过要一生相伴,是时至此刻,真正的成为了她的人,感觉到了那种切实的幸福,才彻底的爱上了她。爱,并像神一样崇拜着。

蜜糖般的生活里夹杂着工作时的忙碌和紧张,直到有一天,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生活中的和`谐,让赫卡不得不放下手中所有的案子,全力以赴。

那时我们正在吃晚饭,赫卡的手机忽然响起,她懒得理会,仍旧吃着,只是那电话一直不停的响,像是不会累般吵得人心烦,我只好起身将手机拿过来递赫卡,看了下,是个陌生号码。赫卡还是不愿动手去接,让我摁下外放键,电话接通后,先是没有任何声响,然而接下来的一连串古怪得让人渗得慌的笑声却让我和赫卡同时停下手中吃饭的动作,那声音尖细异常,明显经过变声器的修饰。

接着又是几秒钟的沉默,然后那个声音突然说道,[赫卡...我好想你,我一直想着你,你知道吗?在我的脑海里,你的身影红得像火...烧得我浑身滚烫...好热...] 接着就是一阵不堪入耳的呻`吟声,[嗯~赫卡,你让我的身体被烧得简直要溶化了....] 又是一阵让人发毛的笑声,然后一切停止,沉默须臾,在玩笑似的一句“GAME START”后,电话被挂断了。

这是谁的恶作剧吗?还是恶意报复?我惊讶的看着赫卡,赫卡冷冷盯着那手机,神情凝肃。

关于这个电话,赫卡并没有向我做过多解释,而那天晚上也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我一度以为这只是谁的恶作剧,然而第二天下午,萧警官的到来让我意识到,事情好像没有我想得那么简单。

萧警官匆忙进门,站在门口对赫卡说道,[出了大案子,你们跟我去趟警局看看吧,现在就去。]

若在以往,赫卡对于萧警官这种近似要求的语气断然是会摆脸色拒绝的,可是这次,她二话不说,起身让我拿着外套直接就出了门。

路上,在车里萧警官给我们简单讲述了事情经过,今天早上,有人发现在警局大院的门口躺着一具女尸,有人敢将尸体丢在警察局门口,这是对警界的公然挑衅,很多路过的市民都看到了,造成不小的不良影响,上级下令要尽最快的速度破案,但是尸体上没有可辩认身份的东西,找不到尸源就更别提破案了。法医经过尸检也没有更多的线索,只得请赫卡去亲自看一下。

赫卡听罢看向窗外,沉默不语。从她的反应我猜测,这案子大概与昨晚的电话有关。

很快我们便到达警局,直接进了法医室。一具可以说惨不忍睹的尸体躺在冰冷的台上,赫卡先是看过当时现场照片及物证和法医的报告,便换上衣服戴齐口罩手套等装备亲自去进行尸检。

我简单看了下照片和报告,尸体的整个头皮被人剥下,脸上好像被什么啃咬过似的,面目全非无法辩认,身上处处伤痕累累,皮开肉绽,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直接死因是肺动脉栓塞。我虽然不懂肺动脉栓塞的准确定义,但是看尸体的惨状也知道那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死亡过程。

在赫卡解剖尸体的时候,我又看了现场收集到的物证,一个是死者脖子上戴的手工项链,造型很精巧,四根彩色小横杆并列排着,红蓝黄绿颜色非常漂亮,中间都穿着绳子,然后两边的四根绳子拧到一起做成项链。还有死者的衣服,很普通的白色连衣裙,没有特殊的花纹,上面沾着不少血迹和尘污,一个黑色打底裤,裤角是一层薄薄的蕾丝,以及一双普通的红色高跟鞋。除了这些,再就没有任何物证,所以要辨认尸源不是件简单的事。萧警官那边已经发出协查通告,看有没有失踪人口的情况能和这具无名女尸符合。

作者有话要说:唔,肉肚皮翻滚~~叔叔以后绝对不再写以受做为第一人称的文了,再写拿薯片剁爪QAQ,泪目,受受第一人称的H写起来真想屎~~叔叔可是一个超级铁攻大叔攻555,咬手绢,可是为喵写起来还蛮顺的捏OTZ~~~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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