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重生之回定国公府(1 / 2)

加入书签

年前逍遥谷的人给我送裘皮时,我给逍遥谷的外公他们送去了很多年货。大多是从醉仙楼那里拨过去的,有酱鸭酱肉这些酱料做的吃食,有烘干的肉脯和糟鸡,我最拿手的饼干小点这些当然也都捎去给他们了。

能够保存的果脯和零嘴是之遥最喜欢的,听说她怀孕后害喜得厉害,我就多准备了些,给她也带去一份。

这不,大年初一的,逍遥谷的人就又派人来京了,五天后就要来了。听说这次来的是南天,我有些纳闷,之遥不是怀孕了吗,欲怎么把南天给调过来了。欲最近一定在瞒着我做些什么,我每次问他,他都会趁机堵住我的嘴欺负我。

孩子三个月后,他虽然在房事上节制了些,但是如果按时间来算,他可是一点也没少。所以晚上只要他在,无名和柳烟就会主动退开,刚开始晴嬷嬷每次都会找蹩脚的借口提醒我们,时间一长她也见怪不怪了。

云王和王妃被我的医术蒙蔽,总认为我知道比谁都多,该注意的不需他们再提醒,所以我们没分房的这些事也不是什么秘密。

明天是大年初二,我要去定国公府去一趟,给姨娘和弟弟阿德的礼物我都是我亲自准备的。因为苏夫人的丧事离得近,定国府并没有为他办满月酒,我也只是派人过去送了些吃的穿的给姨娘和弟弟。

欲这次没能陪我一起去,他和云王都被皇上请进宫去了。车夫驾着马车,我和无名柳烟三人坐在马车里简简单单的出行。大年初二,往日喧嚣的街上,店铺大多都关着门,一下子清净了很多。只有那些走亲访友的行人,三三两两的路过,路面显得宽敞了许多。

马车在转弯处突然开始加速,车夫一下慌手脚,站起拉着缰绳喝止。马受了惊吓,前腿双双抬起撕吼,柳烟和无名立刻扶着我冲出车外。楼上四周的雨箭不断朝我们射杀过来,柳烟和无名拼命护住我,这么多的箭她们抵挡不了多久的。

我使出百花宫的隔空旋转,把雨箭卷飞了起来,无名和柳烟趁机腾空而起,与那些蒙面黑衣人打斗了起来。我因为体力运用过甚开始晕眩,那些杀手跳下楼,想要见机杀了我。

我身上的银针所剩无几,加上身子重不敢和他们硬拼,感觉危机正一步步的向我靠拢。地上死尸一片,但是总感觉有杀不完的人,一批批的涌上来。到底是谁动用了如此多的人手来对付我,我一时不好判断。

这样的车轮战不知要多久才会停止,我的手臂和背上都被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荣彻带着一大帮人过来,那些一看就是武林中人,个个武功高强,黑衣蒙面人很快就被打跑了。

上次见面时,我们只是礼貌的打了声招呼,并没有攀谈。他为什么能在短短的时间能聚集这么多的人马,前来营救我。他见我没事,快速的领着他们撤退了,我还没来得急向他们道谢呢。

柳烟和无名比我好不到哪,刚才的马口吐白沫死了,马车也被毁了,只剩下身受重伤的车夫。我们只好等待云王府从新派马车了过来了,苏璎凰坐着华丽的马车从这经过,她看到这里横尸遍地,吓得连忙调转马车。

不知是什么原因,没走几步的马车突然停下了,苏璎凰走下马车挖苦道,“我当是什么人得罪了仇家,大过年的就被人追杀,正想离开呢。觉得这人的身形有些眼熟,没想到真的是二妹你呀!”

“要是仇家就好了,起码还知道是什么人干的。”我看了看地上的那些蒙面人道,“也不知道谁见不得我们云王府好,不敢光明磊落的与我们交锋,竟干些暗杀的勾当,连我这孕妇都不放过。”

苏璎凰客套的说,“珞儿妹妹的马车已经损毁了,我也正好去定国公府,你不如和我一道回府去吧。”

我刚想推辞,她热情的过来挽着我,“珞儿妹妹今天一定受惊了,这儿离定国公府近,回自己的娘家又不是去陌生人的府上,不用讲究。”

无名和柳烟找到那些物品,幸好都是些首饰和药材,稍微整理一下就好了。定国公府的女眷除了老夫人,就剩下荣姨娘和欧阳姨娘,所以我的东西并不多。我们处理好伤口后,留下马夫,就跟着苏璎凰一起去定国公府了。

马车上苏璎凰突然对我出生感兴趣了,她问我,“欧阳姨娘生珞儿妹妹的时候,她刚好在佛堂受罚,所以我想妹妹或许是提早一天生的也不一定。”

我出生时的确早了一天,接生婆没来之前,我就已经生下了。阴年阴月已经让欧阳姨娘很不安了,没想到阴日那天她突然开始阵痛,她不敢惊动任何人,一个人偷偷的把我生下。所以阴年阴月阴日阴时,才是我真正的出生日期。

她有意收买了接生婆,把我出生的时间和时辰都改了。那个接生婆为了赚接生的钱,就和姨娘演了一出戏。那个接生婆早在十多年前就死了,欲知道后也就做了防备,他们想调查并没那么容易。

“我的出生时间可都是祖母亲自确认的,错不了!”我看她还不信,就让她向府里的老人去打听。

云王府的荣管家领着一队人过来了,他看到我时,跪着自责,“都是我不好,没有暗中派人保护世子妃,让您受惊了。”

我扶起他,接过丫鬟递过来的药瓶,到了马车里从新了一遍伤口。换好衣服后,我出了马车问他,“刑部的人可有前去调查?”

荣管家给我回话,“车夫已经把具体的事情告诉给付尚书了,只是那些蒙面人的身份暂时还没查到。”就算他知道也不好当着这么多的人透露,所以我没有继续追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